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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能做牧師嗎?

顯然,平權主義者長期以來一直爭辯說,女性可以做牧師。但你知道有一個「互補主義」的理由,讓女性擔任牧師嗎?這個論點是這樣的:是的,確實,長老的職位是留給男性的,因爲經文規定了他們的資格。但要正確理解,牧師在新約中不是一個職位,而是一種恩賜。既然聖靈賜給男人和女人服侍的恩賜,既然恩賜之一是牧養,我們就應該期待看到女人擔任牧師。同樣,擔任牧師與擔任長老的職務是不同的。雖然所有的長老都有牧養的恩賜,但並不是所有有牧養恩賜的人都會成爲長老。因此,婦女可以成爲牧師。

這是對新約中牧師這一術語的一種新奇的理解,但它仍然是一些福音派人士所持的觀點。我的一位神學院教授,已故的哈羅德·霍納(Harold Hoehner)十多年前在《福音派神學協會雜誌》(The Journal of the Evangelical Theological Society)上爲這一觀點提出了一個理由,他在那裡寫道:

那麼,一個女人可以有牧師/教師、使徒、傳道人和女先知的恩賜(如腓利的四個女兒,《使徒行傳》21:9),但從聖經上講,她不能擔任長老或監督的職分。上述的恩賜是神賜給她的,她有責任和特權使用這些恩賜。這與長老職位的任命完全不同,聖經規定只有符合該職位資格的男性才可以擔任。女性在何處使用她的恩賜可能會受到其他因素的限制。這些限制可能受《提摩太前書》2:12 的管轄,保羅說:「但我不允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只要沉靜。

……

通過區分職分和恩賜,它使我們地方教會能夠充分認識到女性從神那裡得到的恩賜。福音派教會的工作方式往往不是這樣的。當務之急是,應該而且必須鼓勵有恩賜的姊妹在地方教會內外服事。例如,有牧師/教師恩賜的姊妹可以在宣教組織、學院或神學院等準教會的情況下利用她們的恩賜。男性監督員應該鼓勵基督身體中的所有人發展和使用神賜給他們的恩賜。這包括女性。[1]

山姆‧史東(Sam Storms)最近提出了類似的互補論,允許女性擔任牧師。[2] 他認爲,牧師是一種恩賜,而不是教會中的有權柄的職分。雖然所有的長老都需要有牧養的恩賜,但並不意味著所有的「牧師」都必須是長老。在對聖經中使用「牧師」的經文做了簡單的總結後,他推測:

按理說,所有的長老在某種意義上都必須是牧師,但這個動詞的使用方式並沒有讓我們相信所有的牧師都必須是長老。沒有任何經文主張後者。[3]

因爲牧師和長老不是一回事,而且牧師不是一個有權柄的職分,所以史東認爲,女性可以被賦予恩賜,在地方教會中以牧師身份服侍。史東最後說:

總而言之,與長老職分不同,在新約聖經中,沒有任何跡象表明牧師的屬靈恩賜是有性別區分的。聖靈很可能將這一恩賜同時賜給男性和女性。因此,我相信,人們可以繼續接受以聖經爲基礎的互補主義,同時在地方教會中把某些女性說成是「牧師」。[4]

我們該如何看待這種論證?讓我先聲明,我對霍納和史東都有很深的愛和感情,並把他們視爲主內的弟兄。因此,我即將提出的不同意見,應該從我對他們的愛和尊重的角度來理解。

然而,我相信他們關於女性擔任牧師的論點真的是大錯特錯。他們至少在三個方面誤解了經文。

誤解恩賜與職分

霍納和史東都認爲牧養是一種恩賜而非職分,他們的依據是《以弗所書》4:11 他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

請注意,這段經文實際上並不是恩賜的清單,而是列出了有恩賜的的清單。這段經文中的恩賜不是聖靈所賜的事工。恩賜是指人本身。名單中的所有人都在教會中履行職分,有些是特殊的職分(使徒、先知和傳福音的),有些是普通的職分(牧師/教師)。[5]神把這些職分交給教會,是爲了在信仰上建立教會,堅固教會。從這個意義上說,任職者本身就是對教會的恩賜。

