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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九標誌:
最近,我們得知教會中有人擔憂我們作爲牧師在小組教導者的選擇這件事上過於隨意,有點像「好男孩」關係網(意即只要關係好就可以一直被重視——譯註)一樣。事實當然並非如此,作爲牧者,我和其他牧師對於誰可能會和誰不會是一個有效的小組領袖/教師是有所瞭解的。
然而,我擔心我們的方法的確看起來是武斷的。並且,隨著我們的教會越來越大,我們不像以前那麼瞭解誰能夠教導而誰不能。因此,我們感到,設立某種未來的小組教師必須通過的程序來幫助我們選擇教師是有益的;我們需要更加正式的架構和流程來識別、評估和培訓教師。你可以幫助我把這個想法細化麼?你們的教會是如何處理這個問題的呢?
我的第二個問題也與教導有關:聖經學習的老師和小組領袖與眾長老對教義的看法需要有多一致呢?對一些並非與救恩直接相關、但可能會引起分裂的問題——比如說時代論和以色列的問題——需要有多一致呢?——D牧師,喬治亞州
D牧師:
好吧,我所在的教會有約1000名成員,識別和訓練教師的架構性流程極少。所以我並不認爲你需要一個固定的培訓項目。主要來說,我們所提供的是許多教導的機會:
說了這麼多,有許多許多通過教導檢驗和訓練人的機會。我並不是說你必須採用我們的組織方式,但是我建議你想辦法創造更多公開教導的機會。
設立反饋的機制也很重要。這就是爲什麼我們總是將資深教師和新教師配對的原因。我們還每週提供針對所有感興趣的主日學教師或者晚上聚會講道者的「服事評估」。符合聖經的,鼓勵人的並且有益地批評人的反饋對於訓練過程是非常重要的。
最後,我們也願意冒險。我們不會給一個生活不檢點、或是正在一些嚴重或明顯的罪中的人教導機會,但我們對於經驗的要求是比較低的。第一次講道的人總要在某個地方講他們的第一次的!我們盡力慷慨地給予教導的機會。我經常聽到狄馬可(Mark Dever)說,保守福音派可能在給予年輕人犯錯的機會方面過於保守了一些。
我舉一個如何做到這一點的例子。鄧潔明牧師(Jamie)是負責給所有主日學課程分配教師的全職牧師。最近,我給傑米寫郵件,和他說應該給喬恩(Jon)幫助教導成人主日學的機會。我與喬恩見過幾次面。他的屬靈狀況看起來不錯,而且他告訴我他希望更多地參與教會事工。另外,我有理由認爲他會是一個有能力的教師。鄧潔明牧師寫郵件問我爲什麼我認爲喬恩會是一個好的教師,但是這封信淹沒在其他信中,我從未回覆。後來有一天,我見到了鄧潔明,告訴他我會很快回覆他的郵件。他說他已經安排了喬恩講下一季度的課程。太好了!我可以少寫一封郵件了。
你明白我的意思了麼?鄧潔明牧師不需要認識喬恩。他只需要信任我,而我推薦了喬恩。而且,因爲我們教會有很多教導的機會,對於鄧牧師來說,讓喬恩擔任一門13週課程的新教師並不困難。
在對教義理解的一致性這個問題上,每個加入教會的人都必須簽署信仰告白。所以,任何教師的教導都不能違反信仰告白,並且任何教師都不應該堅持讓他人相信信仰告白中沒有明確寫出的內容,如果教師接受時代論,就屬於這種情況。我們的信仰告白沒有提及時代論。因此,我們期待主日學的教師不要運用他們的平台來推廣(關於時代論的)某種特定觀點。現在當我教導的過程中,我有時也會提及我自己對於某些事情的信念,但是如果我的觀點是我個人的,或者在信仰告白中沒有明確說明,我會如實告知學員。
我希望以上內容回答了你關於被批評偏待人的問題。如果你創造很多教導的機會,並且你給人們犯錯的機會,我想這些批評最終都會消失。
親愛的九標誌:
我有一個朋友自稱信主,但是現在與一個穆斯林男性訂婚了。她在一個以訪客爲中心的教會穩定聚會,並且我從未能確信她是一個真信徒,因此我很難決定是否要參加她的婚禮。我應該將這場婚禮當作兩個不信者之間的婚禮來參加,還是我應該讓她遵守對信仰的宣稱,而不去參加她的婚禮呢?——喬(Joe),費城
喬,
很可能你應該採取第二種做法。通常來說,我不會參加一個自稱是基督徒的人和一個不信者之間的婚禮。所以,在你的情況下,我會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和你的朋友溝通。用聖經關於信徒與不信者結婚的教導(林前7:39;林後6:14)警告她。然後,我會根據談話的情況決定是否參加婚禮。如果她承認自己並不是真信徒,我可能會參加。如果她堅稱自己是基督徒,但是她只是想要結婚,因爲她等得太累了(或者任何其他的原因),我會強調我對她的關心,然後向她解釋爲什麼我無法參加她的婚禮。
親愛的九標誌:
在近三十年中,我曾先後在幾個不同的浸信會中作爲成員。在這三十年中,我看到了許多次「重洗」。受洗者通常提出、並且被教會領袖認可的典型理由是:「第一次受洗對於我而言沒有任何意義」,或者「那時我不理解受洗意味著什麼」。這使我感到困擾,因爲我們本質上是在對承諾/聖禮的那位作出者/保守者/保障者說,「第一次或者第二次沒有意義,所以我們得請您再幫一次忙。」你對此有什麼看法麼?
