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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標誌信箱 85:我應該爲會眾中的青少年施洗嗎?……餅蘸酒的聖餐是符合聖經的做法嗎?

我應該爲會眾中的青少年施洗嗎?

用餅蘸酒的主餐是符合聖經的做法嗎?

親愛的九標誌:

作爲主任牧師,我曾在原則上表達了對青少年(比如 16 歲及以下)受洗的擔憂。但與此同時,卻有三個不同年齡的青少年同時要來受洗。我有兩個擔心:1)一般來說,爲青少年施洗不是好的做法;2)這幾位青少年的信仰宣認即使從最樂觀的角度來評估也存在嚴重問題。

如果三位長老中只有我這樣看待這種情況,而其他長老都敦促施洗,我該怎麼辦?這是一個值得誓死守衛的立場嗎?

謝謝。

——匿名

親愛的匿名者:

我認爲這可能是一個值得誓死守衛的立場,不過「死」的樣式可能取決於具體情況。

讓我們來看看你的兩個擔憂。首先,你認爲爲兒童和青少年施洗不是明智的做法。我碰巧同意這一點。然而,你的長老們並不同意,而且我從你的問題中推測,你們教會並沒有關於這個問題的明確規定。因此在這一點上,年齡問題屬於一個值得討論的問題——不僅從聖經和神學角度,從制度上來說也如此。

在有爭議和需要謹慎對待的問題上,長老最好能爲教會提供帶領。他們應該進行辯論並做出決定。如果你的長老們決定施洗,你應該服從他們的決定。多位長老治理是神對地方教會領導權的設計。順服你不同意的決定,就是謙卑的表現,也是對聖經權柄結構的肯定。順服其他長老的決定會建立人們對你的信任,增強他們對聖經權柄的信心。此外,在投票中失利對我們的靈魂也有好處!有時候,與其誓死守衛立場,不如捨己。

不過,如果雖然你服從了長老們的決定,但你仍然因爲候選人的年齡而在施洗的決定上有原則性的掙扎,那麼你可以詢問是否可以由另一位長老來支持洗禮。這樣既尊重了長老們的決定,又不會違背自己的良心。這可能是「誓死守衛的立場」的一種方式。

在我看來,你的第二個問題要嚴重得多。我們不應該爲任何缺乏可信的信仰宣認之人施洗,無論其年齡大小。在洗禮中,教會公開表示:「我們相信這個人重生了,是耶穌的跟隨者。」如果一個人並非如此,教會就不應該說他是。

當然,我們無法百分之百地確定誰屬於耶穌,誰不屬於耶穌。但我們確實需要尋找歸信的可靠證據:相信整全的福音、對三一上帝的愛、對弟兄姐妹的愛,以及效法基督在品格上成長。耶穌說,你們要憑著他們的果子認出他們來。

如果這些青少年的信仰宣認即使從最樂觀的角度來看也是存在嚴重問題的,那麼就要向長老們敲響警鐘。給未得救的人施洗會產生名義上的基督徒,並在地方教會的麥苗中播種雜草。這對受洗者不利並且對教會也不利。這就是爲什麼這是一個誓死守衛的立場。

那麼,「死」的方式是怎樣呢?它應該包括與父母對話,解釋你的顧慮,敦促他們不要催促孩子接受洗禮。這可能會讓你付出一些代價,因爲有時父母不能用很好的方式回應別人說他們的孩子可能不是真正的基督徒。同樣,「死」可能是拒絕親自主持洗禮。

最後,如果你所在的教會是一個由會眾治理的教會,由會眾投票決定是否接受加入教會和舉行洗禮,那麼很明顯,你會考慮憑良心通過投票來決定他們是否可以加入教會,甚至可能公開表達你的擔憂。這可能是一種艱難的「死」法。

但這是值得的。因爲這關係到清晰的福音和歸信。耶穌教會的純潔性岌岌可危。這些孩子永恆的生命也岌岌可危。如果你對此存在嚴重的懷疑,卻告訴他們他們是基督徒,這對他們來說是非常沒有愛心的。

願上帝賜予你智慧和勇氣。

——傑拉米·萊尼(Jeramie Rinne)


親愛的九標誌:

你們是否討論過福音派教會中「餅蘸酒」(intinction)的做法?這種做法似乎越來越流行,我正在糾結於這種做法。基於聖經的浸信會主餐的立場是否認定餅和杯是兩個獨立的主餐元素,不能混合在一起?

我是不是想得太多了?如果教導是一樣的,那麼「餅蘸酒」和「分開領受」之間有什麼區別嗎?如果一個教會實行「餅蘸酒」,我是否應該重新考慮加入這間教會?

非常感謝你們,來自一位希望在這件事上有清潔良心的弟兄

——亞當(Adam)

親愛的亞當:

爲了方便讀者,讓我們先來介紹一下主餐。「餅蘸酒」指的是將餅蘸在杯中的主餐方式,因此,就將主餐的過程從兩個步驟(吃餅和領杯)簡化爲包含兩個內容的一個步驟。我們當然可以看到一些實用的理由讓這種做法很有吸引力,但這樣做是否過於隨意了呢?弟兄,我並不認爲你想得太多了,而且當很多人在教會事務上輕忽隨意的時候,你能停下來關注這個問題,我爲你感恩。

的確,在逾越節的晚餐中,耶穌曾把餅蘸在盤子裡(太 26:23;約 13:18-26)。但這是在用餐的早些時候,而不是在祂設立主餐時。經文明確指出,祂蘸餅的盤子(trublio)與祂遞的杯(poteirion)不同。根據《馬太福音》26:26-29,耶穌採取了兩個不同的步驟。

1)祂拿起餅,祝謝了,就掰開,交給門徒,並吩咐他們拿去吃。

2)然後,祂拿起杯子,祝謝了,遞給門徒,並吩咐他們喝盡。

在《哥林多前書》第 11 章中,保羅對教會做了細緻的指示(第 17 節)。他說:「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第 23 節),以此強調他話語的分量。然後,他描述了正確執行主餐的兩個步驟:先拿餅,然後拿杯。隨後在第 27 節中,保羅警告我們不要以不按理的方式參與主餐,並重申了這個明確的兩個步驟的過程。

總而言之:耶穌設立的主餐有兩個步驟,保羅的指示強調了這一點。因此,我認爲我們不應該實行「餅蘸酒」的主餐。當我們修改明確的指示時,我們總會失去一些東西,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對神話語的謹慎關注。至於你是否應該離開,這取決於你的良心是否允許,以及你認爲教會在其他方面有多健康。

——鮑勃·約翰遜(Bob Johnson)


譯:DeepL;校:Jenny。原文刊載於九標誌英文網站:Mailbag #85: Should I Baptize Young People in My Congregation? . . . Is Intinction a Biblical Practice?

作者: Bob Johnson Jeramie Rinne
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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