誤解了術語是可互換的

霍納和史東都認爲,新約中的「牧師」一詞是一種功能描述,而不是一種職分。當他們提出這個論點時,他們沒有看到牧師/長老/監督這幾個詞在新約中是可以互換使用的。這意味著,我們至少有三個術語指的是教會中同一領袖職分。[6]例如,考慮使徒保羅在《提多書》1:5-7 中的話。

我從前留你在革哩底,是要你將那沒有辦完的事都辦整齊了,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設立長老……監督既是神的管家,必須無可指責,不任性,不暴躁,不因酒滋事,不打人,不貪無義之財。

很明顯,「長老」和「監督」在這裡是可以互換使用的。同樣,在《提摩太前書》5:17 中,保羅使用了「長老」一詞,而根據他之前在《提摩太前書》3:1-2 中的用法,讀者會認爲他應該說「監督」。這樣,保羅再次表明,「長老」和「監督」是指同一職分的兩種表達方式。

保羅並不是新約聖經中唯一這樣用詞的作者。彼得勸勉「長老」要通過「照管」來「牧養」教會(彼前 5:1-2)。他說,第 2 節中長老的工作是「照管」(episkopeō)。這是「監督者」(episkopos)的動詞形式。彼得還引出了第三個概念:牧者(poimainō),這是「牧者」名詞的動詞形式(poimēn,參弗 4:11)。在兩節經文中,彼得將三個不同的詞組畫在一起,指代教會領袖的同一個職分:監督、牧師和長老

在另一段經文中,彼得將牧師監督這兩個詞應用到耶穌自己身上。「你們從前好像迷路的羊,如今卻歸到你們靈魂的牧人(poimēn))監督(episkopos)了」請注意,即使是彼得也交替使用「牧人」和「監督者」。彼得反映的是新約全書中的真實情況。聖經的作者們用這三個詞來指稱這一個職務。

還有一段經文證實了這些術語是可以互換使用的。請看路加在《使徒行傳》20:17-38 中對保羅與以弗所長老們最後一次會面的描述。路加說,保羅召集「長老」,稱他們爲「監督」,並叮囑他們「牧養」以弗所的教會(徒 20:17、28)。因此路加在這一章中出現的三個詞組也都是指這一個職分。

最重要的是,有三個不同的聖經作者交替使用了牧師/長老/監督者,而且他們這樣做的方式表明,這些術語是可以互換的。我們有堅實的註釋基礎,可以把牧師/長老/監督看作是指同一職分的三種方式。正是這樣的解經使Ben Merkle得出結論:「因爲牧師和長老/監督具有相同的功能(即牧養和教導),所以這兩個術語應該被看作是指同一個職分。」[7]

值得注意的是,這種解經並非晦澀難懂。這是對這些經文的一種常見解釋,尤其是在那些教會中擔任兩種聖經職分的人當中。[8]例如,約翰·加爾文寫道:"在不加區別地稱那些治理教會的人爲『監督』『長老』『牧師』和『傳道人』時,我是按照聖經的用法來做的,這些術語是可互換的。" [9]

科林·斯莫瑟斯(Colin Smothers)製作了一個很有幫助的維恩圖(邏輯圖解)來總結聖經經文和關鍵術詞的重疊。圖中重疊的區域顯示了一個文本種似乎互換使用相關術語的地方。請特別注意所有三個圓圈重疊的文本。

牧師有可能既是恩賜又是職分,事實上,這似乎是《以弗所書》4:11 所表明的。牧師是履行長老/監督職分以外的職能的人。

誤解牧師的功能

神對牧師的功能以及是否允許女性行使這些功能給予了明確的指示。通過正確和必要的推斷,我們從神的話語中得到了足夠的啓示,知道神不允許女性擔任牧師(無論人們是否認爲牧師是一種職分)。