——格雷格(Greg)
格雷格:
耶穌給屬他的教會兩項聖禮:洗禮來讓我們進入基督裡,以及象徵聖約的主餐來把家人聚集在餐桌旁。信徒應該受洗一次;主餐應該時常領受。
如果一個人認爲,當他/她第一次受洗的時候實際上還不是基督徒,那麼他/她需要受洗。我的經歷就是如此。我七八歲時在洗禮用的水中「浸溼」了,但我想那時候我還不是基督徒。因此,我在30歲時受洗了。
但是,如果如你所說,一個人只是希望洗禮更加「有意義」,因爲第一次受洗時他們不夠重視,我會對他們說,「讚美主,因爲只需要芥菜種那麼大的信心就可以進入天國。如果你第一次受洗的時候有信心,你受洗了,那麼你就沒有什麼好爲此憂慮的了。繼續往前走吧!」而且,請記住洗禮是一個兩方作出的聲明:受洗者和施洗的教會都在發聲。因此,即使他們在受洗的那天分心了,他們和教會還是都通過洗禮的行爲發出了聲明。聲明已經作出了。他們不需要再多做什麼了。
但是,有時候人們會說,他們「不確定」第一次受洗的時候自己是否是基督徒。這種情況下我會問他們,「當你受洗的時候,你是否理解基督在十字架上爲你的罪而死呢?」如果他們說「是的」,我會建議他們不要再次受洗。從那時候起一直到現在,很自然地,他們在基督裡對於神的知識已經有了長進,甚至於有時候他們會懷疑當時受洗的時候自己是否是基督徒。這並不令人驚奇,但並不構成第二次「受洗」充分的理由。如果他們堅持感到不確定,我會重複基本的原則——「你只應受洗一次,並且唯獨信徒才能受洗」——然後讓他們憑良心來決定。
除了不符合聖經外,我還可以想見第二次或者第三次受洗會有幾個害處。首先,這樣做可能會鼓勵一種律法主義,在這種律法主義中,我通過一個額外附加的標準來評估我的第一次受洗:「洗禮是給信心強大的人的!」第二,這樣做可能會促進不健康的內省,甚至試探人們懷疑信仰。第三,這樣做可能會在教會的其他信徒中引起疑惑:「天哪,當我看到某某第一次洗禮的時候我以爲他是一個信徒。但我想可能不是這樣的。嗯……也許我當時也不是?」我們唯獨因信得救。當你受洗的時候你有信心麼?太好了!那就足夠了。當然,從那時起到現在,你已經有所成長。聖靈是強大的。而且你會繼續成長。讚美主,祂讓縱使軟弱的,分心的基督徒也可以得救,並且受洗。
(如果你想獲得針對這個話題的有幫助的文章,你可以閱讀福音聯盟的這篇文章。)
親愛的九標誌:
過去幾年中,我注意到,我們的主任牧師不向會眾逐字誦讀他講道的經文。與此不同,他的做法是,在一個很長的引言/故事後,他在佈道時用自己的語言總結一些經文(偶爾他也的確會誦讀一些經文或者一節經文的一部分,但不會完整地誦讀他講道所基於的整段經文)。我曾和他明確地交流了這個問題,但他不清楚我指的是什麼。在我看來,不誦讀經文似乎傳遞了對於神的話語缺乏信心。我感到很痛苦,因爲我的妻子和我都很愛我們的教會,但與此同時,我感到我不得不尋找其他的教會,尋找藉著向會眾大聲誦讀神的話語彰顯神話語之全然信實的教會。你有什麼建議麼?——安格爾(Angel),芝加哥
安格爾:
我很難給你具體的建議,因爲我從未聽過你牧師的佈道。並且,我曾聽過我的牧師宣講聖經中非常長的章節(五六章,甚至是整卷書!),而且這種情況下,他並不誦讀所有的經文。話雖如此,我能體會你的感受。如果一個人在宣講幾章,甚至更短的經文時,也不誦讀這些經文,這看起來的確很奇怪。這種情況下會存在許多危險,但是讓我先說其中的三種。
首先,宣講經文而不誦讀聖經原文會教導會眾看重傳道人的智慧,而非聖經的智慧。他在訓練教會倚靠他對聖經的解讀。
同樣的,第二,他也錯過了教導會眾愛聖經,自己理解聖經的機會。把第一點和第二點總結起來說,這樣的傳道人實際上將教會嬰兒化了。他促使他們成爲閱讀聖經方面的文盲。
第三,他無法保護自己或者教會遠離異端。聖靈在每一個信徒裡面,因此如果一個人誦讀了一段經文,然後以一種很奇怪的方式來宣講這段經文,信徒們的心中會有一個聲音說:「這聽起來不對勁。」但是當他訓練他們習慣於不看經文時,他們能這樣發現的機會就減少了。把這一點和前兩點結合起來,長期發展的方向並不樂觀。
底線是,安格爾,我無法告訴你應該做什麼,因爲我沒有聽過你牧師的講道。有可能你對他批評過度了。雖然這樣說,你所描述的總體情況是有問題的,而且從長期來看,佈道的時候總是不誦讀經文是無法建立一個健康的教會的。關於是否要留在這個教會中,我會三思。
譯:黃敏妍;校:JFX。原文刊載於九標誌英文網站:Mailbag #12: Training Bible Teachers; Attending a Wedding Between Professing Christian and a Muslim; Thoughts on 「Re-Baptisms」; My Pastor Never Reads his Sermon Te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