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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週日的講道應該多長?
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美國的一間民調機構和智庫機構)最近分析了從 2019 年 4 月 7 日至 6 月 1 日之間的五萬篇講道,以確定美國教會講道的平均長度。答案是,三十七分鐘。
作爲回應,我問了幾個牧師他們認爲一篇講道應該多長。救贖主長老教會的提摩太·凱勒(Timothy Keller)牧師評論道「普遍來講,我認爲對於大部分的教會來說應該在三十分鐘以下。這是最保險的長度。如果你是一個講道信息扎實的牧師,但是不善言辭,那麼你的講道應該更短。」
印第安納州印第安納波利斯市學院公園教會的牧師Mark Vroegop認爲講道應該更長一點:「我認爲講道應該在三十至四十分鐘之間,這樣有足夠的時間解釋經文,也可以照顧到大部分人日益縮短的聆聽注意力。」
西雅圖的Adam Sinnett帶領著一個年輕並充滿活力的教會,他說:「講道的長度應該足以清楚地傳遞經文的信息,應用到信徒的心裡,與此同時要解釋難以理解的部分,並且講道應該富有激情和感染力。取決於信息的長度,講道大致應該在四十至五十分鐘之間。」
接下來是狄馬可,他在華盛頓特區國會山浸信會的講道通常都不低於六十分鐘。但是他的建議很簡短:「一篇講道的長度應該能夠讓講員很好地講道,同時讓會眾很好地聽道。」
有趣的是,皮尤的調查也顯示了基督教傳統之間的不同。以下爲不同傳統中講道長度的中位數:
人們對於不同的社交環境有不同的期待。走進羅馬天主教堂的人對於講道長度的預計是一個非裔教會成員的三分之一。
凱勒觀察道,「我看到在亞洲教會,人們可以坐在那裡聽一場兩個小時的講道,沒有人坐立不安或離席。在過去的時代或世紀,兩到三小時的講道也不會被認爲太長。我認爲我們的文化總體上正在讓人習慣於較短的表達方式。」
如果說在不同的處境下人們的期待不同,這是否意味著牧師們應該去改變文化帶來的影響,而不是將其視爲一成不變呢?
讓我給你五個原則,以幫助你探索在你的處境下講道應該多長:
第一,充分地解釋經文。
是神的智慧而非人的智慧給人帶來生命,那麼講道中最重要的部分就是要充分地解釋和應用經文。
我的牧師約翰·約瑟夫(John Joseph)說:「講道的長度應該足以解釋、論證並且應用經文中主要的點,使得聽眾可以理解、感恩並且消化吸收神的話語。」
華盛頓特區恩典教會的權牧師(Duke Kwon)認爲,「一篇好的講道應該像一頓健康的飲食一樣,應該是營養豐富的,這就意味著要有充足的時間來釋經和提出應用。」
佛羅里達州傑克森維爾市希洛大都會浸信會的牧師H.B.查爾斯(H.B.Charles)認爲,「一篇講道應該足夠長,以忠心地對待經文;也應該足夠短,以有效地向會眾傳遞信息。」
北卡萊羅納州夏洛特市基督之約教會的牧師凱文·德揚(Kevin DeYoung)持相同意見:「一篇講道應該足夠長以充足地解釋和應用經文中的要點,但是也應簡短,讓成熟的基督徒想要多聽幾分鐘。」
第二,瞭解你的聽眾。
僅僅做到充分地解釋經文是不夠的。如果我讓你給我總結一部兩小時長的電影,你可以用一分鐘,也可以用二十分鐘總結。權牧師說:「對於任何一段經文,一篇講道都應當有營養。」他進一步解釋道:「我不是說這意味著講道一定要長,有時我們最好的講道是一針見血、直接扎心的。」
因此第二個原則就是要了解你的聽眾。正如我們對五歲的孩子和二十五歲的成人會採用不同的教學方式,不同的教會或許要準備不同長度的講道。皮尤的調查也如此表明。
凱文·德揚指出:「任何講道長度都會受文化影響」,綜合前兩點,他認爲講道應該在四十分鐘左右。他說:「如果講道一直短於二十五分鐘,會很難充分地釋經;但是長於四十五至五十分鐘的講道,應該適用於成熟的會眾和有經驗的講員。根據我的經驗,對於一般的會眾來說四十分鐘是很合適的。」
權牧師還強調,調整講道長度以適應聽眾是出於愛的行爲:「一篇好的講道也會包含符合文化的演講技巧,這不是說去迎合文化,也不是說要用演講來替代講道的營養。而是關乎愛我們實際的,而非理論上的會眾——你不是在向喬納森·愛德華茲的會眾講道,而是在向你心愛的、依賴智能手機的會眾講道。愛那『軟弱的弟兄』,以及他/她(和你)的較短的關注力。」對於權牧師來說,這意味著他的講道在二十五到三十五分鐘之間。
第三,瞭解你自己。
權牧師也有智慧地鼓勵講員們去了解自己:「一篇講道也應當與講員的恩賜相契合。我的一位講道教授曾說過,『有的人講四十五分鐘但讓人感覺像是十五分鐘;而有的人講十五分鐘但讓人感覺像是四十五分鐘。』」
有一次我在得克薩斯州弗利斯克市,參加了Charles Swindoll所在教會的崇拜,我完全沉浸在他的講道中。我在中途低頭看錶,驚訝地發現五十分鐘已經過去了。我並不鼓勵講員們都像他那樣講道,那不是一篇釋經式的講道,他講了很多的故事。但是讓我發現,一個有恩賜的演講者可以滔滔不絕地講一個小時而不讓大家厭煩。
但是我們大多數人都沒有這樣的天賦。凱勒發現,「如果(a) 你訓練會眾對講道時長的期待,(b) 你是個足夠好的講員,可以保持大家的注意力,那麼持續性地講道四十分鐘以上是完全有可能的。」
第四,追求簡潔。
讓我這麼說:你大多數的講道都可以讓編輯修改得簡短一點。相信我,我就是個編輯。很多沒有必要的詞句都可以被刪掉,但是內容不受影響。
還是權牧師說:「一個講員需要有非常特別的自我認識和謙卑的態度,才能承認更簡潔的講道反而更加有效。」
第五,挑戰你的會眾接受更長的講道。
很少有牧師或者有關講道的書籍提到這一點,但是我想就此點多說一點。是的,我們應該留意現實中文化的影響,但是我們也應該慢慢地挑戰我們會眾聽講道的耐心,增強他們的傾聽能力,讓他們能夠聽更長的講道。我見過成功的情況。
你可能聽過那些直言的改革宗牧師說過這句話,但請允許我重複一次:人們可以坐著看兩小時的電影,三小時的棒球比賽,爲什麼不教導他們至少期待一小時的神的話語呢?
過去的六十年,教會卻做了相反的事情。至少從羅伯特·舒勒的時代開始,我們讓來教會的人形成了一種概念,講道應該是幽默並且給人帶來娛樂感的。我們沒有訓練人們期待講道裡應該包含好的釋經。相反,人們認爲一個所謂好的講道人應當部分像面帶微笑的新聞主播,部分像夜間脫口秀主持人,部分像主日學老師。
但是想像另一種景象,六十分鐘的講道充滿了扎實的釋經和應用,人們像期待高中的課堂一樣期待六十分鐘的講道。我敢說,那樣人們會更加明白聖經以及如何活出神的話語。
人們會因此變得更加成熟嗎?當然。
譯:張夢婷;校:CCL。原文刊載於九標誌網站: How Long Should a Sermon 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