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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九標誌,
我們有一位正在上成員課程的年輕女孩(19歲)。3年前她和父親來到美國。她父親是通過假結婚帶著她和她的姐妹一起來到美國的,目的是讓女兒們可以在這裡接受教育。他們有所有移民所需材料,但是,顯然他們違反了法律,走了假結婚的途徑。假結婚違反了相關的移民法律,會受到很重的處罰(25萬美元或者坐5年牢)。
這位想加入教會的女孩(她當時16歲)說,她記得自己只說過一個謊言:父親已經沒有和(親生)母親住在一起了,而事實並非如此。我也已經做了一些調查,好像一旦他們的假結婚被發現,如果他們申請加入公民就會碰到問題。如今父親已經和那位與他假結婚的婦女離婚了。接下來現在的問題是:我們教會是否應該允許這位女兒加入成爲成員?在這種情況下,她該如何悔改?我是否有法律義務去報告這件事?
——來自賓夕法尼亞的蘭迪(Randy)
親愛的蘭迪,
我非常肯定,法律上而言你沒有義務舉報她(或揭發她),然而更棘手的是教牧問題,在這種情況下這位個人該怎麼悔改?我問了問一位我們的長老,他從事出入境及移民管理工作。他的回覆如下:
弟兄們,
這是一個棘手的問題!蘭迪說的沒錯,婚姻欺詐是嚴重犯罪。五年刑期意味著這是重罪。離婚是無法消減婚姻欺詐罪名的成立。另外,這一定會爲以後尋求任何移民福利帶來巨大的阻礙。
我傾向於同意約拿單的想法,你沒有舉報她和她父親的義務。而且,她看起來是一位受害者。在整個事件中,都是她父親在犯罪而不是她在犯罪。每個人都傾向於同情童年入境者暫緩遣返手續(DACA)中的孩子。但是,在我得出結論之前。我想知道,關於她當時」只能說謊「的情況:她當時向移民局官員撒謊是爲了促成婚姻欺詐呢?還是有更嚴重的情況,例如她是在婚姻欺詐成功之後撒的謊?
你可能要問一下她這個問題。然而總的來說,至少我是這麼認爲的:確實很難讓一位青少年在她父母權威之下全然爲她父母的行爲負責。她當時究竟能有多少選擇呢?如果她當時沒有特別多的選擇,那麼我們就不能指望她去舉報自己的父親——對於我來說這有些太像毛澤東和文化大革命的那一套了。即使有那麼一天我們發現她應該報告父親的謊言,然而在我的理解中依舊缺少一些確定性。作爲一位牧師,我並不覺得我可以約束她的良心、並且告訴她在這裡她必須做什麼,就這樣爲她的悔改設立一個條件。相反,我也可以向她說明她的困境,並藉著這樣的困境和她一起禱告。如果你感覺她的良心告訴她必須要認罪,不要試圖阻止她,以免攔阻了聖靈和她的良心做工。
無論以上哪種方式,你要留心什麼是悔改應有的樣子。說實話我不確定。至少這意味著不要再繼續撒謊。當然這將會比她想像的艱難。她是19歲對嗎?因此我想她應該是在上學,意味著她現在可以不用撒謊。但是,她如果嘗試找工作或者是申請美國公民,那將會是比較棘手的事。介於當前的政治氣候,我如果僱主不去仔細詢問這些問題我都會感到奇怪。她一定會被問到,她是否在嘗試入籍的事。
因此,我簡單的回答是,如果你認爲她是基督徒,就讓她加入成員。但是你要讓她知曉,你她有這些期待:第一,她被問及移民狀況的時候不可以在她移民的事上撒謊。第二,她應該願意接受她說實話的結果。在這裡,是她的門訓成長真正接受考驗的地方。現在她還是個小孩子,幾乎沒有什麼可以損失的。但是,如果有一天,可能再過幾年,如果她有了房子,家庭,工作。當移民局的官員問起她當年究竟發生什麼的時候。她是否願意失去這一切,爲了榮耀基督而說實話嗎?
真的是個很棘手的問題和處境,弟兄。我爲你禱告,求神給你智慧。如果有其他什麼事我可以幫助的請讓我知道,。
親愛的九標誌,
請問,你有沒有寫過:當一位牧師負責一間有好幾位離婚婦女的教會,他要如何做?我想到的是幾年前,有幾樁不符合聖經的離婚發生在另一間教會,是在前任牧師牧會的時候,他沒有很清晰的教導或者要求他們悔改。
那麼新牧師要如何區分這些離婚的人,如何將他們歸類?這些人還能擔任同工嗎?如果不能,那麼他們該怎麼認罪悔改呢?
