密室裡的禱告像在大風天裡的煙一樣。當天晴無風的時候煙會上升成爲直立的煙柱,但當颳風的時候,煙就四散而去,甚至透過煙囪倒灌進房子裡。但這樣我就放棄了嗎?撒旦希望我放棄,肉體也想放棄,但我卻要更加懇切地禱告。
以聖經禱告就是你一邊讀經文,一邊根據讀經時心中所想到的與神交談。通常你可以先讀經文, 然後回頭開始對剛才所讀的經文禱告。舉例來說,假設你今天靈修的經文是詩篇23篇, 在你讀完它之後,你要回到第1節,並針對當你讀到「耶和華是我的牧者」 時心中的所思所想而禱告。你可能會感謝神作爲你的牧者,請他帶領你做好當前所面臨的一個決定,懇求他讓你的孩子們愛他且做他們的牧者,並爲其它與詩篇23:1有關的事情禱告。然後當沒有其他想法跳進心頭時,你就移到下一行, 「我必不至缺乏」。就這樣一節一節完成這篇詩篇,直到靈修時間結束。
有人說,你千萬不要提前寫好教會中的公禱。他們說,這樣會扼殺聖靈。我並不同意這樣的看法。聖靈可以在我週六做準備的時候工作,一樣可以在我週日的聚會現場工作。
在即興禱告時,如果我們無話可說,吞吞吐吐,通常是因爲我們很少俯伏在神的話語面前。對我們這些講道的人來說尤其如此。如果我們能夠對著會眾就一節經文(有時就一個詞組!)宣講一個鐘頭,那麼,就我們在神的話語中讀到的內容,我們也應該可以與神交談10分鐘。
麥克謙有一句名言:「一個人獨自跪在神面前是怎樣的人,他就是怎樣的人」。如果以此衡量我們的教會呢?它會告訴我們什麼?共同禱告豈止使會眾意識到禱告的重要性,更是絕對的必要性。因爲我們是與屬靈的力量爭戰,因此需要屬靈武器,那麼還有比多人、數十、數百、甚至數千人的禱告更強大的武器嗎?
當我得知自己要去另一個州三個月,從事不太熟悉的工作,牧師把我放在交通禱告會的代禱名單上。我那晚在兒童看護服侍,但是有肢體來頂替我,讓我參加聚會(那段時間,儘管我們教會已經有所增長,但是還不足100人)。我被帶到會眾面前,一些弟兄姐妹按手在我肩膀和背上,而牧師爲我導告。我無法用言語形容這對於一個離婚許久一直獨居的人的影響。這向我展示了我從未夢想到的愛。
神容這孩子活了七天,然後把他取去與他自己同在了。這家人悲傷極了,教會悲傷極了,但在如此苦難的時候,主同在的幫助是顯而易見的。主並非總是按照我們所想的方式來回應,但即使在死蔭的幽谷,他依然信實,我們教會都看到了。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
基於教會的現狀,恕我直言,今天的許多教會中缺乏公禱或者將禱告降級成爲無關重要的東西,這是不合理的。會眾需要教牧公禱和會眾公禱,來爲教會裡人們的重擔禱告。無論教會的項目多麼吸引人, 教會只有靠神才能完成其使命和促進復興。敬拜中沒有任何元素比禱告更能體現出基督徒對神的信靠。牧師們每週都把禱告放在首要和中心的位置, 就是以一種實際的、合乎聖經的方式表明了這種信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