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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者,神助之?

原文標題與鏈接:God Helps Those Who Help Themselves?

翻譯:王清彥

 

 

「自助者,神助之」,你是否記得第一次聽到這句「自明之理」是何時何地?我第一次聽到是在一家教會!

雖說不上爲什麼還記得那次講道,但我的確記得這些話是從牧師的口中講出,當時我還是個年輕基督徒。沒有給出的證據,也沒有引用的聖經經文,這個道理似乎不證自明。跟我一樣想法的大有人在,根據喬治·巴納的調查,68%的重生基督徒認可這個觀點,而75%的美國人對此普遍贊同。

我一直懷疑其中關於「基督徒」調查結果,所以我決定進行我自己的調查。調查對象是5男5女共10人,他們都自稱是基督徒,我問他們是否贊同這個說法。結果10人中有8人表示贊同!也就是80%,在數字上已經呼應了前面的結果。

這8人中,4位是福音派基督徒,他們中的3位是美南浸信會的,1位是基督會的。另外表示贊同的4位並不將自己歸類爲「福音派」,其中2位是羅馬天主教會的,1位是衛理公會的,還有1位無宗派的。至於表示不贊同的那2位,1位來自改革宗浸信會(不出意料),另1位是福音派美國聖公會的。

這就意味著,6個福音派基督徒中有4個(67%)贊成這個說法(較之巴納的68%)。作爲美南浸信會一員,我很難過看到自己宗派的教友表示贊同,而其中一位的丈夫還參與事工。也許歸根到底巴納是對的!

唯獨自助

這個諺語是從哪裡來的呢?它並沒有聖經出處,[2] 而是出自本傑明·富蘭克林的《窮查理年鑑》。富蘭克林和他同時代的人又是改編自伊索寓言的《大力神和馬車伕》(公元前六世紀)。在這則寓言故事中,馬車伕的車陷入泥巴中。絕望中的馬車伕呼求大力神的幫助。大力神回答說:「起來,用你的肩膀抗住輪子,眾神施助於那些自助的人。」[3] 極具諷刺意味的是,一個跟希臘神話搭界的多神故事竟然使得基督徒相信此句出自聖經。

這種境況意味著什麼?它揭露了大部分基督徒如何構想他們與神的關係。換個說法就是「如果我用自己的肩膀去扛輪子,那麼神就會幫助我。」我的佈道老師曾稱其爲「唯獨自助」神學。我先去改變自己的生活,那麼神就會(也許是必須)回應並且配合我,其意味著我們與神的關係既是有條件的又是合作的。

當基督徒在考慮歸信問題時,我們可能會問是否這就是我們吸引非基督徒的方式?「用你的肩膀托起救贖的車輪,然後神就會來幫助你?」我們是否正把他們召喚到「除了通過人的作爲,沒有任何通向神的道路」自我救贖中去?[4]

在歸信過程中,我們的角色和職責到底是什麼,神的角色和職責又是什麼?

明確的救贖次序

歷史上,新教徒曾將這個問題放在「ordo salutis」(拉丁文「救贖次序」)中考量。救贖次序「描述的過程是罪人的心中和生命中主觀意識到的在基督裡所成就的救贖工作的過程。其旨在按照它們邏輯的順序及其相互關係,描述在救贖工作的施行中聖靈的不同運作。」[5] 它只尋求回答那些驅動馬丁·路德和宗教改革的問題。就是說,我如何尋見一位仁慈的神,如何得到因著基督而來的恩典的益處?

有聖經學者指出一些段落,像羅馬書8:30「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爲義,所稱爲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作爲聖經中的依據。[6] 「次序」獲得了來自新教經院神學家的延伸處理。

今日的一些學者回避全盤討論次序的問題,因爲害怕它將救贖變成一個機械式的過程,使之更類似於亞里士多德哲學而不是符合聖經的見證。儘管這樣的批判並非一無是處,「救贖次序」仍然有用。人必須單單地記住救贖是一個與我們在基督裡的合一緊密相連的一個整全的過程。「重生,信,歸信,更新等等,歸根到底並沒有將救贖的道路拆分成連續的幾部分,而是將在人類身上發生的轉變彙總成一個詞」[7] 所有的益處都在同一時刻給予了被揀選的。重點主要不是在時間上的先後,而是在邏輯和因果上。

