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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標誌信箱20:對疑惑經文的教導;對非信徒的講道;平衡全職牧師和帶職長老職責的難處;匿名還是公開投票

如何教導有疑惑的經文?

如何對非信徒講道?

如何平衡全職牧師和帶職長老的會議?

成員大會上匿名投票還是公開投票

親愛的九標誌:

2016年我們教會打算教導約翰福音。你們一直致力於基於聖經的釋經式講道,那麼請問像約翰福音7:53-8:11這段經文,你是怎樣處理的呢?,在聖經腳註裡提到說早期聖經抄本並不存在這段經文,現代英文翻譯裡卻有這段經文,所以我們仍應該傳講,但同時應向會眾解釋清楚這些經文並不存在於早期手稿嗎?

——布萊德,來自印第安納州(Brad, Indiana)

布萊德:

作爲牧師,你的任務是傳講神的話語。這話語是藉著聖靈的啓示由人寫下來的,它以神爲其作者,救贖爲其目的,未摻雜任何謬誤,唯有真理;它揭示了神末世審判的原則;它是基督徒合作以及一切人類行爲,信仰,觀點最高準則的真正中心。你所傳講的就是這樣的話語,並無其他。

所以對牧師來說問題其實很簡單:約翰福音7:53-8:11的經文屬於這樣的範疇嗎?馬可福音16:9-20這段經文屬於這樣的範疇嗎?因此你可以透過註釋書,解經設備,其他任何你所擁有的工具來查考並做出自己的決定。我認爲這就是底線。如果在不確定的情況下,你相信約翰福音7:53-8:11這段經文是神的話,那就傳講,如果不是,那就不講。

我教導馬可福音的時候,並沒有教導16:9-20這段經文。我現任牧師狄馬可也沒有。但是他在約翰福音的系列講道中教導了約翰福音7:53-8:11這段經文(我從來沒有直接地教導過約翰福音)。

我想你可以向會眾就你爲什麼選擇那麼做進行簡單的解釋。三言兩語就可以了,不需要把你做的功課全部展示給他們看。當你思考該向會眾說什麼的時候,用這個問題來對你可能會涉及到的所有內容進行篩選:「我所說的內容會使他們在家打開聖經時更有信心而非失去信心?」

 


親愛的九標誌:

我們都知道悔改和相信伴隨著每個信徒的一生,既然信徒常常因信心而掙扎,我想牧師需要持續不斷地呼籲信徒悔改和相信,就像他們呼籲不信的人悔改相信一樣。你同意嗎?假設你是如此,那麼你呼籲信徒和非信徒悔改的方式有什麼區別嗎?畢竟,你不想使非信徒誤認爲自己是個基督徒,也不想使有犯罪傾向的信徒懷疑他們的救恩,認爲自己不是個基督徒。

——馬特,來自田納西州(Matt, Tennessee)

馬特:

我認爲你是對的。信徒和非信徒都需要反覆不斷地來聆聽神的呼召悔改並相信。同未信之人一樣,信徒仍然在信心中掙扎。因此,當你就經文所提出的觀點進行勸告或者應用的時候,不需要總是區分信徒和非信徒。例如講解第一條誡命時,你可以一視同仁地對信徒和非信徒說道:

「過去的這一週,除了神以外,我們每個人都還有別的神。我們需要爲敬拜那些假神來向神悔改。」

但是就像你說的,信徒和非信徒還是有區別的。對信徒來說,你有一個盟友住在他們「裡面」——新生的聖靈住在他們心裡。對信徒,你可以向他們裡面那個重生的人呼籲,相信他們是「向著你的」。基於此,你可以如此說:

「我們在主裡的眾弟兄姐妹,你們知道那些別的假神最終不會履行他們的承諾。你們已經走在歧路上,其結局必將使你們失望透頂。立刻悔改吧!你們知道基督是更好的選擇。感謝讚美神,你們已向祂敬拜,深知祂何其良善。」

