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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The Church. IVP Academic, 1995,中文版由改革宗翻譯社出版),埃德蒙·克羅尼(Edmund P. Clowney)著。
在困惑的當代,教會該如何前進?
埃德蒙·克羅尼回答道:「只要與上帝的話語保持一致。」在豐富的聖經框架和神學框架內,克羅尼清晰地闡述了福音派、改革宗關於教會的教義,他用這樣的方式爲教會應對獨特的現代挑戰提供了指導。
他所用方法的特點是互補論(complementarianism)、終止論(Cessationism)、長老會(Presbyterianism),以及對傳福音和文化意識的強調。克羅尼代表了這些教義的優秀歷史傳承,並嘗試依據聖經爲它們提供辯護。你可能會像我一樣,雖然沒有接受他的說服改變自己的立場,但也發現有很多東西值得學習。
克羅尼 1917 年出生於費城,先後在威斯敏斯特神學院(Westminster Theological Seminary)、耶魯大學神學院(Yale Divinity School)和惠頓學院(Wheaton College)獲得神學相關學位。他曾在威斯敏斯特神學院的各個校區擔任教授,並在 1966 年至 1984 年間擔任費城威斯敏斯特神學院院長。克羅尼一生牧養了多間教會,2005 年歸天家與主同在。因此,1995 年出版的《教會》代表了一位傑出牧師神學家職業生涯的巔峯。
這本書是有時遭人忽視的《基督教神學綱要》(Contours of Christian Theology)叢書中的一本,該叢書對基督教信仰的基本教義——尤其面對當代問題——提供了通俗易懂的介紹(第 6 頁)。在關於教會教義或教會論方面,情況尤其不容樂觀——也許對福音派基督徒來說尤其如此。
克羅尼考察了 20 世紀晚期教會的概況,指出:「很大程度上因爲自由派控制了主流宗派,福音派的形成脫離了有組織的教會。不斷發展的跨教會組織使得基督徒個人能夠脫離宗派結構因爲服事而聯合。」(第 22 頁)。克羅尼直白地稱之爲「福音派向跨教會組織的傾斜」(第 23 頁)。但克羅尼提醒讀者注意聖經所啓示教會的性質、功能和結構(第 8 頁)——因爲只有上帝的話語才能在這個困惑的新時代爲讀者提供指引(第 25 頁)。
這本書有幾個特點值得稱道。
首先,克羅尼的教會論建立在他三位一體的神學基礎之上(第 70 頁)。他用一章的篇幅論述了聖父、聖子和聖靈,以及他們各自的工作如何影響教會。
其次,克羅尼強調教會是上帝的工作,但教會不是祂的百姓。他提醒我們,我們的教會成爲一個聚會,首要原因不是我們的自願聯合(第 30 頁)。而是神用祂大能的話語聚集祂的百姓,拯救所有相信基督之人。上帝把祂的百姓聚集在祂兒子身邊。毫無疑問,我們的自願聯合也應遵循這一模式,遵循祂的思想思考神的旨意。然而,教會首先不是我們所在的地方,而是主所在的地方(第 31 頁)。
第三,克羅尼爲理解教會的目的提供了一個有幫助的範例。我們的三重任務是敬拜、培育(或門訓)和宣教。是的,「教會的首要任務是使人作門徒」。(第 67 頁)
第四,克羅尼明確指出地上教會的合一主要是屬靈或教義上的,而不是制度上和可見的。也就是說,教會在教義方面上是「使徒性的」,因爲它建立在使徒的福音之上。換句話說,我們可以說「沒有福音,就沒有教會」。但重要的是,這個真理反過來就不對了。(第 73,78 頁)
第五,克羅尼解釋了每個基督徒加入教會是聖經的要求。在宗教改革留給真教會的標誌那一章中,克羅尼評論道:「那些說教會成員制不必要,甚至說它不符合聖經的人,沒有理解新約關於教會和聖禮的教導。」(第 103-104 頁)
最後,他關於在背道之事發展過程中施行懲戒所需分辨力的一些洞見,是本書能給牧師帶來幫助的一個例子(第 106 頁)。
雖然本書有許多優點,但在我看來克羅尼的長老會教義使他犯了一些錯誤。首先,他有時將教會的標誌(即講道和聖禮)應用於宗派而非教會(第 107 頁)。所以舉例來說,「教會可以在不止一個層面上呈現出來:在較小或較大的團契中」,對克羅尼來說,這包括總會(General Assembly)、區會(regional presbytery)或教會長老會。
其次,該書聲稱:「教會的故事始於以色列,即舊約中上帝的子民。」(第 28 頁)。雖然在某種意義上我可以認同,但我們要做出區分。長老會的典型盟約神學將繼續按照這個思路爲其嬰兒洗禮的做法辯護。
第三,克羅尼認爲教導的恩賜區分了牧師和長老(第 212 頁)。通常長老會依據《提摩太前書》5:17 區分兩種了長老:教導長老和治理長老。然而,其他經文明確教導「牧師」和「長老」可以互換(徒 20:28;彼前 5:1-4)。不僅如此,《提摩太前書》3:1-7 不是要求所有長老都「善於教導」嗎?