 「救贖次序」和人論

對「救贖次序」具有決定性的是人類的境況。這句老格言說出了我們的觀點:從道德的層面講,伯拉糾主義說人是好的,半伯拉糾主義說人是有病的,奧古斯丁主義說人是死了。如果人在道德上是善的,或者只是部分有缺陷的,那麼他就能夠配合神的恩典來救贖自己(羅馬天主教)。但是如果人死在過犯罪惡中(參閱以弗所書2:1-3,12),是污穢和完全地有缺陷的,那麼他就沒有能力救自己。救贖不能理解爲是神人合作的,而應該是神單方面的恩典。神必然獨自採取主動,必然給予你屬靈的生命,賜肉心代替石心(參閱以西結書36:26...)。說的再白話一點:

因此所有的人都生在罪中,本爲可怒之子,不能行拯救自己的善事,傾向邪惡,死在罪及其捆綁中,若沒有聖靈的重生之恩,他們既不能,也不願歸向神,既不能改革本性的敗壞,也不能傾向於歸正。[8]

考量人的境況,西塞羅曾說:「人是一種災禍」。在過去的新教理解中,救贖一直是而且僅僅是一項因著神所賜的奇妙、至高和人所不配的恩典而成的工作(參閱以弗所書2:8-9)。

神是「救贖次序」的開始

既然人的境況險惡,「救贖次序」必須始於神。「這種安排的原因,不在於一個民族比另外一個民族更優越,也不在於他們更善於利用自然之光,乃完全由於神出於主權的美意和白白賜予的愛。」[9] 神就是這「生效」的原因[10]。「古實人豈能改變皮膚呢?豹豈能改變斑點呢?」(耶利米書13:23) 顯然不能,因此「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約翰福音6:44)。聖經一再重複「救恩出於耶和華」(參約拿書2:9)。神因著他的愛啓動了救贖。他的愛是推動原因。我們得救贖完全是因著神在基督裡的恩典、賜予、憐憫、美意和「白白賜予的愛」。[11];

假如神是救贖的發起者,聖靈就是救贖的「執行者」,使我們與基督這個人聯合併將他的工作施行在我們身上。「聖靈的工作不是別的,而是一個施行的工作。救贖的次序就是救贖的施行(applicatio salutis)。」[12] 就如子要榮耀父,聖靈也要榮耀子。「並且聖靈不會停止他的工作,直等到他使基督在教會中得完全,並且教會『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以弗所書4:13)。」[13]

我們藉著明白救贖的「教導的」原因或方法就是福音,是神的話。救贖出自神的話。儘管自然的啓示教導我們一些關於神的東西,但只有它不足以讓我們明白使人得救的信(參閱羅馬書1-3)。我們必須藉助基督的話(特殊啓示)親自地遇見他,並將我們的信放在福音的客觀應許裡(參閱羅馬書10:14-17)。

救贖次序是基於來自永恆過去的揀選[14]

任何關於救贖次序的討論都必須首先解決揀選這個問題。揀選是一個聖經術語,所以問題就不是「我們是否相信揀選」,而是聖經用這個術語要表達什麼。首先,壓倒一切的證據就是神爲自己揀選或者選擇了一個民族。這是舊約中所能讀到的:「看哪,天和天上的天,地和地上所有的,都屬耶和華你的神。耶和華但喜悅你的列祖,愛他們,從萬民中揀選他們的後裔,就是你們,像今日一樣。」(申命記10:14-15,參閱詩篇33:12)。在新約中,耶穌也清楚地教導了神對人的揀選,「因爲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馬太福音22:14),以及「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並且分派你們去結果子」(約翰福音15:16,參閱路加福音18:6-8)。

其次,神對個人的揀選在創世以前已經發生。「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爲聖潔,無有瑕疵。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以弗所書1:4-6)。

