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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大公」教會,它的要求是什麼?

當我們誦讀尼西亞信經(公元 381 年)並宣稱我們「信獨一神聖大公使徒的教會」時,我們所說的「大公」(catholic)教會是什麼意思?

當然,我們指的不是羅馬天主教會。羅馬天主教會(Roman Catholic Church)只是一個特定的組織碰巧在其名稱中使用了「大公」這個形容詞。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宣稱他們才是唯一的「大公」教會的說法本身就不「大公」。

從詞源學上講,這個英語單詞源於希臘語 katholikos,它將介詞 kata(關於)與名詞 holos(整體)結合在一起,組成了「關於整體」這個詞。

「大公」的闡釋——它是什麼

從神學角度出發,我們就要以福音爲起點。福音的好消息是:耶穌通過祂寶血所立的新約,正在從各族、各方、各國中招聚子民。因此,基督的教會——這群子民的聚集,現在和未來都是由世界各地的人組成的。這是一個世界性的族群。當我們在主日早晨的聚會中宣稱我們教會是「大公」教會時,我們是在宣稱這些人因爲福音而聚集在一起。我們是在說,我們地方教會的聚集是按照福音的本質和計劃,屬於一個全球性或宇宙性的聚集。我們肉眼所能看見的地方教會,是大公教會或普世教會的彰顯或前哨,而大公教會是我們唯獨用信心之眼才能看到的。因此,稱教會爲大公教會是反獨的聲明,是聯結的聲明,是每個堂會與眾多堂會之間相互依存的聲明。科馬克·麥卡錫(Cormac McCarthy)小說中的講述者說:「每一把火都是全部的火。」同樣,每個教會也是全部的教會。

從這個角度來說,大公教會教義的功能類似於教會合一教義,只不過是反向的。如果合一教義講的是眾多合歸爲一,那麼大公教會則宣稱一即爲眾多。這兩個教義的相對性解釋了爲什麼關於大公的對話聽起來經常像是關於合一的對話,反之亦然。它們經常忽隱忽現。當我們宣稱 「一即是多」時,是在肯定大公教義。但很快,我們又不得不補充道:「當然了,多歸於一」,從而肯定了合一教義。

這個「一就是多」以及關於全球性和普遍性的宣告不僅是個關於數量的宣告,它還是一個關於性質的宣告。[1]「多」不僅是「多」,還是多元、兼收幷蓄、豐富多彩的,來自各族、各方和各國,或至少當我們走向這個世界的末了時,教會正在朝著這個方向發展。換句話說,種族主義或民族主義的教會是反大公的,因此也是反福音的。

總而言之,大公教義宣稱耶穌君王正通過祂的新約從各族、各方、各國招聚子民,因此這群新約子民——即教會,是一群全球性、多元化的百姓,這一點在每個地方教會內都有越來越多的體現。

大公的實踐——它的要求

然而,以上這些都屬於聖經神學所說的「闡釋」。教會本質上是大公教會。然而,聖經神學也提醒我們,命令跟隨在闡釋之後。我們要遵命活出我們本該有的樣式。

因爲大公教義所指向的是教會而非基督徒個人,因此它的命令是就教會整體以及教會之間的關係而言。對基督徒個人的應用源於對教會整體的命令。

具體而言,教會大公性的實踐是針對各個教會提出的盟約和宣教命令,即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以合乎聖經規定的教會體制,承認世界各地其他傳福音的教會並與之合作。

讓我們來詳細解讀。

1)首先,大公的要求是盟約性的。也就是說,它以我們與基督新約的聯合爲基礎。如果一個人從孤兒院領養了兩個男孩,這兩個男孩就因爲共同被領養而成爲兄弟(見弗 2:11-22;彼前 2:10)。這意味著這兩個男孩對彼此負有一些義務,這是因爲他們與養父之間建立的更根本性聯結。每一個與基督聯合的真教會也是如此。由於他們共同聯於基督,因此他們相互之間負有一定的義務。

2)其次,它是宣教性的要求。它不僅建立在使眾多合而爲一的(新約)基礎上,而且建立在新約敦促我們培訓門徒的基礎上,即福音向萬國推進,直到基督選民所能達到或將要達到的地極,以便使一成爲眾多。

3)第三,要承認其他教會爲教會。「他是你的弟弟。」如果我在學校忽略了弟弟,我父親可能會對我說:「他是你弟弟,你要照顧好他。」請注意,他首先表明了我們共同的身份。讓我承認我們同爲兄弟的身份是他的第一條命令,「照顧好他」或「不要讓他受欺負」或「在走廊裡鼓勵他」等所有其它命令都以此爲基礎。同樣,教會也應該尋找方法來肯定和承認其他教會——我們同爲天家成員的身份。