但是對非信徒,你不能假設在他們心裡有一個這樣的盟友。你可以設想,在普遍恩典之下,他們知曉真理,並且有一個天然的,利己主義的(不屬靈的,不榮耀神的)慾望想要從根本上明白真理。你也可以設想這個特殊的恩典正在發揮其作用,以至於聖經的話語無論何時都可以粉碎他們的石心並賦予其新生命。但最終你將發現,這些非信徒並非按照你的方式「與你同行」。他們不屬於同一個戰壕的。這裡有個需要他們跨越的雷區,但是他們卻還未跨越。你在他們的「裡面」並沒有盟友會幫助你。

所以你可以對他們如此說:

「朋友,如果你們跟一些不相信基督教真理的人一樣來到這裡,你應該知道聖經告訴我們,我們所有人都拒絕了神,去敬拜別的假神。你也許認爲自己是一個無神論者,但其實我們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信仰。問題僅僅在於你敬拜的是哪個神而已。但是聖經告訴我們只有一位真神,而敬拜這些假神只會惹動祂的怒氣而已。因此,聖經呼籲我們所有人都當悔改並相信。

有些牧師可能會說我們不應該讓非信徒覺得他們跟我們不一樣,或者不應該讓他們覺得自己是教會外面的人。但是我只想提醒他們回到耶穌的例子。總而言之,我想說你必須幫助他們明白如果有機會讓他們加入基督的家而拒絕的話,那麼他們就只能在外面流離失所了。

注意通過這三個例子,我嘗試用第一條誡命來演示如何呼召信徒和非信徒悔改並相信,通過無差別對待(例1)和區別對待(例2和例3)兩種方式。毫無疑問,這取決於你能夠清晰明確地分別向他們說清楚。

換而言之,呼召信徒與非信徒悔改並無多大區別;區別在於他們所站的隊伍或者他們對神的基本態度如何。因此你對待他們的態度也要有所區別才是。

最後一點:我認爲牧師首要的責任是教導成員,不信的訪客只是旁聽而已。(有些牧師並不認同這一點)。所以我認爲你絕大多數講道應用都應該聽起來像例1或者例2。偶爾呢,你可以清楚明了地對非信徒進行教導,正如我在例3裡所做的。而且你的態度會隨著裡面那個盟友的存在與否而改變。

希望我回答了你的問題。


親愛的九標誌:

我們教會正處於過渡到以長老會爲領導架構的時期,其中包括全職牧師和帶職長老。目前我們正在考慮在完成這個過渡期後,全職牧師和帶職長老之間的關係以及各自的職責。我們如何做到在尊重帶職長老的權威和責任的同時,也賦予全職牧師自由來更好地運作和帶領整個教會?在教牧職員會議(工作日期間)和相對的長老會會議上(晚上和週末),應該分別處理哪些話題(如果有的話)?

——比爾,來自弗吉尼亞州(Bill, Virinia)

比爾:

我諮詢了狄馬克他如何處理這個問題。他區分了三種不同的會議:

  1. 定期全職員工會議(全職牧師們和其他教會受薪全職員工):這些會議的主要目的在於交流,計劃,日程安排。所以每一位員工就自己正在進行的事務進行報告,尤其是那些會影響到其他員工的事情。這有助於所有人都步調一致,達成共識。你也許會發現這些會議其實都是關於執行下面兩種會議已經決定出來的計劃。
  2. 全職牧師會議(僅限全職牧師):個人情況的更新以及牧師們所需要作出的決策性會議
  3. 長老會議(全職長老和帶職長老或牧師):關於教牧服事的決策和做出重要決定的會議

注意會議2和會議3 的區別要求狄馬可牧師對個人事務,教牧事務和重要問題分開來對待。他們以個人事務的更新開始會議,這種方式可以起到相互牧養的作用。然後他們花時間來處理各種各樣的教牧事務和重要問題,這些問題超過他們個人的能力範圍可以解決。然而,任何時候只要涉及到原則性的問題,他們會把那個問題留到長老會上再討論。因爲我們知曉長老的職責是監督整個羊群。所以但凡涉及到重要問題,只能在長老會議中做出最終決定。也許是關於一個非常複雜的成員資格問題。也許是一些有關後勤的問題,像是一個非常特別的組織能否藉用我們的教會的問題。