這也隨之引出一個不斷分化新教圈子的問題,即神對個人的揀選是有條件還是無條件的?神是否穿越時間隧道並且按照我們身上可預見的信來揀選我們(有條件的),或者我們被揀選是無條件的,是神撇開我們身上可預見的信和良善給予我們的?在前者,悔改和信(即歸信)是人的意願所結的果子(也許受到了先行恩典的幫助)將我們引入神的揀選。在這種方案中,神對人的揀選基本上取決於個人做了什麼,而不是神做了什麼。神使所有人的被贖成爲可能,但實際上並沒有保證和確保任何人的救贖。而在無條件的方案中,神主動揀選了我們並稱我們是屬他的。若非如此,我們毫無希望。

聖經中的證據支持無條件的揀選。在舊約中以色列是誰?以色列是神的子民,「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你,特作自己的子民」(申命記7:6)。爲何神單單地並且專門地從萬民中揀選以色列作自己的子民?是不是基於以色列的信心、良善或者強大?如下經節給出了答案:「耶和華專愛你們,揀選你們,並非因你們的人數多於別民,原來你們的人數在萬民中是最少的。只因耶和華愛你們」(申命記7:7-8)。以色列得受祝福的與神關係的原因是神。神選擇了愛,選擇將他的愛「在萬民之上」寄予以色列,而不顧其軟弱和不配的境況(參閱申命記10:14)

在新約中,耶穌說,「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約翰福音15:16)。我們愛,因爲神先愛我們(約翰一書4:19)。與人的愛取決於物品的價值相反,神的選擇不是根據我們這些承受他愛的對象裡面的任何信和良善。爲什麼被選的是雅各而不是以掃?保羅寫到,「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作出來,只因要顯明神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爲,乃在乎召人的主」(羅馬書9:10-11)。假如對揀選的無條件屬性還有疑慮,我們讀到神「『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據此看來,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15-16節)。

聖經從不將信當成神揀選我們的基礎或是理由。我們所知的全部就是他的揀選,一如既往的神祕莫測,爲的是彰顯他的恩典(參閱羅馬書9:18,提摩太後書1:8)。正確地理解聖經中無條件的揀選不是要讓信徒絕望,而是要鼓勵他們(參閱羅馬書8:28,以弗所書1:11,帖撒羅尼迦後書2:13)。這是無法抵抗的恩典之舉,爲要彰顯神的良善(馬太福音1:25-30;以弗所書1:3-11)。公義要所有人死,但在神的憐憫中,神已經選擇要爲人作他不曾爲叛逆的天使所作的——揀選和救贖一些人進入永生。概括起來,揀選是無條件的,是神的恩典,並且建立在永恆過去之上的。從這樣的基礎出發,我們現在才能探討發生在人生命中的救贖工作。

救贖次序和救贖的施行

呼召

按著邏輯,基督救贖工作的施行是從呼召開始的。首先是通過「福音的呼召」引出,也就是「在基督裡向人提供的救贖,連同邀請人在認罪和信中接受基督,從而使人得到罪的寬恕和永恆的生命」[15] 福音的呼召是一般的或普遍的呼召,因爲它平等地面向所有人。「世人矇昧無知的時候,神並不監察,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使徒行傳17:30,參閱馬太福音22:1-14)。這也是神所鄭重發出的真實的呼召。耶穌真摯地爲著耶路撒冷對他信息的棄絕而哀痛流淚(馬太福音23:37)。神誠然希望所有人都能悔改(彼得後書3:9),從而得到安息(馬太福音11:28;參閱約翰福音1:11-12;啓示錄3:20)。

這提出一個比較棘手的問題:爲什麼有的人信,而有的人不信?哈姆雷特說:「哎,難就難在這兒!」。按著神人合作體系的教導:或者個人天生能夠產生最初的信(羅馬天主教觀點),對人的信心,神需要在恩典中回應;或者神向所有人提供一個可實現的或者先行的恩典(阿民念/衛斯理主義),以戰勝墮落的後果。裝備這個先行的恩典後,一些人選擇在信裡回應。換句話說,只有當罪人與之合作時,先行的恩典才是有效的充分的恩典。我們可能會說,先行的恩典只不過是「救恩的民主化」[16] 。在羅馬天主教或者阿民念體系中,信或不信的能力最終是在個人的身上。