4)第四,要與其他教會合作。如果我們是具有相同使命的家庭成員,我們就應該尋求合作。我們團結起來的力量比分開時更強大。因此,大公教會和牧師應該反對「固步自封」。大公教會的牧師不應該只想建立自己的小王國。相反,他要認識到他的教會不是天國,而是天國的前哨或使館。因此,他希望建立和促進基督的國度,這就意味著要與其他大使館,即其他教會合作。

就像如果駐紮在一個國家的美國大使館受到攻擊,他們就會向鄰近國家的美國大使館求助一樣,大公教會也要彼此禱告,彼此鼓勵,彼此提供資源和供應。大公使徒保羅寫道:「亞細亞的眾教會問你們安」(林前 16:19)。他在談到另外兩個教會時說:「就是要你們的富餘現在可以補他們的不足,使他們的富餘將來也可以補你們的不足(林後 8:14)。同樣是大公使徒的約翰也說:「所以我們應該接待這樣的人,叫我們與他們一同爲真理做工」(約叄 8 節)。

5)第五,它要求承認傳福音的教會並與之合作。換句話說,正確的大公教義是新教教義。它植根於對福音的共同看法,而不是對聖禮或教會架構的共同看法。浸信會可以承認長老會並與之合作,聖公會可以承認路德宗並與之合作,因爲這些教會對福音有共同的看法。

此外,承認傳福音的教會並與之合作的要求明確禁止以民族主義、種族排斥或意識形態爲由拒絕承認其他教會或拒絕與之合作,因爲這種分裂會破壞福音的合一。要我們承認和認可越來越多傳福音的教會,而不是越來越多地承認和確認那些看起來跟我們類似的人——例如,認爲美國人、白人、中產階級是「自己人」。不,而是要接納更多基督徒、更多耶穌追隨者、更多福音傳揚者爲「自己人」,雖然他們來自各個階層,有著不同膚色。我們的大公信念應該激發出追求多元的熱忱。追求數量和追求質量會相互促進。對「多」的渴望是對多元的渴望。

6)第六,它是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必須遵守的要求。消極的禁令,如「不可殺人」,必須無條件遵守,而積極的命令如「要生養眾多」,則需根據合適的時間和地點做智慧的考量。與其他教會合作的一般義務也是如此,尤其是任何一個教會都只能承擔有限數量的合作。第一浸信會(First Baptist Church)可能會明智地決定與以馬內利恩典教會(​​Emmanuel Grace)合作,向馬達加斯加派遣一名宣教士,同時明智地放棄與第二浸信會共同主辦牧師研討會的提議。

7)第七,這是對以合乎聖經規定的教會體制提出的要求。例如,長老會和聖公會認爲,聖經規定了教會的制度合一。這個制度合一的認識伴隨著制度性大公的理解。教會將主要通過長老、大會、主教會議等尋求多個教會的認可和合作。另一方面,浸信會和聖經教會則認爲聖經規定了機構的獨立性。這樣,「一個教會」就會以更非正式(即非機構性)的方式尋求「眾多教會」的認可和相互合作。然而,希望所有人都能同意,大公的首要任務是要求以符合聖經規定的教會體制的這一方式承認其他教會並與之合作,無論我們對這些規定的認識是什麼。

結論

簡而言之,聖經中大使命的經文就是關於大公的經文。[2] 它激發我們屬靈的胃口,讓我們渴望更多人認識耶穌。

聖經中關於彼此聯結異象的經文就是關於大公的經文。它們提醒我們,作爲一名基督徒要與其他基督徒彼此聯結。[3]

這進一步意味著,描繪教會合作的經文也是關於大公的經文,因爲與其他教會合作是我們完成大使命的方式。[4]

最後,禁止我們在基督之外的任何事物(如猶太人身份)上建造教會的經文也是關於大公的經文,因爲我們的大公信條尋求與各族、各方和各國中蒙揀選的人一同讚美那位擁有天上地下一切權柄的神。[5]

*****

[1] 感謝瑞安·菲爾茲(C. Ryan Fields )在《地方性與普遍性》(A Free Church Account of Ecclesial Catholicity,校園出版社即將於 2024 年出版)一書中的見解。

[2] 如馬太福音 28:18-20;使徒行傳 1:8。

[3] 如約翰福音 10:16;哥林多前書 12:12-26;提摩太前書 5:1-2, 5:1-2。

[4] 例如:使徒行傳 14:21-23, 15:25-26;羅馬書 16:5, 16;哥林多前書 16:1-3,9;哥林多後書 8:18, 9:12, 13:13;以弗所書 1:15, 4:22, 6:18;以西結書 1:4;帖撒羅尼迦前書 1:7, 2:14;帖撒羅尼迦後書 1:4;約翰後書  7-8a;約翰三書 5-6a。

[5] 如使徒行傳 15 章;加拉太書 2 章。


譯:DeepL;校:Jenny。原文刊載於九標誌英文網站:What Is Catholicity and What Does It Require?

作者: Jonathan Leeman
202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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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