最後,克羅尼關於撫養子女和教會與學校關係的評論至少採用了某些長老會的預設(第 149-153 頁)。我並不清楚教會是否應該考慮創建一所聖約學校作爲其在地上使命的一部分,雖然有些經文的確可能認真地建議了這樣做能帶來益處。
作爲一名浸信會基督徒,我仍然堅信耶穌只允許我們給那些我們能夠辨認出是祂門徒的人施洗(太 28:19)。[1] 耶穌的門徒通過準確、可信地信心表達、悔改以及與福音呼召相一致的生活表明他們的身份(腓 1:27)。同樣,通過信心與基督聯合併通過洗禮成爲教會成員,使得教會的每個成員都通過耶穌基督與上帝建立關係,承擔祭司職務。因此,耶穌是每個基督徒和每個教會的主。因此,教義、教會紀律和門訓的責任最終由全體會眾承擔。[2]
克羅尼正確地指出:「教會的身份是教會使命的必要條件。教會只有作爲一個聖潔的族類蒙召出黑暗進入上帝同在的光明中,才能完成其使命。」(第 162 頁)。然而,委身於只有重生之人才能成爲教會成員的教會或許能更好地實踐這一使命?此外儘管克羅尼對聖禮的描述既美麗又有力,但它也帶來了一些問題,即讓非基督徒參與聖禮——或至少是那些我們無法負責任地分辨他們其是否是門徒的人參與聖禮的問題(第 271-276 頁)。[3]
儘管我與作者有這些重要的分歧,但我相信牧師和教會成員都會從閱讀本書中受益——是的,即便是浸信會的牧師和教會成員![4] 不過,牧師們可能會發現這本書是教牧實習的有益補充,尤其是它很好地總結了我們的共同點,同時也是對另一個宗派方式的最好介紹。
毫無疑問,出於我們在今生的良心,我們不得不留在不同的教會,但克羅尼和我共享同一個福音和同一位主。他對耶穌基督的教會做出了令人信服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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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值得注意的是,克羅尼評論說:「爲那些聲稱獲得了上帝應許之人施洗,施洗與可信的信仰告白無關,不再是教會的標誌了。」(第 105 頁)。然而聖經中的模式更進一步,要求受洗者要表明信仰,受洗不僅因爲他們的家庭傳承。
[2] 克羅尼承認,所有人都必須參與教會的治理,參與敬拜、門徒訓練和宣教等健康的教會事工(第 205-207 頁)。然而,我希望他能在會眾治理方面更進一步。有關會眾制的更多信息,請參閱約拿單·李曼(Jonathan Leeman)所著《認識會眾的權柄》(Understanding the Congregation’s Authority, B&H 2016)。
[3] 有關概述嬰兒洗禮神學中這一衝突關係的論點,請參閱尚萊特(Shawn Wright)在《信徒洗禮》(Believer's Baptism)一書中的相關章節。
[4] 或許一本更簡短、更明確的浸信會關於教會的書,如狄馬可(Mark Dever)的《教會:讓人看得見的福音》(The Church: The Gospel Made Visible,中譯本由健康教會九標誌中文事工出版)對於正在尋找與克羅尼的論述相類似內容的教會成員來說可能會更好一些。
譯:DeepL;校:Jenny。原文刊載於九標誌英文網站:Book Review: The Church, by Edmund P. Clown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