—馬特(Matt)
親愛的馬特,
你的問題落在了一個更廣的主題上,也就是教會的復興。這基本上意味著,你要盡力繼續的向前行,既不肯定也不繼續不好的模式,當然也不是立即挑起所有的爭鬥。只去做對的事,但這不等於說你要立刻馬上將所有不好的東西都剔除。
因此,首先不要做任何事情來確認或者繼續不良的模式。只做對的事情。那意味著說不要對 一些講論離婚的、比較艱難的經文輕描淡寫或爲之辯解,就像之前的牧師做的那樣。我經常提到當我擔任一間教會臨時牧師的時候,講道講了一段關於離婚的經文,這是我在開始一系列解經式講道時所講的第二段經文。之後,這間教會的長老們告訴我,關於離婚的經文從來沒有在教會裡講過。什麼?! 好吧,這是不好的模式,這模式需要被改變。我也不打算離開我的計劃,有意去尋找一些關於離婚的經文去講,但是,我也不會去避開這些經文。
還有,在任命新的教會領袖時,我也將不會在以聖經原則對教會領袖資格的要求上妥協。 如果一個男人在對配偶忠心這件事上沒有好名聲,如果他沒有在不合聖經的離婚上悔改,那麼我不會推薦他做長老或者執事,也不會請他做主日學的老師,或者帶領小組。對於這個問題的更長討論可以見這裡。
第二,這不等於說你一定要馬上將不好的都清理出去。你不用去找每個以違背聖經的方式離婚的人,然後突然指出對方的罪。不要這麼做!每種情況都有它各自被解決的時間和被解決的方式。例如,這位以違背聖經的方式離婚的人是否再婚,她或者他是否和前配偶複合。或者離婚的兩個人都保持著未婚的狀態。後面的情況對於我來說有些緊急,不過,任何緊迫的事件將要一一依照當前的情況,一對一的一起花時間,通常詢問一些關於他們個人屬靈生命的問題。
在這樣的境況下我能做多深入,會很大程度上受到教會總體健康的影響。至少從會眾對聖經的教導的回應來看,剛才我提到的教會是個健康的教會。因此,如果我選擇直面離婚的情況,我知道這將使得領袖群體感到緊張同時也會支持。我相信他們和會眾會這麼做的。
同時,我也經常聽到一些教會的故事,這些教會拒絕、反駁上帝的話語,而且他們更願意辭退牧師而不是改變自己行爲方式。那就可以肯定,這不是一間健康的教會。很顯然,一位新的牧師有能力做到多少將取決於他是在一間健康的教會還是不健康的教會。
然而,現在我們假設,你們有一位執事或主日學老師的離婚是不合乎聖經的。那麼我就想知道他/她是否已經再婚,並且我想更全面知道一些關於教會健康情況。因爲這些將影響我可以做什麼、不能做些什麼。我想說,在通常情況下,我不認爲我會接受一個教會的牧師看著領袖團體生活在不悔改的罪裡並且沒有人爲此做些什麼。但是,假定一位新牧師剛剛發現這樣一位領袖,那麼他需要小心行事。 他將需要向個提出挑戰,與之一起閱讀一遍提摩太前書1:3中關於領袖資格的列表。假若這個人不悔改,他需要鼓勵這個人從職位上走下來。假若這個人反對,那這位牧師還不得不做其他領袖的工作,確保他們和他站在一起。
總結一下,我希望你聽到的主要信息是這樣的:一位新牧師(或者年長的牧師)最強大的工具就是在講台上總體的教導職責。如果教會不接受穩定的解經式講道對他們的餵養,那可能比想像中的還不健康,就像如果不接受切除癌細胞身體是不會痊癒的。這通常是,主題式講道和道德式講道的常見的苦果。要訓練教會享受聖經以神的話語爲樂,這個教會就更可能會接受從聖經而來的嚴峻挑戰。如果教會在聽道上所受的訓練的只是「滿足他們的需要」或者「激發他們的動力」,他們更有可能拒絕這些挑戰。
因此,在新牧師急忙面對仍然存在於會眾中的所有的「大的罪」之前,他需要花時間在教導所有肢體享受健康的飲食。如果他如此做了,他將發現會眾屬靈的生命將可能變的更敏銳。他們將更有能力接受靈性上的挑戰,甚至可能,漸漸的,開始他們自己加緊腳步,並且提供一些挑戰。這是聖靈通過聖言的做工結出的果實。
譯:Tim;校:JFX。原文刊載於九標誌英文網站:Mailbag #46: Tricky Membership Question about Immigration; Pastoring a Church with Lots of Divorce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