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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標誌中文信箱#9:先發制人地離開;悔改後必須回來本教會嗎;懲戒後的聚會

教會成員可以在教會紀律過程中要求退會或轉會嗎?

停止聚會的成員可以透過轉會去其他教會來表示悔改嗎?

我們可以繼續邀請被除名的成員來聚會嗎?

親愛的九標誌,

我們最近計劃對一位停止聚會的成員進行懲戒,她的停止聚會毫無理由,而且我們知道她就在吉林,但是她就是不回我們消息。但是當我們告訴她要懲戒時,她說自己早就轉會了。我們該怎麼做?教會成員可以在教會紀律過程中要求退會或轉會嗎?

一個無奈的牧師

親愛的弟兄,

教會成員可以在教會紀律過程中要求退會或轉會嗎?我的回答是:不能。

雖然教會是一個自願組成的團體——教會無權像軍隊一樣限制成員的自由,但是基督給信徒的團體一個權柄,這個權柄沒有賦給個人:爲基督保護神的國度。正如白宮發言人爲總統發言,大使館爲其政府發言,教會爲基督發言。任何個人想要通過退出教會來攔阻這一發言程序都是冒犯了教會的使徒性權柄。當他這樣做的時候,就像罪犯在拒捕一樣。

加入教會需要教會的認可,退出教會同樣需要教會的認可,因爲地方教會有權柄公開地代表基督,正如大使館可以代表母國政府。基督給教會權柄捆綁和釋放,而不是給個別基督徒這一權柄。如果一個人稱自己是基督徒,但是卻逃避教會的紀律,這是冒犯了神所賜天國鑰匙的權柄。基督將祂的教會設立在地上,成爲祂的代理正是爲此:避免異端和假信徒成爲基督的代表。

對這個問題的更多討論和思考,可以閱讀約拿單·李曼的文章:《教會成員可以在教會紀律過程中要求退會嗎?》


親愛的九標誌,

有一位幾年前被我們懲戒的成員,他後來搬去了北邊的另一個地區。最近那個地區有一位牧師聯繫我們,告訴我們他爲過去的罪感到悔改。那麼,他還需要回來我們教會嗎?

一個傳道人

親愛的弟兄,

如果犯罪的成員已經進入了紀律程序的公開環節(包括公開關懷名單——這是我們這裡的稱呼,或者已經受到了懲戒),那麼按照前面所說的,問題要得到公開的解決,長老們要能夠確認他的悔改是真誠的,才能對下一間教會說:「他是一個基督徒,我們教會現在交給你們牧養。」

「悔改」需要有對罪的恨惡,而不是僅僅同意某件事情不對(要知道,撒旦也同意停止聚會不合乎聖經)。「悔」包括情感上的恨惡、理性上的認同,以及意志上想要離開罪的願望。「悔改」還需要「改」,也就是樂意付出代價地開始行爲上的轉變:向他停止聚會的這間教會(也就是他因爲違背成員之約而得罪的這個基督的身體)作出道歉和恢復聚會的生活。當他的悔改被確認之後,才能作爲一個基督徒提出轉會的申請(如果他仍然想換一個教會的話)。


親愛的九標誌,

我們可以繼續邀請被除名的成員來聚會嗎?

一個不知道該怎麼做的基督徒

親愛的肢體,

當然可以。除名的意思是就我們目前所看到的和做出的努力,我們不能稱他爲基督徒,但並不是說我們不要他來聚會。正如別的非基督徒,陷在各樣罪上的人都需要來聽到福音、看到福音的共同體,被懲誡的人也可以和需要來到教會、聽到福音,讓我們有機會和他繼續地對話。

但是如果他的罪涉及到對教會造成攪擾,或者對教會其他人產生人身威脅,或者來教會對他來說會構成更大的試探(例如見到某人就會怒不可遏),那麼不邀請甚至拒絕他來教會是更智慧的做法。

希望這樣說對你有幫助,最好問問你們的長老。

作者: Joshua Hsieh
2024-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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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紀律
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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