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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僱不稱職的全職同工前請三思

原文標題與鏈接:You Should Think Twice Before Firing Incompetent Staf

翻譯:張雲軒

 

福音,而不是世界,必須爲基督徒生活的方方面面定立準則,其中也包括職場。聖潔意味著從世界中分別出來。但這不表示我們設定低於世界的標準,或是允許自己忽視當地的行業立法。分別爲聖,意味著我們訴諸聖經而非世界的慣例。

如果在常規的商業活動中有如此高的要求,更何況在我們教會生活中的僱傭行爲。例如,我們是否要解僱不能勝任工作的教會同工。

留心你的前提假設

職場準則是老生常談的話題。對這個話題進行基督徒式的思考,就需要批判性地對分析我們自己的預設。有時聖靈藉助神的話揭露我們的底牌顯明我們的預設,有時聖靈也會幫助我們理解這些預設,從而更好地理解神的話。

在這個問題上,我們的預設經常來自社會中司空見慣的勞資關係模式。有時我們也會從另一個文化處境,例如從海外工作經歷或歷史研究中發現自己的預設。

在教會內,我們經常需要借鑑其他宗派來幫助我們意識到自己所做的預設。各個宗派的神職人員的僱傭哲學(例如英國聖公會的自給自足式的職員、浸信會的教會僱員)差異非常顯著。然而,人們往往因爲未涉足其他宗派,而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這樣的差異。這又進一步促使我們用宗派傳統強解聖經(read our own denominational practice into the Scriptures)。 因此,舉例來說,確定「執事」(deacon)這個詞在新約的含義時,你很難不受宗派傳統對於該職分理解的影響。甚至就連把diakonos直譯爲「執事」(deacon)而不是將其翻譯爲「僕人」(servant)的決定,也受到宗派傳統的影響。

基於聖經,而非基於意識形態地思考

從廣義上講,西方經濟體極大地受到社會主義和/或資本主義的影響。兩種意識形態都指稱聖經和基督教思想爲其某些核心思想的來源。它們都可以因爲未符合某些基督教核心理念而受到批評。 而且它們都未能通過基督教信仰的檢驗,因爲他們的世界觀根本上是唯物主義的。

不幸的是,無論哪個陣營的基督徒都被灌輸認爲這是一個非此即彼的選擇。所以,一旦委身一種政治經濟制度,似乎連基督徒都看不到對方陣營的好。這樣的思想與其說是被聖經,不如說被世界塑造。

基督徒不應該把工人看作生產單位,而應該把人視爲神的形像。我們不應該基於收益成本的考量對待他們,而應該基於他們與神的關係。正如我們不會墮胎或給老年人實施「安樂死」,我們也不會非人地或只爲自己的利益對待同工。做工的當得他的工價以及更多。因爲即便是牛,也可以直接從它的勞動中獲益。如果對牛是如此,更何況人呢。

此外,做主人的要記住僕人所擁有的權利,並且主人要對天上的主人交帳——祂不偏待人。聖經之外,你找不到任何地方教導誠實做工的動機乃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弗4:28)。

解僱不勝任者?

讓我們回到眼前的問題——解僱不稱職的教會全職同工。

首先的問題在於定義「不稱職的」。如果這意味著不誠實、懶惰或不忠誠,基督徒老闆有充分理由採取行動,甚至到不惜解僱的地步。人有責任通過殷勤勞作供養自己,同時教會也不應該爲人的懶惰和懈怠買單而被拖累。

保羅沒有讓帖撒羅尼迦人餵養一個不肯做工的懶惰之人(帖後3:6-12),甚至沒有讓人供養年輕的寡婦,她們因沒有正經工作而習慣懶散,好管閒事,又說長道短(提前5:9-16)。此外,巴拿巴想給馬可這位年輕人第二次機會,保羅因他在上次宣教途中離棄他們,就拒絕帶上他。保羅這樣做也沒過錯(徒13:13,15:37-39)。

無疑有些時候經濟不景氣或教會處在艱難時期,教會同工不得不被解僱,因爲沒有足夠資金支付薪酬。然而,在這個時候,我們要盡我們所能幫助忠心的工人找到其他工作。其他全職同工應該從他們的薪酬中分出一些作爲幫助。僱傭他們的會眾也應當在經濟低迷期與他們一同擔當。

