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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道者怎麼知道自己的講道好不好?
我們可以從很多個角度來回答這個問題:講道所結的果子是什麼?會眾的反應如何?教導是否清晰?最重要的,講道信息與經文的契合程度如何?
然而我想基於 375 年前的威斯敏斯特會議( Westminster Assembly)來回答這個問題。這個清教徒的會議做出了許多貢獻,其中之一就是編寫了《威斯敏斯特大要理問答》(Westminster Larger Catechism)。這份要理問答提出了這個問題:什麼是好的講道?它從六個方面回答了這個問題。
問 159:蒙召傳講上帝聖道的人應當如何講道?
答:蒙召傳講上帝聖道的人,應當傳講純正的教義,殷勤作工,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表達清楚,不用人智慧委婉的言語,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忠心地把上帝各樣的旨意傳講全備;根據聽眾的需要和能力,用諸般的智慧,把上帝的話應用在他們身上;心裡火熱,愛上帝,愛上帝的子民;誠誠實實,目的在於使上帝得榮耀,使上帝的子民悔改歸正,得造就,得救恩。[1]
讓我們逐一簡述要理問答所提供答案的六個方面。
主通過講道者殷勤地預備講道來做工。請看使徒在歌羅西書 1:29 中講到他爲宣講基督話語而付上的努力:「我也爲此勞苦,照著他在我裡面運用的大能盡心竭力。」[2]
殷勤的預備和殷勤的教導相輔相成。如果你在訓練時殷勤,那麼在比賽中就會有不俗的表現。就講道而言,殷勤要求我們理解所要講的內容,然後謹慎地把它宣講出來。
謹慎地講道包括清晰的表達。宣講正確的教義也應該讓它通俗易懂。威斯敏斯特會議在這一點上追隨著保羅論述了清晰講道的必要性:「我的言語雖然粗俗,我的知識卻不粗俗,這是我們在凡事上向你們眾人顯明出來的。」(林後 11:6;參林前 2:1-5)
平實的講道不是枯燥乏味,而是讓基督顯明在眾人面前。
忠心於什麼?《威斯敏斯特大要理問答》中用「上帝各樣的旨意傳講全備」來限定「忠心」。
因此要講好道,牧師必須根據整本聖經講道。這並不意味著必須涵蓋每一個細節,而是必須宣講聖經的實質和要點。忠心要求我們必須傳講困難的經文,如約伯記第三章,以及文化上不受歡迎的經文,如哥林多前書 6:9。
運用智慧可能是講道中最困難的部分。《威斯敏斯特大要理問答》說,智慧的運用是「根據聽眾的需要和能力」。這裡就預設了牧師在他的會眾中間,因此他了解他們的屬靈需要和能力。
在成爲英國聖公會利物浦主教之前,J.C. 萊爾(J. C. Ryle)一直作爲鄉村牧師在學習如何講道。[3] 在大都市中長大的萊爾需要調整他的佈道方式,以適應教區中農民和農夫的生活處境。同樣,今天的牧師不僅要理解經文,還要了解他的聽眾,以便讓經文能夠應用在聽眾身上。
熱心常常與情緒和魅力相混淆。雖然熱心可能包括了情緒和魅力,但《威斯敏斯特大要理問答》中指出,熱心與我們的動機有關,我們要熱心於愛上帝和愛上帝的子民。(提前 1:5)
因此,傳道必須主要出於一種懇切的願望,即誇耀基督那測不透的豐富,並讓祂的子民嚐到並看到祂的美善。這與保羅鼓勵羅馬教會在「服事主」時「殷勤不可懶惰」(羅 12:11)是一致的。
雖然真誠可能與意圖的純潔性相關,但《威斯敏斯特大要理問答》關注的是所期待的結果:「目的在於使上帝得榮耀,使上帝的子民悔改歸正,得造就,得救恩。」講道最終是爲了彰顯榮耀上帝和拯救罪人。
《威斯敏斯特大要理問答》第 159 條問答對講道的關注點絕大部分集中於上帝的榮耀和聽眾的益處,而不是雄辯的表演或對講道者的讚美。
因此,講道者要放下任何驕傲或自誇,「憑著神選民的信心」(多 1:1)傳道。讓我們效仿這種清教徒的模式,在建立教會的過程中興旺上帝的道,讓自己衰微。(約 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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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Westminster Larger Catechism, Q. 159 from OPC.org.
[2] 另參見提摩太後書 2:1-10, 4:1-5。
[3] Ian Murray, Prepared to Stand Alone. Banner of Truth, 2016.
譯:DeepL;校:Jenny。原文刊載於九標誌英文網站:Six Marks of a Good Serm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