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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確定支持宣教士的準則

以下的備忘錄得到國會山浸信會(CHBC)眾長老的一致通過,提供支持參與宣教的CHBC會員的標準和「層級」。

我們考慮支持海外宣教的成員「多少程度」,並不是要阻礙他們把福音帶到別的文化去,而是因爲我們的資源不是無限的,並且我們希望可以幫助教會成員看到,他們與地方教會的關係是「被差派出去」很重要的、甚至是必要的一部分。我們希望我們的會員不僅僅考慮他們如何可以把福音帶到別的地方去,而是考慮他們海外宣教的地點、方式以及時機如何服事並支持地方教會。

——安迪·約翰遜(Andy Johnson


備忘錄

2008年8月19日

關於:對海外宣教的CHBC成員的支持程度

(在擔任監督我們教會海外宣教事工這一職務時,)一個很重要的挑戰是在幫助確定CHBC應該跟希望到海外宣教的不同的成員有什麼程度的關係(包括在牧養、策略和財務方面)。在這份備忘錄中,我要展示我目前的想法,並邀請你們的提問和反饋。

背景

就在過去這三個月內,當我跟不同的成員討論關於海外宣教時,他們有很多不同的想法,一個人最近說:

我有更多在想關於神在萬族萬民中的榮耀,所以我希望你幫我思考如何更好地裝備自己,在未來的幾年可以到海外宣教。我希望CHBC幫我確定這對我是不是一件好的事情。我也很想了解我怎樣可以透過參與我的教會和教會的領袖所盼望的宣教事工來最好地爲福音服務。

另一個成員說:

我決定參與一個宣教機構到海外去一年。我已經申請了,而且得到了批准,在一個月內離開。除了告訴一些朋友我的計劃以外,我從來沒有在CHBC跟其他人說過。既然你們是我的「差派」教會,我希望你們可以在金錢上與我「合作」,而且共同支持我的事工。

很顯然,這兩個對話顯示他們對被教會「差派」的理解完全不同。而且,他們也表示出對宣教的任務有很不一樣的看法,宣教是否先是個人的特權,然後得到教會的支持,或者宣教主要是地方教會的責任,然後當成員被教會的異象吸引後自願參與。

額外的複雜方面

這些不一樣的看法使我思考我們可以怎樣,而且應該怎樣,差派和支持CHBC的宣教士。增加複雜性的是,有一小群的CHBC成員(但人數在增加的)想真正被CHBC「差遣」出去——讓所有的成員參與他們的生活和決策—但我們教會對他們有興趣去的地區和參加的事工沒有牢固的關係。

例如,蒂娜(化名)是一個姐妹,她希望CHBC領袖參與她對海外宣教工作的決定,但她實在很想接受該機構提供的拉丁美洲兩年職位。我已經看過這個機構給她的職位描述,但我確實沒有可能跟這個機構建立關係,他們的神學和我們想拆太遠,我也無法瞭解她將會參加的團隊。

而且,還有其他額外複雜的方面。如果蒂娜到阿根廷或者智利去,我們應該如何考慮支持她(或其他像她一樣的人)的程度?當然,她想去一個講西班牙語的國家是沒有錯的,但如果我們把蒂娜和另外一個選擇加入我們已經認識的團隊的成員來對比,而且我們已經信任這另外一個團隊的判斷力、事工的做法,和已經投資在這個團隊的宣教工作,我們應該同樣的盡能力派長老去看望蒂娜,並且鼓勵其他會員與她合作嗎?我們應當如何讓我們對拉美宣教事工策略性質的評估(有些地區已經有數千萬福音派的基督徒)影響我們如何託付我們教會同工的時間和資源?我們充分參與在我們覺得策略較少的事工、在神學上可能有差異的團隊,會如何影響著我們教會會眾對宣教的重點和訓練呢?最後,合格的CHBC成員是否有權期待從CHBC得到全力支持,無論他們的宣教事工是否符合CHBC的計劃、努力、和海外宣教合作的關係網絡呢?

