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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過去的生活——甚至包括在他信主之前的生活——在多大程度上影響我們評估他做牧師的資格?
親愛的九標誌,
幾週前,你們在《華盛頓郵報》的一篇專欄文章中寫道:
「當一位牧師的罪被曝光時,有些人會大喊關於饒恕的信息。他們可能會引用《約翰福音》第 8 章中耶穌的話:我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同時,也有人提出反對意見:「可是我們怎麼能信任這個人呢?
我支持第二種觀點。」
我同意你在這裡闡述的原則。但在這個原則下,我們應該如何看待牧師或長老候選人過去的生活?是否只有某些類別的罪才會讓一個人持續失去服事的資格?我們應該如何看待一個人得救前後的生活?一個人的罪發生在得救之前是否就不會讓他失去成爲長老的資格?保羅得救前犯罪的生活如何說明這一點?如果約翰·牛頓是浸信會信徒,在你的教會參加長老選舉,考慮到他過去曾是一艘奴隸船的船長,你會投「贊成」票讓他成爲你們的牧師嗎?
——傑森(Jason)
親愛的傑森,
這是一個很好的問題。來看看保羅列出的資質。「做監督的,必須無可指責,只做一個婦人的丈夫,有節制,自守,端正,樂意接待遠人,善於教導;不因酒滋事,不打人,只要溫和,不爭競,不貪財」。(提前 3:2-3)這些資質有什麼共同點?它們不是你用尺子或計算器所能確定的。它們不是容易勾選的方框:「擁有神學院學位」「加入教會五年」。
相反,它們都有些主觀,需要評估。他有節制嗎?好客嗎?能否教導?你們必須做出「是」或「否」的判斷,但你們必須查驗證據、思考、討論,然後做出判斷,因爲答案是在光譜上的某個位置。有多好客?有多善於教導?
我相信即便在「只做一個婦人的丈夫」這一條件上也如此。你可能知道,希臘原文是「一個女人的男人」。 NIV 將其翻譯爲「忠於妻子」,我認爲這是正確的解釋。
此外,對一個人的品格做出這樣的判斷或評估的能力,總要取決於時間、地點和具體情況。尼日利亞村莊的「好客」與紐約市的「好客」略有不同。另外,即使在同一個地方,一個空巢退休老人的好客程度與一個有四個年幼孩子的父親也有所不同。
然而在每一種情況下,會眾都需要能夠看著這個人並且相信他是樂意接待的——因此會眾能夠集體說:「同意!就是他,我也要像他那樣好客」。
當然,在評估一個人目前的品格和會眾對他的信任時這個人的歸信是至關重要的因素。假設有兩個已婚男人,他們都在 10 年前有過一夜情。其中一個男人說,事發時他是基督徒。而另一個人則在婚外情發生後不久就徹底悔改歸信了。雖然在其他方面他們的情況相同,但犯罪時他們是否已經歸信卻是評估這件事至關重要的因素。他們犯罪的事實對會眾產生的影響也不同。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信任婚外情事件後信主的人會更容易一些,因爲他的生活經歷表明了歸信在這個人的生命中意味著什麼和帶來了什麼。
在我們思考過往的罪時,保羅並沒有提供一個可量化的公式,總是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對於每一個限定條件,你都要問:「這個人今天是否具有這種品質,以至於我們可以把他作爲在這方面效法基督的榜樣?我們能否對教會說:『在這方面效法他,因爲他效法了基督』?」特別是在性犯罪方面,我認爲一個男人需要有長期忠誠的記錄。
有些罪會永久性地讓一個人無法成爲長老嗎?有可能,尤其是那些涉及背叛、欺騙、性濫交和虐待的罪。但我還是想根據具體情況逐一評估。
希望這些能對你有所幫助。
親愛的九標誌,
我是一間教會新上任的牧師,這間教會有爲很小的孩子施洗的傳統。此外,教會還允許這些受洗的孩子參加主餐。本週日,我們準備慶祝我來到教會後的第一次主餐。在爲圍護主餐做準備時,我們不得不考慮如何與受洗孩子的家人打交道。他們中的一些人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參與主餐,儘管孩子不是教會成員。
關於長老們如何與他們進行對話,你們有什麼智慧嗎?
——泰得(Tad)
親愛的泰得,
請允許我提出我認爲符合聖經的觀點,以及我認爲屬於教牧判斷的問題。我認爲把加入成員、洗禮和主餐放在一起是符合聖經的。但也有例外,比如在沒有教會的偏遠地區給人施洗(想想埃塞俄比亞的太監)。但聖經中的典型情況是這三者聯繫在一起。你不想把它們分開。事實上,聖禮就是成爲教會成員的標誌。這三者共同作用,確認某人是基督國度的子民和基督身體上的肢體。
因此,從聖經的角度來說,對於那些持續參加主餐但不是任何教會成員的人,我無法將他們分類。他們領受了新約的記號,但實際上並沒有加入新約的子民。
至於如何對待這些兒童這個特定問題,這是一個需要做出判斷的問題。我們現在要權衡代價和收益。首先,作爲新牧師,你需要盡量與其他領袖有合一的意見。
更具體地說,我的建議是要麼讓這些孩子加入教會,要麼要求他們的父母停止讓他們參與主餐。就我個人而言,我會選擇後者,假設他們如你所說是年幼的孩子。是的,我見過這種做法。他們的父母心甘情願地順服了。結果很好。
讓我說得更清楚些:我不認爲要求孩子停止領受主餐會剝奪他們任何神祕或屬靈的益處。他們唯一被剝奪也就是他們作爲非成員而未曾獲得的——對他們信仰的集體確認。(見林前 10:17)換句話說,如果你不打算讓他加入教會,那麼不給他主餐也不會造成額外的「屬靈」損失。
不過假如父母違背了你的建議,繼續讓孩子領聖餐。我可能會再提一次——老實說,我也不確定——但我不會持續在這件事情上糾纏。我想,他們這樣做只是出於良心的驅使。我想他們不是爲了悖逆而這麼做。因此,從牧師的角度來說,我可能不會大驚小怪。我認爲更重要的是——隨著時間的推移——牧養整個教會,使其保持在這三者上的一致性,並停止接受尚年幼的孩子加入教會。
我禱告上帝賜給你們智慧,讓你們知道如何處理這件事。
譯:DeepL;校:Jenny。原文刊載於九標誌英文網站:Mailbag #71: A Pastor and Pre-Conversion Sins . . . Young Children, Baptism, and the Lord's Supp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