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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有一條規定,主席任期兩年,主席可以在帶職長老和全職長老之間替換。我們實際做法是,找到一位主席,如果他做得足夠好,就讓他一直幹下去!
根據我們教會的章程,每位長老(包括主席)的任期是三年。然後,他們可以由會眾再次提名,再擔任一個三年任期。第二個三年任期結束後,長老必須休假一年才能再次任職。唯一例外的是副牧師和主任牧師,他們沒有任期限制,因爲牧養是他們的全職工作。
我們的長老會每年大約有二十次會議——每月兩次,但夏季假期(六月、七月、八月)和冬季假期(十一月、十二月)除外,在這些時間裡,我們每月只開一次會。
我們每月舉行一次以成員爲主要內容的會議。在會上,我們會爲成員禱告,討論教牧問題,審查加入和退出教會的申請,並將其提交給成員大會。另一次會議我們稱之爲「事務性會議」,我們會討論一個特定的議題(如離婚、受洗年齡、種族、互補主義),並一起進行集體思考。這些會議的目的是爲了共同思考(通常是通過閱讀書籍或文章集),所以當這類問題出現時,我們就不是第一次在思考這個問題了。此外,我們還舉行一次全體長老年度預算會議。
在長老會議上,我們有一個閉門會議,主要討論潛在的長老候選人。其他的會議時間向教牧實習生或接受事工培訓的弟兄開放。在常規的會議上,我們宣讀主日講道經文,唱一首讚美詩,跟進之前會議的記錄,爲成員名冊中的二十五到四十人禱告,審查成員大會將要投票決定的加入和退出教會申請。每次會議,我們都會有十分鐘的「神學時間」,討論一本神學著作(現在,我們正在研讀斯科特·斯溫(Scott Swain)的《三位一體》)。每次會議我們也會抽出五分鐘的時間讓一位弟兄分享他個人的傳福音事工——這是爲了鼓勵和問責,因爲牧師要傳福音(提後 4:5)。
有。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們組織了一些永久性的常設小組委員會(外聯、薪酬、人事、姊妹事工、兒童保護),以及更多臨時性的特設小組委員會。在常設小組委員會和臨時小組委員會中,有許多不同的類型和用途:
根據我的經驗,長老團隊的規模基本決定了會議的正式程度,因爲船越大就越難掉頭。與十四到十六人或二十五到三十人的長老會相比,四到六人的長老會可以採用更非正式的討論方式,議程也更簡單。對於比較正式的長老會,《羅伯特議事規則》(Robert's Rules of Order)爲有序的討論提供了很好的指導。我們並不完全遵循《羅伯特議事規則》。我們開玩笑說,我們遵循的是「鮑勃規則」——一個更寬鬆的版本。
是的,任何長老的投票都只有一票。
最近有一位弟兄問了我這個問題,因爲他發現主持二十位弟兄參加的會議很累。我是這麼回答他的:給你兩個建議。一個和主持會議的理念相關,另一個和實際操作相關。關於理念——不要認爲會議室裡的每個人都必須有一樣的發言權,弟兄們也不應該這樣認爲。在座的兄弟們平等嗎?當然平等,但這並不意味著每個人在每個話題上都需要平等的發言權。在三十人的會議上,如果每個人發言兩分鐘,那麼光一個話題就需要一個小時!我盡量讓大家明白,什麼時候在某個話題上我們的討論已經足夠了,可以開始投票了。這就引出了我的下一個建議。
每次討論都應該有一個動議(理想情況下)。這樣就有了一個具體的要做出的決定來推動對話。如果沒有,只是爲了討論而討論(這並不總是壞事),我就會告訴大家我們的討論時間是多長(「弟兄們,我們最多討論10分鐘」),然後我會設置一個計時器。有一個辦法能讓弟兄們在會議中思考議案並進行更富有成效的討論——鼓勵他們會外交談。我們的做法是製作一個備忘錄資料包,其中包括動議、注意事項或讀後感,提前八天發給弟兄們。這樣他們就有時間閱讀、禱告和提出任何後續問題,從而真正減少了會議中的討論。
有!請參閱此處,瞭解長老資料包的議程範例;請參閱此處,瞭解會議記錄範例。
譯:DeepL;校:Jenny。原文刊載於九標誌英文網站:11 Elder Chairman FAQ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