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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標誌信箱43:如何與已被除名的成員相處?可以爲有發育障礙的人施洗嗎?

你們教會如何關懷一個被教會除了名又回到教會聚會的人?

一個智力只有兒童水平的人可以受洗加入教會嗎?


親愛的九標誌,

當一個你們教會曾經除名的成員出現在你們的某個主日聚會時,你們教會將如何關懷那個人?當一個被其他教會除名的人出現在你們教會時,作爲牧師的你又是如何處理的?

——來自英國的澤姆(Zem)

親愛的澤姆,

首先,無論哪種情況,我都要爲此讚美神。當我們教會確實把某人從成員中除名時,長老們會提醒我們的成員們:我們希望這個人能夠繼續參加教會的公開聚會。實際上,我們最希望看到他們出現的地方就是坐在傳講神話語的講台之下。

要記住,教會擁有宣告捆綁和釋放的權柄;但教會沒有像政府那樣擁有對實體和場所強制力的「刀劍」權柄。把某人逐出教會是宣告某人不再是教會成員,而不是將他/她從你們的公開聚會中強行驅逐。

一個主要的例外情況是如果一個人對你們教會構成了某種威脅,這會涉及到使用公權的層面。我們曾經因一個人對其他成員進行人身攻擊而將其驅逐出教會。這情況涉及到人身限制令(restraining order)。所以,我們不歡迎他參加我們的聚會,至少在限制令生效期間他不能來我們教會。現在,我可以想像這樣的情況:由於某人的分裂教會的罪或不守規矩,或他們的出席會給教會成員帶來情感上的創傷,作爲長老的你,可能要勸告這個人去其他教會。但這可能是長老們個人與這人之間非正式的行爲,而不是會眾授權的正式行爲。

所以,從更大的圖景來說,通常情況下,你會希望被教會除名的人繼續參加聚會或去到其他教會。如果我們把某人逐出教會,我們會教導我們的成員他們和這個人的關係應當發生改變。成員們應當對他表現出文明和友善,但他們不應該再隨便與這個人開玩笑或談論橄欖球。相反,在他們進行的所有談話中都應該鼓勵這個人悔改。

然而,如果作爲牧師的我碰巧知道另一間教會除名的人來到我們中間,通常情況下我會歡迎這個人參加我們的聚會(除了我上文提到的例外情況)。當然,如果我察覺到我的羊群受到威脅,我會警告他們。但是,如果我沒有察覺到緊迫的威脅,那麼我可能什麼都不會說,只是持續關注這個人的情況。要記住,我們希望所有人都能聽到聖道得著宣講。誰知道我們教會會不會成爲他悔改道路上一個臨時且有用的屬靈站臺呢?或許這個人正好可以用被更新的耳朵聽到他/她需要聽到的信息,以便與他或她的教會和好。

如果那個人持續幾週或幾個月都出席了主日聚會,我可能會找他們聊聊,這樣我便可以瞭解他們對自己被除名的看法。如果我覺得這個人錯了,我會告訴他們,他們需要和原教會和好。如果我覺得是他們之前教會的錯,我會鼓勵他們加入我們教會。(記得,我是一個相信每個教會都擁有獨立權柄的會眾制主義者[congregationalist]。)如果這個人真的申請加入我們教會成爲成員,我們會盡可能聯繫那個人之前的教會,雙方進行多次溝通,以便更好地瞭解事情的經過。然後,我們會做出獨立的判斷。

可能還有更多需要注意的事項和需要考慮的條件,或需要設想更多的情景,但我希望這能給你一個大致的輪廓去思考你所面對的處境。


親愛的九標誌,

我的工作對象是有發育障礙的人,因此,自然而然地我會產生這樣一個問題,就是他們與教會的關係。一個希望加入教會,但智力只有兒童水平的人可以受洗嗎?如果不能,那麼豈不是意味著我們認爲他們的信仰不是真實的?如果教會實行的是封閉式主餐(closed communion),這個問題就更嚴重了,因爲這一做法把有智力發育障礙的人永遠隔絕在聖禮之外,每個主日他們只能眼睜睜的看著主餐杯從身邊過去而不能領。我很想聽聽你的想法。

——來自加拿大的大衛

親愛的大衛,

幾個世紀前,浸信會牧師會溫柔的把這一類人歸爲「嬰兒和白癡」(infants and idiots)。例如,19世紀初,J. L. 雷諾茲(J. L. Reynolds)牧師辯論說「嬰孩和白癡不是有道德責任能力的行爲者(moral agents,指個體能根據某種是非觀念做出道德判斷,並爲這些行爲負責的能力——維基百科),因此,基督信仰對他們沒有任何要求。他們可以,我們相信他們確實可以分享基督信仰帶來的益處,但他們不需要遵行它的要求。他們沒有履行任何基督徒責任的義務,原因很明顯,他們不能履行任何義務。福音對存在自然和生理缺陷的人沒有要求。」換句話說,雷諾茲牧師的意思是我們應該照顧這樣的人,但我們不能讓他們加入成員(讓他們領受聖禮)以及對他們有其他任何要求。

我當然不是建議我們要採用這種過去的行話!但我確實認爲這段敘述爲我們如何處理這個問題提供了一條線索。我們現代語言中的「發育障礙」或「弱智」或「情感障礙」都是含糊不清,而且很寬泛的定義,所以很難回答你的問題。據我所知,我們最應該在意的標準,藉用雷諾茲的話說就是「有道德責任能力的行爲者」。嬰孩還不是一個有道德責任能力的行爲者。你不能像對待六歲孩子那樣,要求六個月的嬰孩爲他/她自己的行爲負責。如果一個人的殘障程度非常嚴重以至於你不認爲他/她有一般的道德行爲能力,你可能就不應該接受他/她成爲成員或允許他/她參與聖禮。明白嗎,我說的是一些非常嚴重的情況。這個人可能不能說話。也許他們所說的話對你來說沒有任何意義。

關鍵是,教會成員身份是會眾對一個人認信的確認。通過洗禮接受某人成爲成員並同領主餐是在說,「是的,你的信仰認信是可信的」。這意味著,任何作出可信信仰認信的人,你們都應該接他們成爲成員和參與主餐;如果沒有就不應該接納他們。

我和一個患有嚴重自閉症和其他發育障礙的人的關係是我生命中一個非常令人鼓舞的關係。你不總是明白他在說什麼,如果說他不善於社交是低估了他。但是,他有讓我嫉妒的愛耶穌和福音的純潔之心。在我的書籍《混響》(Reverberation)關於歌唱的章節中,我用了幾頁的篇幅來介紹他。而且,他很喜歡唱關於耶穌的詩歌!所以,請你在接受我之前,先接受他成爲你教會的成員。

底線:確實有一類人,我們不會接受他們成爲成員,但我認爲這個門檻非常低。求神賜你智慧。


譯:STH;校:JFX。原文刊載於九標誌英文網站:Mailbag #43: Relationship to Excommunicated Members; Baptism & the Developmentally Disabled

作者: Jonathan Leeman
2021-04-08
聖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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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育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