四點建議,四層支持

這些是我最近一直在思考的問題。下面,我提出我們回應的大綱。我建議大家:

  1. 繼續要會眾主動注重少數我們所認識和信任的團隊,以及在特別有策略的地區和民族。
  2. 繼續培育一些可能一起出宣教的CHBC成員來建立一些團隊,或安排個人CHBC成員去參加我們已經有關係的團隊。
  3. 積極鼓勵有條件的CHBC成員加入這些團隊,而不是自己去參加一些我們不認識的團隊和到我們不太瞭解的領域。
  4. 清楚地以下面的四層方法來確定CHBC給合格的宣教士的正式支持:

第一層,CHBC團隊:這些團隊隊員從CHBC受過輔導、培訓,一起被CHBC差派去支持CHBC所計劃、瞭解和信任的地區帶領團隊。或者到我們已經確定爲有策略、值得我們培育長期關係的民族和地區團隊中。

  1. 財務支持:廣泛的,持續性的,和特別項目。
  2. 牧養支持:每年、定期的長老探訪。
  3. 策略支持:持續性的和CHBC成員範圍的。
  4. 禱告支持:列在成員通訊錄上,以及在週日禱告會輪流分享。
  5. 人才支持:持續地招募其他CHBC成員去參加​​和長期地支持團隊。
  6. CHBC會員:預期持續保留CHBC的成員身份。

第二層,CHBC宣教士:成員個人從CHBC受過輔導、培訓,被CHBC差遣去支持現有的、有策略性的同工,或者一些我們認識、信任和有長期合作關係的非CHBC團隊。或被差遣到一個有策略性的非CHBC地區團隊來建立長期合作關係。

  1. 財務支持:沒有那麼廣泛的,持續性的,和特別項目。
  2. 牧養支持:每年、定期的長老探訪。
  3. 策略支持:持續性的和CHBC成員範圍的。
  4. 禱告支持:列在成員通訊錄上,在週日禱告會輪流分享。
  5. 人才支持:沒有——沒有持續的招募。
  6. CHBC成員:如果宣教士願意,可以繼續保留CHBC的成員身份。

第三層,獨立同工:符合條件的成員,參與CHBC及宣教士培養計劃,但參加了我們不熟悉的團隊和/或在我們沒有或者不想有長期合作關係的地方。

  1. 財務支持:偶然有特別項目。
  2. 牧養支持:電子郵件、Skype,但沒有計劃每年的長老探訪。
  3. 策略支持:通過朋友圈子,但不是整個CHBC成員範圍。
  4. 禱告支持:列在成員通訊錄上。
  5. 人才支持:沒有。
  6. CHBC成員:看情況,有可能繼續擁有CHBC成員身份。

第四層,我們不會阻止你:看上去不像符合資格的成員,獨立決定他們希望去宣教的地方,沒有認真參考CHBC的關係、需求或目標。

  1. 財務支持:沒有。
  2. 牧養支持:只跟朋友通電子郵件。
  3. 策略支持:只是通過其朋友圈子。
  4. 禱告支持:沒有組織、全體性的禱告。
  5. 人才支持:沒有。
  6. CHBC會員:需要辭去CHBC成員身份。

我不是想阻止第三跟第四層的同工,但我想承認和表明一個事實,就是CHBC不會(也可能不應該)平等地支持所有的人。我們想鼓勵成員願意爲福音的緣故改變他們的生活的良好動機,但我們也希望可以鼓勵他們尋求明智的建議,以及考慮他們可以怎樣服事CHBC的目標,不只是考慮他們個人的興趣和願望。同樣,正如我們對神學院學生資金的支持,我們並不想表示同意讓他們去,等於承諾提供持續性的監督和支持。我也認爲我們需要謙卑地認識到我們教會的資源有限。我們不能足夠地看顧全世界和每一個可能選擇向海外宣教的人。


譯:餘麗君。原文刊載於九標誌英文網站:Guidelines for Deciding Whom a Church Supports.

作者: Andy Johnson
2016-01-31
宣教
二十五期
教會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