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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傳福音當中的一些糟糕例子

  1. 完全沒有分享福音。傳福音就是要分享福音,因此沒有分享福音就是最大的失敗。有的時候,做社會工作的人會以爲,當他們關懷窮人或幫助受壓迫的人時,他們就是「在無聲地傳福音」。但其實不是。他們對別人所做的事可能是極有恩慈和無私的,但傳福音的意思卻是把關於基督的信息講給別人聽。
  2. 扭曲信息。忠實地傳福音意味著要將福音信息整全地說出來(徒20:27),就連關於罪和神的審判這些不受歡迎的真理也要說。
  3. 教導錯誤的道理。有的人宣稱自己在傳福音,而實際上所教導的卻與福音相違背,這給他們自己和聽他們的人帶來了可怕的後果(加1:6-9;彼後2:1-3)。
  4. 把福音僅僅當做一種觀點來傳遞。有一種對福音的扭曲,是把它當成一種個人觀點來傳,人就算拒絕也不會有任何實際後果。傳福音意味著要呼召人認罪悔改並信靠基督,這樣才能從神的忿怒中被拯救出來。福音絕不僅僅是觀念,而我們傳福音的時候必須忠實地把福音真理的普世性和有約束力的要求告訴人。
  5. 迫使人作一個決定。只有神可以使人產生信心和悔改。如果我們迫使人作一個決定,他們可能會作一個在永恆中間毫無價值的決定。這會使得人誤以爲,因著他的「決定」他已經成爲了一個基督徒,而實際並未悔改和信靠基督。
  6. 捨本逐末。雖然我們想要適當地處理不信者的疑問,但花費大量的時間去辯論關於惡的問題,不等於就是傳了基督。不要讓細枝末節使你未能將十字架的信息傳出。
  7. 粗暴地指責不信者的提問或反對。這會很大地冒犯他們並使福音性的談話迅速中止。彼得向我們展示了應該怎樣回應非基督徒的提問,他寫道:「以溫柔敬畏的心……存著無虧的良心……」(彼前3:15-16)

201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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