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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翻譯與鏈接:Can Single Men Serve as Elders?
翻譯:高蒙恩
在杜漢第一浸信會復興過程的早期,其中一個最關鍵的步驟之一就是按著聖經原則去篩選執事候選人。那個時候教會是由一個單身長老、一個執事團、一個委員會,還有會眾也可以在教會開會的時候行使投票權。執事在那個時候以一個不合聖經的方式參與教會的牧養,與「牧師」一起服侍教會。執事是由全教會選出來的,幾乎沒有經過任何的篩選,只是簡單的把前八個得票最多的人按立爲執事。簡單來說,這是一場關於誰最受歡迎的競爭。
所以,當我們開始按照提摩太前書3章與提多書1章要求所有的執事候選人給出他們符合條件的見證時,一切都開始有了質的轉變。從那裡起,長老與執事的職份被聖經標準所更新,這兩個職份也變得更堅固。
然而,用提摩太前書與提多書的標準去篩選固然可以選出敬虔合宜的僕人去服侍,但在我們過度篩選之前,我們需要先「按著正義分解「神的道 (提後2:15)。如果過分地去按著聖經的字眼去篩選,其結果可能與不按著聖經標準分解一樣。
所以,讓我們現在一起去探討這個問題:單身弟兄可以在教會裡做長老嗎?還是他們必須按著提前3:2和多1:6裡「一個妻子的丈夫「把他們篩下去呢?簡言之,我認爲把單身的弟兄排除在外屬於過度嚴格了,這讓教會與神所賜予的豐富祝福無份了。
如果不是聖經好像這個教導的話,這個限制甚至都不需要拿出來討論。細細來看這個限制導致一個不健康的,甚至荒誕的結論。舉例來說,這個限制會把耶穌、保羅還有提摩太排除在外。這也會否定掉徒保羅在林前7章裡講論的獨身對於事工的祝福。保羅把單身的祝福概括爲「一無掛慮「,能把精力集中在討主喜悅上,可以心無旁騖。(林前7:32,35)
基於此,單身弟兄在教會裡做長老的可以把這些真理在教會服侍裡真切地表現出來,尤其是現在的教會裡,至少在我服侍的浸信會教會裡單身長老非常稀少的情況下。就像結婚的長老可以在會眾面前把健康婚姻與教養子女的價值顯現出來,單身長老也可以把林前7章裡所講的單身生活表現出來。
除此之外,基於提摩太前書第3章與提多書第1章來禁止單身弟兄在教會裡做長老也會衍生出其它一些相似的錯謬。再看一個例子,喪偶的弟兄難道要被排除在外,僅僅因爲他此刻不是一個妻子的丈夫嗎?你能想像一個教會長老在同一天同時失去了妻子與教會裡的職分,僅僅是因爲人們對聖經的錯誤理解嗎?同樣的,沒有孩子的男人,或者只有一個孩子的弟兄,他們也會被排除在外嗎?因爲提多書1:6好像要求必須有多個孩子。
我相信我們解釋這些經文的原則也必須應用在「一個妻子的丈夫「上。如果一個人有孩子在家裡,他們必須順服父親;如果一個男人結婚了,他必須只是一個女人的男人。也就是說,他要活出以弗所書5章基督與教會一樣的婚姻。但經文沒有要求必須要有妻子或孩子才能參與服侍。
單身長老在教會生活裡當然會遇到一些挑戰。他們教導婚姻或養育子女的能力或多或少地會被質疑,雖然這不應該會質疑。耶穌與保羅都是單身的人,但他們都教導婚姻與養育子女。聖經的教導不一定都要用自身經歷去行出來。單身長老在與異性接觸的時候必須行在聖潔裡,就像保羅教導提摩太的一樣,他在與姊妹接觸的時候必須是「清清潔潔的」(提前5:2)。如果他在找一個妻子,女方是教會裡的成員,在戀愛過程中可能會有一些尷尬。但這所引起的挑戰不應該使人輕看了保羅在林前7章裡所描述的單身的好處。
總的來說,按照聖經原則去篩選長老是必須的。這意味著不符合條件的弟兄應該被過濾掉。但這也意味著符合條件的弟兄不因爲錯誤的解經而被過濾掉。敬虔的單身弟兄應該在教會裡服侍做長老,他們的會眾會在他們單身長老的一心敬拜主的生活裡受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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