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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督教發展初期,一個人要怎樣做才算是加入教會?從某個角度看,這個問題很容易回答:一直到第四世紀,信而受洗是加入教會的禮儀。
但是,顯而易見,事情也沒有那麼簡單。
新約將教會描述爲信徒的群體聚集。這些信徒相信什麼?按使徒們的教導,他們相信耶穌是主,並且祂已經從死裡復活(林前12:3,1:2;羅10:9)。還有,他們相信耶穌就是神自己成爲肉身(約壹4:1-6)。他們也相信三位一體(太28:19;林後13:14;弗4:4-6)。
一個人要加入教會,必須正式承認這一系列真理,即「真道」(猶3;提前1:19),其中還包括其他一些關鍵的信仰,比如基督的再來。正式認信的時間大約就是在舉行洗禮的時候。在接受洗禮的過程中,一個人要背誦一個信仰告白,其中包含基督教信仰的這些關鍵要素,並表示同意(參提前6:12)。
因此,從新約的例子來看(比如,弗4:4-6),信仰告白在使徒時代之後逐漸出現。比如,里昂主教愛任紐(Irenaeus,約130年-約200年)在其捍衛基督信仰、駁斥諾斯替主義的《駁異端》(180年)中引用了可能是他自己教會的信仰告白。
他首先強調,與諾斯替主義的世界觀相反,有「一位神,全能的父,天、地、海和其中萬物的創造者。」接著,這個信仰告白繼續強調,還有「一位耶穌基督,上帝的兒子,道成肉身,爲要拯救我們」,他受難、死去,從死人中復活,高升「以肉身進入天堂」,並且還要「從天上,在父的榮耀中」再來。異端諾斯替主義否認所有這些觀點,而這些都是使徒所傳基督信仰的絕對核心。在里昂,一個人必須確認這個信仰告白,才能被接納進入教會。
隨著教會將福音傳遍希臘-羅馬世界,就遇到了一些準備相信耶穌基督爲主和救主,但卻輕看聖經以及其中所含神學的人。所以教會就需要用教導或者要理問答的方式使人掌握基本的基督教信條。教會需要教導人們諸如神對世界的創造,以及因真信心而有的好行爲這樣的信仰內容。所以,要理問答就包含了聖經、教義和道德這幾個部分。
這樣,至少到了第二世紀末,要理問答以及相關的教導方式就建立了起來。例如,愛任紐僅存於世的兩部作品中的另外一部《使徒所傳之道略解》(2世紀90年代早期),就是一個要理問答。這部作品的前半部分詳細闡述了救恩歷史,後半部則從舊約證明基督教真理。
到第三世紀,有明確的證據表明——例如在羅馬的依玻裡(Hippolytus of Rome,約170年-約236年)的著作中,教理問答課程可以持續三年之久。接受這種教導的人被稱爲「要理生」,雖然被認爲是基督徒,但還不能領受聖餐,直至受洗。二世紀的基督教作家殉教者遊斯丁(Justin Martyr,卒於約165年)認爲:「不允許人參加」主的晚餐,「除非他相信我們所教導的內容爲真理,並且經過水洗……同時完全按基督教導我們的方式生活」(《護教一書》,第66頁)。
在要理問答學習期間,也會留出時間供「要理生」向老師(通常是一位主教)提問。四世紀晚期的女作家愛吉莉婭(Egeria,活躍於381-384年)記錄了她訪問耶路撒冷的情況。她指出,學習要理問答的結果,就是耶路撒冷眾教會的全體信徒都能夠遵行在教會崇拜中宣讀的聖經。只是到了五、六世紀,隨著教會開始實行嬰兒洗禮,要理問答的學習才逐步衰落。
當我們查考歷史時,必須避免過分強調今日環境所引發問題的獨特性。我們誠然應該首先按當時的情況去理解過去,聯繫那個時代最主要的問題。但是,神給了我們歷史,也是作爲教導的手段(我們可以進行類比,比如,與羅馬書15:4比較)。因此,尋找對現在的情況具有啓示作用的「有益的歷史經驗」是合理的做法。
那麼,上面所作的歷史探究,對於我們今天的處境有什麼意義呢?有一點是明顯的:曾經屬於基督教的西方,在許多方面正在快速地異教化。因此,那種初代教會發現很有必要的聖經、教義和道德的教導,再一次對我們產生了必要性。
在基督教信仰誕生的早期,一個人進入地方教會的方式是通過要理問答、信條和洗禮,那麼,現在也應當如此,並且也還是依照這個順序。
翻譯:徐震宇。原文刊載於九標誌英文網站:Joining a Church the Ancient Way: From Clement to Eger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