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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標誌信箱26:勸戒自高的人;聘用一位在洗禮問題上沒有定見的牧師;必需只能由長老施洗麼?

如何勸戒和門訓驕傲的人?

要不要聘用一位在洗禮問題上沒有定見的牧師?

必需只能由長老施洗麼?


親愛的九標誌,

對於那種在解經上、在他自己對聖經的理解上,總是顯得自吹自擂、自高自大的人,你會怎樣門訓他們呢?對我們而言,在愛中說誠實話是很重要的,但卻會被武斷地要「把事情擺正」所引誘,該怎麼實際處理兩者的關係呢?

非常感謝。

——來自澳大利亞的約瑟夫

約瑟夫,

你無法教導不受教的人。箴言書在很多地方都清楚地告誡了這一點,就像它警告說:「不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話回答他,恐怕你與他一樣。」(26:4)。因此,如果一位兄弟或姊妹在關於經文或教義的談話中,始終表現得傲慢自高,我一般不會花太多時間與這人談論這些話題。我受的誘惑,同樣也可能是「變得武斷」(正如你所說的),就成了與他一樣的愚昧人(正如箴言所說的)。

此外,保羅告訴提摩太,長老應該「不爭競」(提前3:3;以及提後2:24)。他還告訴提摩太要囑咐眾人「不可爲言語爭辯」(提後2:14),「惟有那愚拙無學問的辯論,總要棄絕」(2:23;以及提多書3:2、9)。

但是等一下,你會問,箴言也不說:「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話回答他,免得他自以爲有智慧」(26:5)?難道長老和其他人不就是要教導正確的教義嗎?我們所有人不都應該在愛中說誠實話嗎?

當然,確實是的。所以我不打算躲避這個人。如果他問我問題,我就回答。但你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有時候,你從他臉上就能看到。他深吸一口,眯起眼睛,突然,他那漫不經心的「我只是好奇」的樣子,變成了「啊哈,好戲上演了」的模樣。我認爲在這一刻,我所做的任何努力都只會挑起他的自負,激起他反擊,所以我拒絕拔出我的劍(至少如果我行在聖靈裡)。我會微笑著轉換話題。

請你理解:這不一定意味著我確信我是對的他是錯的,儘管我可能真是對的。只是我需要警惕不要讓我的自負捲入其中。一旦涉及到自負,不論在哪一個方向上都無法對話或存在真誠的教導。

對話和爭吵的區別就在於我們的自我意識。當我們想向對方學習時,就會產生對話。當我們想要勝過對方時,就會發生爭吵。

與此同時,你要爲這人禱告,祈求神可以幫助他或她更深刻地領會福音。福音會消滅想要贏得勝利的慾望,因爲福音會除去自我辯護的需要。

在我看來,福音和教導之間是有聯繫的,不是嗎?知道我們被稱爲義是來自基督,才使我們受教。福音讓學習更爲可能。



親愛的九標誌,

我們教會正在尋找一位帶領牧師。我們面試過許多人,發現有一位他的講道能力、性格和領導能力與我們一直在尋找的人非常吻合。即便如此,當我們提出一些特定的教義問題時,他在洗禮上的觀點卻是不明確的。他說在這個問題上他還沒有做出決定(他之前受過嬰兒洗禮和信徒洗禮兩種教導),而且這也不是他要「誓死捍衛的山頭」,因此,我認爲他的意思是他很樂意默許我們教會目前的立場(信徒洗禮)。

我的問題很簡單:這應該算是一個危險信號嗎?

——來自加利福尼亞州的皮特

皮特,

我剛在中東待了一個星期,聽說了許多不同的城市,那裡有信徒聚會卻沒有牧師。如果我是在那種環境下,而且我們教會極其渴望有人(任何人)來講道,我可能會告訴那個人,爲了能有人講道我們教會考慮給他一個臨時的職位,而且只要他在人是否應該遵守耶穌的命令受洗這個問題上沒有定論,就一直只能維持這種臨時性的狀態。也許,也許我甚至都不會讓步允許這樣的臨時階段。我不確定。

假設你所處的不是那麼極端的環境——加州可能在其他方面是極端的,但不是上文那種——我不會邀請那人做我的牧師。而且在此,我認爲歷史上絕大多數主張嬰兒洗禮的人也會同意我的觀點。因爲,作爲一位牧師,他需要弄清楚對於洗禮他所信的是什麼。一個在洗禮上還沒有定見的牧師,就像一個牧羊人還沒有決定羊圈要修建什麼樣的圍欄,也就沒有決定誰是屬於羊圈裡的:只有綿羊?還是既有綿羊又有山羊?

