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師、長老、監督在新約中指的是同一職分。保羅和彼得的教導顯示,這些稱謂的職責—監督、牧養、教導—完全重疊,因此教會不應將牧師與長老割裂。作者從聖經論證教會只有長老與執事兩種職分,並呼籲教會按聖經準確應用這些稱謂。
聖經中關於教會結構和領導的模式,是爲了帶來祝福。我們不應該像對待納稅一樣思考其中的漏洞。我們應該渴望使自己合乎聖經,並對此有清楚認識。我們的教會結構和職位名稱應符合聖經中的模式。按照這樣的模式去行是一種祝福而非負擔。
在本篇問答中,約拿單·李曼回答了四個問題:如何就糟糕的講道作出反饋?全職牧師和帶職長老間的比例;教會之約及限定性原則;「牧師」與「長老」有何區別?本期九標誌問答由鄧梓禾姊妹志願翻譯。
牧師,在你要走下一步之前,請趕快讀一下本期期刊!如果你正在考慮離開你的教會去到另一間,先讀Michael Lawrence「有智慧地離開」的文章。甚至在你考慮離開之前,先讀讀Matt Schmucher的文章。你還沒讀過?那現在讀怎麼樣?我已經見過很多牧者被Lawrence和Schmucher的智慧改變自己的思維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