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指出,儘管現代教會設立了許多職務名稱,但新約僅確立了兩種職分:長老與執事。作者主張,所有教會員工都應符合這兩種職分的資格與職責,無論其職位名稱爲何。唯有如此,教會才能保持合乎聖經的秩序與見證,牧者與會眾的關係也能清晰而健全。
在回答聖經沒有直接回應的問題時,我們往往會綜合自己對不同經文的解釋,以及對「男性」與「女性」的定義——無論這些定義是我們有意識地基於聖經建立的,還是無意識地採納了文化中「可互換性」或「父權制」的模式。每一個問題都需要智慧,而忠心的基督徒對此可能有不同看法。我們在表達觀點時,也應當相應地調整語氣與語調。
這就是我這篇文章的主旨:牧師們,請思考如何在這個月裡裝備你的教會成員,讓他們在真理和愛中站立。隨著性少數群體(LGBTQ+)這個新異教正在越來越多地定義我們國家的公共宗教,我們會有更多成員在學校和工作中慢慢接受它。我們應該預備他們面對這些場合,至少我們自己可以以身作則公開發聲。
躺平總是有罪的。向前一步永遠不是罪,儘管有時向前一步並不明智。有時,低調甚至離開是明智之舉,儘管有時兩者會淪爲有罪的躺平。有史以來,基督徒面臨的最大挑戰就是確定何時該向前一步,何時該低調或離開,以及在什麼情況下低調或離開就和有罪的躺平等同了。
一些教會區分「長老」和「牧師」,認爲這是兩種職分,藉此爲女性擔任牧師創造條件。基於這一區分,他們認爲「長老」是一種有權柄的職分,而「牧師」是一種屬靈恩賜。這樣,姊妹可以在不擔任長老的同時擔任「牧師」。本文是對這一觀念的批評。
我前面說了種族和好的第一步是在你們教會中建立關係,這句話說錯了。第一步是與上帝和好。只有當你意識到無論你與他人之間的鴻溝有多大,相對於有罪之你與聖潔之神之間的鴻溝來說都是渺小的,你才能發現跨越人類鴻溝的力量:與神和好。
在我們的理解和實踐中正確地將教會與傳福音聯繫起來,需要的不僅僅是勸人傳福音。它需要關注體制和治理、成員資格和懲戒等問題。它需要建立一個健康的教會,坐在所宣講的神話語之下,並知道神賦予教會的使命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