在這個意義上,僅全職牧師參與的會議在功能上與任何一個僅帶職長老參與的會議相仿,例如,帶職長老們某個星期五晚上一起聚餐,問題要麼圍繞個人的要麼圍繞教牧的事情上:「弟兄,你能給我點意見如何來輔導這對夫婦嗎?」當然如果帶職長老在飯桌上所討論的問題對某個原則的問題帶來重大影響的話,而這個問題之前並未在整個長老會面前討論過,那麼我們會把這個問題帶到長老會上討論。同樣的,這也適用與全職長老會議。

顯然,決定什麼話題和談話內容屬於哪個會議不是一個精密科學。需要智慧的判斷。但是希望所有這些可以成爲你的一個出發點。


親愛的九標誌:

我們正在對一個成員進行懲戒,這件事看起來最終的結果是需要會眾的投票決定。你建議是採取匿名的形式還是公開投票?接受成員的投票是通過公開地舉手表決。所以我傾向於採取同樣的步驟來公開投票除名。這裡我所擔心的是通過這種方式有可能會給人一種操縱會眾的感覺。換言之,有人可能不同意但是因爲太害怕而不敢在公開投票的時候說出反對意見。同時,我也不想提供一種方式,讓會眾在投票前未經查問或尋找問題的答案就投出反對票。似乎匿名投票爲這種情況開了另外一扇門。

——史蒂夫,來自南卡萊羅納州(Steve, South Carolina)

史蒂夫:

我爲你擁有的牧師敏銳度而感恩。確實,這兩種方式都存在潛在危險。公開投票引出了透明度和對話,但是這也可能誘導會眾隨大流來投票,而非按照自己的良心來投票。而且,似乎這種方式更容易被帶領者所操控。雖然我們從聖經裡確實看到一個會眾投票的先例(林後2:6)但是聖經並沒有告訴我們使用何種方式來投票。所以我認爲你可以憑著自己的良心去選擇任何一種方式。這是一個需要你做出抉擇的決定。

就我個人而言,我傾向於公開投票:「所有那些贊成的說『同意(Aye)』……所有那些反對的說『反對(Nay)』。」這是相對於舉手表決而言。爲什麼我更喜歡這種方式呢?因爲作爲地方教會的成員,耶穌命令我們每個人都當在成員身份和懲戒上承擔責任。而且在末世來臨的那一天,我們將爲自己是否是一個誠信的「祭司」而向神交帳,使用我們投票的權利來爲神維持新約聖殿的聖潔(即教會——見林前3:13)。(也思考保羅在林後6:14-7:1的命令)因此,現在我會鼓勵成員站在他們所投的票後面,而不是讓懼怕人控制了整個過程。教導我們的成員戰勝懼怕人而不是妥協是我們身爲牧師的責任。

我也認爲在投票前進行討論是非常有益處的,這樣會眾可能會明白並受教。有時,一個人在最後的時刻決定大聲地說出自己的意見,而這剛好是別人所沒有提出的,公開投票剛好會使這樣的聲音浮出水面。基督徒無法接受那種遮遮掩掩的,虛假的對話,所以我更傾向於反對任何與這種開誠佈公相悖的方式。

最後,如果你們有一個帶領者傾向於使用一種或其他方式來操控整個投票的過程,那麼你們有比投票方式更嚴重的問題需要處理。問題就在於帶領者本身。

但是,史蒂夫,或許我會根據不同的情況做出其他的決定。我想這還需你自己做出智慧的判斷。


譯:傅惠娟;校:JFX。原文刊載於九標誌英文網站:Mailbag #20: Preaching Suspect Texts; Preaching to Non-Believers; Difficulties with Staff & Lay Elders; Anonymous or Public Voting

作者: Jonathan Leeman
2019-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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