教會僱傭之所以特別的五個理由

然而,我們不能假定普通的、甚至基督徒的商業準則就能夠適用於教會僱傭的處境。教會在如下幾個方面有別於其他共同體。

首先,我們是家人。在言語上以兄弟姐妹相稱很簡單,但更重要的是切實地以家人彼此相待。 家人關注彼此的福祉,分擔彼此的重擔。不公地對待他人和寄居者是錯的,而惡待兄弟姐妹是錯上加錯(俄10)。

其次,福音的工人須因他們的工作得到認可(林前16:18),傳道教導人的長老配受加倍的敬奉(提前5:17)。用愛心說誠實話,傳講神之聖言,呼召百姓悔改,宣講耶穌的福音,尤其做在你的教會中,不僅激發更大的愛心,也招致更大的敵意。因此,保護那些置身於福音事工最前線的工人就尤爲重要了。我們不希望他們受到試探,去弱化福音的信息,去愛好來自人的稱讚,去爲了個人的安全妥協真理,或者成爲偏袒人的。一位牧師或教會同工如果知道他的教會是他事工堅強的後盾,就會有能力面對艱難的處境和不易相處的會眾。然而,如果一位牧師淪落到尋求教會中有權勢者的支持,免得被立即解僱時,他就不在帶領神的百姓,而是跟隨肥羊了(結34)。有一回我在一個牧者會議發言時,一位中年男子流著淚說:「我同意你所說的是聖經的教導,但我絕無可能在我們的教會中實踐這一點,因爲他們會立刻解僱我。」 若是那樣,作他們的牧師還有什麼意義?

第三,許多牧職事工需要牧師拖家帶口地搬到新地方。同樣,被解僱意味著拖家帶口搬離社區。這就對牧者的家庭和孩子們帶來極大的艱難。不像許多其他工作,我們和顧客、客戶和同事在社會關係上仍舊是陌生人。大多數的牧職事工需要我們成爲會眾的鄰居和朋友。這不是說牧師就不能被解僱,而是說他的情況很特別。其他職業的從業者在同城另尋新職時,仍可以待在原來的住所,他的孩子不需要轉學,妻子不需要換朋友圈,而且整個家庭也繼續委身同一個教會。

第四,我們任職於一個自願結社的團體。盈利不是工作的目標,使神的百姓聚集在祂的道中彼此相交才是我們的終極目標。這就創造了一套與世界不同的期望和標準。教會成員不是顧客,要求我們的員工提供更好服務。我們是一家人,聚在一起建立彼此並基督的身體。牧者在牧養事工中的責任/職權結構與普通職場並不相同。

第五,主的工作唯有用忠心來衡量。即便如此,一個人是否忠心也不受公開監察。所以,保羅拒絕被任何人論斷,甚至包括他自己(林前4:1-4)。那麼我們如何衡量不勝任呢?這就像試圖衡量事工是否成功。儘管這個牧者不忠心,或者恰恰因爲他的不忠心,教堂得以增長,奉獻收入得以增加。歷史上一些大有名望的異端有著出色的個人技巧。事實上,一個假牧人依賴於其在外表和世俗成功方面的吸引力)。然而,屬神的真先知常被藐視和厭棄,如同主在地上行走的日子一樣。

基於這些理由,教會有關僱傭和解僱的政策便迥異於其他各種工作場所。

一些實際的結論

這對我們有什麼現實意義呢?

僅僅爲了適應教會目前的發展而解僱稱職的全職同工是不合宜的。一些教會解僱同工是因爲教會領導層希望調整團隊構成。或許是因爲教會壯大後需要些新的恩賜。或許考慮到新團隊可以復興意志消沉的教會。在我看來,這是關懷、愛心和公義上的失敗。解僱一名同工,尤其是一名見證該事工發展到新高度的忠心同工,這樣的做法是沒有愛心、忘恩負義和苛刻的。由於教會領導層的計劃和管理不善,這將給他的生活、家庭和事工帶來極大不便。教會可以選擇朝著新方向培養同工團隊,或者索性不尋求新方向,或者從長遠角度考慮更謹慎地調配挑選同工。相比這些,管理層改換同工是更容易的——對管理層更容易,對同工們則不然。

如果同工是按照短期合同受僱的,並且他們在上任前就知道,結果就不那麼壞。慎重地僱傭同工,不斷培訓同工,這樣才能尋覓到合適的同工,並且促進同工與教會一同成長,而不是在他們不適合時將他們拋棄。

如同許多基督裡的倫理問題,我們在這事情上也要查驗我們的動機。而且,正如面對所有的問題一樣,我們在這事上也要時刻記得自己的心如何因著罪性容易自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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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hillip Jensen
2019-08-19
教牧侍奉
六十五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