神恩獨作論看到的是神揀選了一些人,藉以解釋爲什麼有的人信,有的人不信。「因爲被召(福音的呼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馬太福音22:14)。在我們墮落的境況下,我們不願意也不能夠接受福音,「因爲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爲愚拙」(哥林多前書1:18;參閱羅馬書3,以弗所書2:1-5)。因此神必須在我們身上實際地作工,使我們願意去相信。神恩獨作論因此區分福音的呼召和有效的呼召。在有效的呼召中,聖靈透過神的話語來作工「確認」、「證明」和「彰顯」神的揀選[17]。對於神恩獨作論者來說,宣稱神的呼召的有效是有條件地取決於人的信,就等於在說它本身無效。[18] 況且在聖經中,神的呼召的有效是基於揀選。「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爲義,所稱爲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羅馬書8:30)。「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約翰福音6:44)。是進入救贖的有效的呼召使我們跟隨基督(參閱哥林多前書1:9)。

有效的呼召的教導也會遭到反對。首先,假如神對被揀選的人的呼召在那些被實際呼召而來的人身上是有效的並且無法抵抗的,爲什麼還要對外傳講福音的呼召?這是一種普遍的反對,但是聖經提醒我們說「神命定手段,也命定結局」。神在其無限的智慧和良善中已經命定了福音的信息,由人的聲音傳揚並且藉聖靈的工作,要成爲救贖之恩典的器皿。(參閱羅馬書10)

其次,有人問,難道關於有效的呼召的教導不是告訴我們神與我們的關係是非個人的嗎?假如神就是那個「因」或者說我們的救贖,我們的信純粹是副產物或者「果」,在何種意義上這是相關的?過程神學和開放有神論都將指責對準有效的呼召。他們辯稱,愛的工作並不是按照純粹的因果原理,像神一廂情願的一件事。愛必須是相互的、互惠的並且是非強制的。神必須懇求他的百姓,不是用隨便的權力,而是用愛和勸勉的力量。儘管傳統神學中一些人已經轉入一個去人格化的亞里士多德原動力理念的神,但是福音派新教徒已經辯明澄清。神可以降伏並確定意願,但絕不會使用與人的本性不相稱的方式。神「用他恩典在他們身上的強大影響力,能夠並確實吸引他們到他和他的獨生子那裡去,並且他所做的並沒有強迫他們的意願;他輕柔地用他的恩典引導他們進入基督和他的國度;他強有力地勸勉」。[19] 神學家凱文·範浩沙有益地提醒我們:神有效的呼召既是力量又是信息。這不是一個純粹的偶然的行爲而是一個相交的行爲。在有效的呼召中,神通過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與我們相通,。有效的呼召是一個「話語發出的行動」,因此是深入位格性的。[20]

第三,有些人辯稱,有效的呼召與人的自由相悖,是操控的和強制的。開放神學家約翰·桑德斯甚至稱它爲神的強暴,因爲神將他的意願強加在被揀選的人身上。然而聖經中並沒有記述一個人被迫違背自己的意願接受福音。沒有人是腿蹬腳踢尖叫反抗著被帶進神的國的。當聾子的耳朵被神奇地打開,聽到救主甜美的聲音呼喚他的名字,這一點也不暴力。用另外一處聖經中的比喻,神仁慈地讓瞎子能夠看見,這是惡意的、粗暴的嗎?就像一個被光照的人既是被動的也是主動的。因爲是被造來明理的,一個人就去明白並且熱忱的擁抱真理。這樣的擁抱跟神的強暴的說法沒有任何相干。總結起來,「救贖的施行現在是且一直是聖靈的一項工作,並且不會是強逼的和粗暴的,而是屬靈的、友好的和柔和的,不是將人當成一塊木頭而是當作有理性的生物,去光照、勸勉、吸引和降伏他們」。

重生

鑑於呼召,特別是有效的呼召,是神的再次創造的一個話語的圖像,重生是一個更新的圖像。在許多方面他們是不同的比喻方式,但都是比喻把死去的男人和女人帶到與基督的活生生的關係中的那項工作。重生說的是我們需要再次的出生,被更新和修復。因爲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翰福音3:3)。這不是可選擇取捨的,而是我們所有人都需要的:「你們必須重生」(約翰福音3:7)。這個生不是肉體的,而是舊約中先知所預見的靈的重生,更新人的裡面,使人順從律法(參閱以西結書36)。

