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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標誌信箱51:要求參加第二場聚會;一個拒絕受洗的成員

教會是否可以要求成員參加第二場聚會?

我發現了一位老成員從沒受過洗禮。 我該怎麼辦?

親愛的九標誌,

我從你最近出版的關於教會成員制的書籍中領受許多祝福。你們是否討論過要求成員參加第二場晚間聚會的想法?我看到過你寫的一段話,你說你反對「額外要求」。我相信晚間聚會是有價值的,但是強制要求成員參加,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對此,你是怎麼想的?

我還想了解一些背景:你(或國會山浸信會)對主日的立場是什麼:第四條誡命是否仍有約束力?

——阿摩司(Amos)

親愛的阿摩司,

這都是很好的問題。讓我從第二個問題開始。我認爲第四條誡命或十誡中其他任何一條誡命的約束力對我們來說都不具有與摩西時代同等的效力。那都是給以色列的聖約。它們對我們的約束力就好像中國法律對美國公民的約束力。

現在,也只有通過成全所有律法和與我們立約的基督,整部律法仍然與我們有關。這意味著如果你我來到耶穌和祂的使徒跟前尋求說:「好吧,告訴我們該如何對待律法?我們需要做什麼?」果不其然,我們會聽到新約經文中重複了十誡中的九條誡命。所以,十誡仍然約束我們,不是以摩西時代的形式,而是通過基督。

但是,有一條誡命在新約中沒有提到。你能猜到是哪條嗎?第四條。然而,它也仍然與我們有關。這是怎麼發生的呢?再次,通過基督,祂是安息日的主。或可以說,祂是我們的安息。所以,我們透過安息在基督裡來遵行第四條誡命。

(所有這些都是非常浸信會的回答方式。我的一些長老會和聖公會朋友在我這樣說時會很惱火。)

但是我確實認爲教會可以要求她們的成員參加每週聚會。憑著第四條誡命?不是,而是因爲希伯來書的作者要求基督徒不可停止聚會(來10:25),這指的是教會每週的聚會。

然而,回到你的第一個問題,不,我不認爲一間教會應該或可以要求成員們參加第二場聚會。如果長老會議試圖將其作爲要求,我將會反對,因爲聖經新約中沒有這樣的要求。

儘管如此,我會非常樂意鼓勵成員們參加第二場聚會,甚至是強烈建議。我對「九標誌問答」的一個隱藏意圖是幫助牧師們對律法要求和智慧的做法之間的區別形成強烈的意識。我幾乎每次都會提出這個問題。是否有第二場聚會屬於智慧的問題,所以我會說這是有益處和健康的,而不是必須或要求參加的。


親愛的九標誌,

在一間被復興的教會服事近三年之後,我發現了其中一位成員從來沒有受過洗。他在25-30年前被當時的同工團隊確認了成員身份,自此以後,他一直是這間教會的成員。我們現在的章程清晰地規定所有渴望成爲成員的人必須是受洗的基督徒。另外,因爲這位成員多年以來一直委身教會,所以他參與了很多領域的教會服事。

我們已經與他談過,瞭解他的想法。首先,他不相信聖經要求基督徒必須洗禮;第二,因爲他已經是教會的成員,我們不能取消他的成員資格,也不能要求他接受洗禮。現在就如何處理他的洗禮問題,他的成員身份,以及他參與/服事/帶領的事工領域,你有什麼想法嗎?

——凱爾(Kyle)

親愛的凱爾,

呃……呃……,我想你得解除他的成員身份。

等等,等一下。我想你就聖經中洗禮的問題一直在催促他。來看馬太福音28:19節的命令。然後回顧使徒行傳中的經文,思想每個人在相信後做的第一件事:

  • 『弟兄們,我們當怎樣行?』彼得回答他們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徒2:37-38)
  • 看哪,這裡有水,我受洗有什麼妨礙呢?」(徒8:36)
  • 就吩咐奉耶穌基督的名給他們施洗。」(徒10:48)

這樣的經文我們可以繼續列下去。

指出在羅馬書6:3,保羅清楚的假設在羅馬的基督徒都是受洗的:「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

讓他指出新約聖經中哪個基督徒是沒有受洗的。

除了這些聖經經文之外,給他一本鮑比·傑米森(Bobby Jamieson)的《認識洗禮》(Understanding Baptism),問他是否願意和你一起讀這本短小而又充滿甜蜜的書。

所有的基督徒都必須受洗,這一點在聖經中並不含糊。它不是隱藏的。它非常直白明了。施洗者和受洗者都同意:接受洗禮是一種基本的順服行爲。是你作爲基督徒首先要做的事。這正是我們公開宣告自己是基督徒的做法。它也很容易:把自己浸在水裡。

除了這些以外,還要考慮他所說的問題是否是真正的問題。也許真正的問題是他對在生命的這個階段承認他從沒受過洗禮感到尷尬。聽起來他在用有力的話語(「我已經是一名成員了,你不能要求我這麼做」)而不是僅僅訴諸於聖經,這讓我覺得其中有更多的事情。朝著這個方向詢問。

但是到了最後,如果他拒絕了你所有的懇求,如果你用了幾個月的時間在推動他,那麼是的,我會考慮推動教會紀律的執行。很明顯,如果你的其他領袖們沒有認同你的想法,那麼你們教會將不會同意教會紀律,你最後也沒法這樣做。

我承認這其中有張力。我有一個已故的家庭成員,他是一個非常敬虔的人,他屬於救世軍的一員,而救世軍並不實行洗禮。一個從未受洗的人有可能成爲基督徒。但是耶穌命令我們受洗,到最後那日你和我都沒有權利說:「如果你在這個基本的基督徒命令上不順服耶穌是沒關係的。」所以,儘管在短時間內將他從各種服事領域和成員資格中移除是艱難的,甚至到流淚的地步,但我認爲,從長期看,你謹慎順服上帝話語的榜樣,會像好的酵母一樣在教會內發揮作用。事實上,誰知道呢!上帝甚至可能使用祂規定的懲戒過程爲這個人的謙卑和成長做了奇妙的工作。


譯:STH;校:JFX。原文刊載於九標誌英文網站:Mailbag #51: Requiring Attendance at a Second Gathering; A Member Who Refuses Baptism

作者: Jonathan Leeman
202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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