聖經對牧師的功能是怎麼說的?霍納和史東聲稱,有些牧養恩賜的功能應該向女性開放。我認爲在這裡,我們可能會有最尖銳的分歧。在聖經中,牧師的主要角色是帶領和教導整個羊群。而聖經明確禁止女性從事這兩項事奉(提前 2:12)。

我們怎麼知道牧師的主要功能是帶領和教導地方教會的會眾?記住,牧師只是牧人的另一個詞。經文中的牧者一詞是一個比喻,而這個比喻在新舊約中都有很深的淵源。要了解牧師的功能,你必須瞭解牧人的比喻。

舊約中提到神自己是一位牧人,他走在羊群之前,引導羊群(詩 23:3,68:7,80:1;賽 40:11,49:10),帶領羊群到牧場(耶 50:19),到可安歇的水邊(詩 23:2),用杖保護羊群(詩 23:4),向被驅散的人吹口哨(亞 10:8),聚集他們(賽 56:8),他把羊羔抱在懷裡,帶領母羊(賽 40:11)。

舊約也用「牧羊人」來指政治和軍事領袖(如撒下 7:7;代上 17:6;耶 2:8,3:15,10:21,22:22,23:1-4,25:34-36,50:6;結 34:2-10;賽 56:11;彌 5:4;亞 10:3,11:5f.,16f.)最重要的是,「牧人」是給來自大衛家將來彌賽亞的稱號:

我必立一牧人照管他們,牧養他們,就是我的僕人大衛。他必牧養他們,作他們的牧人。我耶和華必作他們的神,我的僕人大衛必在他們中間作王。這是耶和華說的。(結 34:23-24)。

事實上,以色列和猶大將在一個牧人的帶領下成爲一國(結 37:22、24)。

新約聖經把牧羊人的比喻應用到耶穌身上:

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爲羊捨命。若是僱工,不是牧人,羊也不是他自己的,他看見狼來,就撇下羊逃走;狼抓住羊,趕散了羊群。僱工逃走,因他是僱工,並不顧念羊。我是好牧人;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正如父認識我,我也認識父一樣;並且我爲羊捨命。我另外有羊,不是這圈裡的;我必須領他們來,他們也要聽我的聲音,並且要合成一群,歸一個牧人了。

請注意,耶穌作爲好牧人,通過對羊群說話來帶領和保護他的羊群。羊群聽到他的聲音,就會跟隨他。這樣,耶穌以「牧人(poim ēn)和監督(episkopos)」的身份呈現在我們的靈魂中(彼前 2:25)。耶穌把同樣的比喻應用到使徒的事奉上。例如,耶穌兩次告訴彼得餵養羊群,一次是牧養他們(約 21:15-17)。很明顯,「餵養」與彼得的教導和講道有關,而「牧養」與彼得對羊群的帶領有關。

這就是爲什麼新約聖經把牧羊人的比喻應用到長老/監督的職分,這不是偶然的。耶穌是一個帶領和教導的牧人,使徒是帶領和教導的牧人。現在長老/監督是在大牧者之下的牧者,他們也帶領和教導(彼前 5:4)。長老/監督不僅要善於教導,也要善於駁斥假教訓(提前 3:2;多 1:9)。簡而言之,牧羊人必須通過教導羊群和警告他們不要接受錯誤的教導來帶領和保護他們。羊應該在他的小牧人(即長老/監督)的教導中聽到他們大牧人的聲音。

在《使徒行傳》20章,保羅命令以弗所的長老們,「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你們就當爲自己謹慎,也爲全群謹慎,牧養神的教會,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徒 20:28)牧者如何爲「全群」「警慎」?牧人保護羊群的方法是什麼?保羅以自己爲例,說明如何保護羊群。是通過教導:「你們也知道,凡與你們有益的,我沒有一樣避諱不說的,或在眾人面前,或在各人家裡,我都教導你們;又對猶太人和希利尼人證明當向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穌基督。」(徒 20:20-21)同樣,牧人保護羊群的主要方法是通過帶領和教導話語。