就如我們的肉身的出生是被動的,我們靈的重生也是一樣。換句話說,重生僅僅是神的工作。約翰說神之子是那些「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人(約翰福音1:13)。類似地彼得寫道,「他曾照自己的大憐憫,藉耶穌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彼得前書1:3)。在重生中,神將我們的石心換成肉心,使我們這在靈裡死掉的重新在靈裡活過來。顯然,重生必須是在「歸信」之前。[21]

在多特信經中,早期的新教徒出色地總結了神徹底的、瞬時的和超自然的重生工作。

但當神在選民裡面成就他的美意,或在他們心內成就真正的改變時,他不僅使福音從外部傳給他們,並用聖靈大大光照他們的心,使他們正確瞭解並分辨神屬靈的事,乃用聖靈使人重生的效能,滲透那人的心底,打開並軟化已經關閉而剛硬的心扉,並使那未受割禮的心受割禮,把新性情注入他已死的意志,他使之復甦,使之從邪惡的、悖逆的、倔強的,變爲善良的、順服的、溫柔的,使之活潑強健,好像一棵樹,結出善行的果子。

這就是聖經所最稱讚的重生,並名之爲新創造,從死人中復活,也就是神在我們裡面不藉著我們幫助而產生的生命。但這新生命並不僅由福音外部的傳講,道德的勸勉所產生的,也不是在神成就了他的部分以後,人是否重生歸信,還是以人的能力爲定;顯然地這乃是超自然之工,是極有能力,同時也是極其可喜悅的、驚人的、神祕的、不可言喻的;其功效並不次於創造與復活,正如那受此工之主的靈所感動聖經的著者所宣佈的;所以凡在心中有神這樣奇妙運行的人,是確定、無誤、有效地重生了,並且實在相信。[22]

歸信

神重生工作的結果就是信,信是歸信的簡寫,就是罪人悔改並在信裡轉向基督。沒有重生,歸信就是不可能的。呂底亞的歸信爲我們提供了首個範例。「主就開導她的心」(重生),結果她就相信了福音(歸信),並受洗(使徒行傳16:14)。

儘管歸信有別於重生,但區別更多的是邏輯上的而不是時間上。在聖經中並沒有歸類說誰是已經被聖靈重生而過段時間後來才歸信的。二者實際上是同時發生的,並且邏輯上,神的工先於我們在悔改和信上對他的回應。「重生和信之間的關係,就如我們打開電燈開關和光充滿房間之間的關係——這兩個動作是同時發生的。」[23] 約翰·吉爾總結如下:

重生是神獨作的工;而歸信既包含神在人身上的工,使人轉回,也包含人在使他們歸信的恩典的影響下的行動,人轉回是被轉回。重生,是神指向和在罪人心上的動作;歸信,是罪人指向神的動作。在重生中,人是完全的被動的,但是藉助重生,人變爲主動。[24]

給我們的啓示

首先,我們必須將聖經作爲我們事工的焦點。它是神指定的救贖的手段,是藉助他的話語的宣告,而不是教堂規模或預算的大小,使聖靈的活力彰顯。聖經和聖靈一起完成救贖的有效的工作。試圖將聖靈的工作與聖經分開,就會開始漫無目的奔向包容主義和死氣沉沉的正統。

其次,我們應當深信我們得救的確據,「因爲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爲要成就他的美意」(腓立比書2:13)。怎樣更安慰人心,是將我們的救贖倚靠在我們的選擇、決定和信心充滿的力量上,還是將之倚靠在藉著聖靈滿有恩典地施在我們身上的基督的犧牲之工上?神人合作「讓一切都搖擺不定——甚或善的勝利和神的國的勝利——因爲它將萬事都掛在人類的不計其數的獨斷上。爲人類的權利而立,它踐踏神的權利,而對於人類,只剩下輕浮的權利。」[26]