主張嬰兒的人認爲新約的共同體在形式上是混合的。它應該包括信徒和非信徒(嬰兒)。主張信徒受洗的人認爲,教會按著設計就應該旨在純粹,即只包括信徒。我們在洗禮上的立場使我們處於這一陣營或另一陣營。也就是說,如果這個人在洗禮上還未作決定或未加研究,那他對教會的本質就還未作決定或未加研究。所以,不,我不會邀請一個對教會的本質還不清楚的人來牧養我的教會。如果他甚至不知道「教會」應該是什麼,他怎麼能對教會進行監督呢?

相反,我會鼓勵這個人花更多的時間學習,這樣他可能會在洗禮和教會的本質上有更堅定的確信——不是爲了讓他 「葬在某個山頭」,好像一種修辭上惡意的方式對待耶穌關於受洗禮的命令,而是爲了讓他按著新約聖經更忠心地牧養教會,無論這個教會共同體應該是混合的還是純粹的。如果是混合的,你不希望排斥那些你不應該的排斥的人。如果是純粹的,你就不希望包含那些你不應該的包含的人。

我禱告我的回答對你而言會是明智的勸告,而不會誤導你。



親愛的九標誌,

我最近遇到一個情況,有位年輕的女士,是個初信者,她說她想受洗成爲教會成員,但她希望她的一位女性朋友(已是成員)給她施洗,因爲那位姊妹一直在門訓她。以前,我們也讓那些不是長老的人施洗,只要他們在我們這個信仰的大家庭裡有好名聲。倘若洗禮是在地方教會的權柄之下,而且那位成員在他們教會中也有好名聲,那麼對於應該由誰來施行洗禮這一聖禮還有哪些限制麼?如果有的話,是什麼?

——來自俄克拉何馬州的布倫特

布倫特,

自從宗教改革和馬丁·路德恢復了信徒皆祭司的教義以來,許多新教徒至少都認可「所以在必要的時候,任何人都可以施洗宣赦,除非我們都是神甫,就不能這樣做了」(引自《致德意志基督教貴族公開書》)。即使強硬的長老會的詹姆士·班納曼(James Bannerman)也承認,在荒島上的教會,所有的牧師都死了,教會成員自己「必須賦予自己全部的權力,以至能夠繼續承擔教會的必要職能和職務」(引自《基督教會論》(The Church of Christ)。

我提到這兩位歷史名人,以免有任何朋友在我承認以下這點時可能會感到緊張。我承認:正式地說,是的,布倫特,我爲任何一位有好名聲的教會成員能夠施行洗禮而感到高興。

不僅如此,比起讓一位長老會成員或者英國國教徒施洗,我甚至有點兒更願意讓任何一位教會成員來施行洗禮,因爲我不認爲牧師或長老超出或者針對會眾,而握著天國的鑰匙,這其中也包括施行洗禮的權柄。

話雖如此,聖經卻賦予長老們監督的權力,這就意味著他們應該引導教會使用鑰匙。這涉及到他們要建議教會應該接受誰或解除誰的成員身份。一般來說,這意味著他們來施行洗禮。他們也帶領主餐。我認爲,帶領聖禮有助於加強他們的總體監督。此外,你希望把長老在話語上的侍奉與在聖禮上的侍奉聯繫起來,因爲這兩者是一體的。所以,除非像班納曼所舉例的那樣,牧師們真的都死了或沒了,否則我相信,讓長老監督洗禮和聖餐禮是最明智的做法。這就是說,正如我們的教會中任何有好名聲的成員都可以負責一排排傳遞聖餐的酒和杯,我認爲,我會高興見到在教會裡有好名聲的任何成員,可以和牧師一起站在洗禮池裡(或者河裡,諸如此類),包括門訓那位女士的那位朋友。

我說「我認爲」實在是因爲這不是我自己的教會的慣例,我從來沒有實際做過我所說的。在此是需要我們有智慧的範疇,對於禁止教會成員施行洗禮,也可能有些我還沒考慮到的需要謹慎的原因。也許其他人可以提出不這樣做的理由?當然,這是那種我需要和所有與我同工的長老們討論的問題。


譯:張夢;校:JFX。原文刊載於九標誌英文網站:Mailbag #26: Discipling the Arrogant; Hiring a Pastor Who Isn』t Convinced on His View of Baptism; Must Only Elders Baptize?

作者: Jonathan Leeman
2019-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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