教會的牧羊人正是被賦予了這樣的功能。而且,聖經又明確禁止女性承擔的正是這些事奉。保羅寫道:「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他轄管男人,只要沉靜。」(提前 2:12)。當神的話語中已經禁止女人承擔這兩項功能時,她如何去教導和帶領羊群呢?這是「女人當牧師」的觀點無法回答的問題。

也許支持「女性作牧師」觀點的人會回應說,有恩賜的女性可以牧養其他女性(或者兒童)而不違反《提摩太前書》2:12。這種讀法的問題是,牧人/牧師的比喻是指整個羊群,而不是部分羊群。這就是爲什麼我的結論是,即使牧師不是一個職分,聖經也不允許女性擔任牧師。

我以上所寫的任何內容都不應該被解釋爲我不承認牧師是一個職分的觀點。我仍然相信,支持這種觀點的人誤讀了聖經中表明牧師是教會的一個職分的證據。然而,即使我們接受牧師是恩賜而非職分的論點,女性仍然被禁止行使牧養恩賜的功能。這是霍納觀點中的一個弱點,他特別論證了一些情況,在這些情況下,婦女實際上可能會做《提摩太前書》2:12 似乎禁止的事情--女人教導男人。

結論

我愛和尊重霍納和史東,並感恩他們對互補主義的委身。但我相信他們對聖經中關於教牧帶領的教導是錯誤的。新約聖經用了三個詞來指一個職分:牧師/監督/長老。這一個帶領職分只限於聖經所限定的男人。這是一個好的和必要的界限。

最近,一位朋友對我說,互補主義者經常冒著只顧著圍欄而忽視領域的風險。她的意思是說,我們可能太過關注邊界,以至於忘記了中間的寬闊空間。而正是在這些空間裡,男女都有很大的自由和機會,可以在教會中從事有意義的事工。

是的,聖經中對男女事奉有明確的界限,但這並不否定神給我們所有人的事奉機會。沒有人應該覺得自己沒有事奉。在田地裡有很多空間可以漫遊,界限幫助我們看到這一點。

* *****

[1] Harold W. Hoehner, 「Can a Woman Be a Pastor-Teacher,」 The Journal of the Evangelical Theological Society 50, no. 4 (2007): 769, 771. Against Hoehner’s view, see James Hamilton, 「Pastors Are Not Elders: A Middle Way,」 The Journal for Biblical Manhood & Womanhood 13, no. 1 (2008): 53–55.

[2] Sam Storms, 「Is It Biblically Permissible for a Woman to Be Called a 『Pastor』?,」 Sam Storms: Enjoying God (blog), October 28, 2019, https://www.samstorms.com/enjoying-god-blog/post/is-it-biblically-permissible-for-a-woman-to-be-called-a–pastor-.

[3] Storms.

[4] Storms.

[5] For the distinction between ordinary and extraordinary offices, see Louis Berkhof, Systematic Theology, New Edition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96), 584-87.

[6] The following analysis comes from my commentary on the Pastoral Epistles. See Denny Burk, 「1-2 Timothy and Titus,」 in ESV Expository Commentary: Ephesians-Philemon, 2017.

[7] Benjamin L. Merkle, 40 Questions about Elders and Deacons, 40 Questions Series (Grand Rapids: Kregel, 2008), 56.

[8] E.g., Gregg R Allison, Sojourners and Strangers: The Doctrine of the Church, Foundations of Evangelical Theology (Wheaton, IL: Crossway, 2012), 211-12.

[9] Institutes 4.3.8. See John Calvin, Calvin: 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 ed. John T. McNeill, trans. Ford Lewis Battles, vol. 2, The Library of Christian Classics, XXI (Philadelphia: Westminster, 1960), 1060. Likewise, Louis Berkhof also sees the terms being used interchangeably. See Louis Berkhof, Systematic Theology, New Edition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96), 586.


譯:路程;校:STH。原文刊載於九標誌英文網站: Can Women Be Pastors But Not Elders?

作者: Denny Burk
2020-09-02
牧養
互補主義
教牧事奉
七十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