最後,我們必須做出個人的呼求!我們是神所命定的救贖的信使。在我們的呼求中,總是必須有三個必要的內容:福音的陳述,邀請和應許。我們必須清楚我們作的陳述(神,人,基督)。我們必須大膽地呼召個人的回應。我們必須誠實地呈現出永生的應許。在這應許中,我們必須記住我們的永生的基礎是在基督的工作中,而不是我們的決定或禱告。我們相信他的工作已經臨到我們,這信就是我們生命中聖靈所結的果子的證據(參閱約翰福音15:8,約翰一書2:3-6)。

總結

人類總是想成爲自己的救主。但是將符合聖經的基督教與世界上其他宗教區分開來的,是基督教並非自我救贖。在伊斯蘭教中,救贖不是禮物而是行爲。在佛教中,是抑制生存的慾望,和「成爲你自己的光」。通過禱告,獻祭,儀式和恰當的品德操守,法利賽人猶太教和天主教是藉著功德贏得上帝的眷顧。

基督教裡沒有這些方案。救贖徹頭徹尾是恩典。按著神的美意,基督的工作,聖靈的幫助,和聖經的指導,神揀選我們,有效地呼召我們和重生了我們。我們按著命令悔改和相信,但若不是神在我們身上動工,一切都是徒然。這就是爲什麼信本身也被稱作神所賜的(參閱以弗所書2:8)。

自助者,神助之?要是果真如此,我們將是萬人中最可悲的,天國從來沒有顯得如此遙遠。

1 http://www.barna.org/FlexPage.aspx?Page=BarnaUpdate&BarnaUpdateID=66

2拳擊迷們可能還記得伊萬德·霍利菲爾德在擊敗前重量級冠軍麥克·泰森後的一次採訪中自豪地將這句話歸於聖經中的智慧。他實際上更進一步說「假如你不幫助自己,上帝就沒能力幫助你。」 http://www.wie.org/j15/holyfield.asp?page=3

3 http://www.bartleby.com/17/1/61.html

4赫爾曼·巴文克《改革宗教義學》 – 第三卷:罪和基督裡的救贖(大急流城:貝克學術出版社,2006),566-7。

5路易·伯克富《系統神學》(愛丁堡:真理之旗出版社,2000年重印),415-16

6約翰·穆雷《再思救贖奇恩》(大急流城:伊爾德曼斯出版社,1955),98-105

7巴文克,589

8多特信經,294。

9多特信經,296。

10孔特拉·德馬雷斯特(46),這當然不是一個極端加爾文主義的誓詞,相反地,這是承認假如人死在過犯和罪惡中,神必須先解決是我們的救贖生效。

11約翰·吉爾,《信理神學的體系》,浸信信仰系列,第一卷(巴黎:The Baptist Standard Bearer,重印,1839),551。

12巴文克,572

13巴文克,572

14在下面的章節中,我要感謝我以前的神學老師斯蒂芬·韋倫博士。我的框架是經他的工作告知的。而他的工作本身就是縝密的新教徒在過去幾個世紀的寫照。

15霍基瑪,68

16 凱文J.範浩沙 《第一神學:神,聖經和釋經學》(唐納斯格羅夫:IVP學術出版社,2002),103

17約翰·加爾文,《基督教要義》,1559年版,編輯:約翰 T. 麥克尼爾,翻譯:福特•路易斯•巴特爾斯,第二卷(費城:威斯敏斯特出版社,1960),932-47

18範浩沙,104。

19吉爾,550

20徹底的和啓發性的討論,見範浩沙《第一神學》,96-124,「有效的呼召還是因果關係?」

21亦見托馬斯·史瑞納「是否重生必須先於歸信」見九標誌網站:

http://sites.silaspartners.com/partner/Article_Display_Page/0,,PTID314526|CHID598014|CIID1731702,00.html.

22.多特信經,299-300。

23 安東尼·霍克瑪《得救於恩典》(大急流城:Wm. B. 伊爾德曼斯出版社,1994),14

24吉爾,546

25注意腓立比書2:12「就當恐懼戰兢,作爲你們得救的工夫」加上他們有的與基督和聖靈的合一(2:1)。但甚至在第12節,保羅繼續命令說,「因爲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爲要成就他的美意。」

26巴文克,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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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rad Wheeler
2015-11-01
期刊
健康教會
教義
二十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