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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替代刑罰救贖的教義牧養被虐受害者

原文標題與鏈接:Pastoring Abuse Sufferers with the Doctrine of Penal Substitutionary Atonement

翻譯:劉立君

 

基督教信仰的中心是掛在木頭上血肉模糊、身體破開的那個人。他被毆打、被羞辱、被蹂躪、被人類最野蠻、最殘忍的刑罰所處死。這是未信者覺得基督信仰不可理喻的事情之一。但是,如果人們覺得這很難接受的話,那麼替代刑罰的救贖本身就屬於另一個被輕視的話題。什麼是替代刑罰的救贖?爲什麼它如此具有爭議性?

替代刑罰代贖的神學教義指得是神讓祂的兒子替代我們,來承受人因墮落犯罪而必須要承擔的死亡、懲罰和詛咒。

替代刑罰救贖是基於相信神是同時即是慈愛又是聖潔的。因爲祂的聖潔,祂恨惡罪,必須要公正地懲罰罪。因爲祂的慈愛,他不願任何人滅亡。因此,通過耶穌,神降世爲人。他在我們當中活出了完美無瑕、無罪的生命。然後他代替我們去受死。在這樣做時,他接受了神完全的、可怕的憤怒,而這本應是我們所應受的。保羅在哥林多後書5:21中這樣描述它:「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爲罪,好使我們在他裡面成爲神的義。」

可以理解的是,這個教義讓很多人感到不安。他們無法開始理解一個慈愛的父親怎麼能這樣對待他完美的兒子。這難道不是全球屬靈屆的「宇宙虐待兒童案"嗎?基督徒們怎能會相信這麼一個故意送他無辜兒子以如此殘忍的方式去死的神呢?

我理解這種反應。我童年曾遭受身體、情感及性等各種形式的虐待。此外,我與那些曾受長期重複性的虐待所導致深度創傷的人居住在同一社區, 並以他們作爲我事工的對象。(要詳細瞭解我所居住的社區類型,請查看 2011 年英國虐待兒童問題報告。)

作爲一個曾經的受害者、如今服事受虐者的牧師,我想著眼於替代刑罰救贖的一些實際應用。我不希望在神學層面談論,而是在充滿痛苦、凌亂的現實生活層面展開。

替代刑罰的救贖不是「宇宙虐待兒童案」

我們必須首先拒絕那種認爲十字架是一個憤怒的父親因人類的罪而謀殺他無辜的兒子的觀點。耶穌心甘情願地去死。在被捕那夜當羅馬士兵和憤怒的宗教領袖暴徒在客西馬尼園發現他時,耶穌允許自己被帶走。耶穌允許自己受審 - 儘管他和猶太領袖都知道這是不合法的審判(猶太人不能在夜間或祕密審判人)。當站在羅馬總督彼拉多面前時,耶穌沒有說出一個字爲自己辯護。

耶穌一次又一次地警告他的門徒,他來了乃是爲了捨命。在約翰福音第10章中,他三次這樣告訴他們。

  • 「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爲羊捨命。」(約10:11)
  • 「正如父認識我,我也認識父一樣;並且我爲羊捨命。」(約10:15)

「爲此,我父愛我,因爲我把命捨去,好再取回來。「(約10:17)

隨後約翰福音10:18就是真正關鍵的一節。「沒有人奪去我的命,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權捨棄,也有權再取回。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

請注意耶穌所說的是:「沒有人奪去我的命。」

耶穌在十字架上所做的,是他心甘情願所爲。他知道會發生什麼。他沒有被操控,也不是被不能掌控的力量所強迫。他知道會有疼痛、苦難和屈辱 - 令人難以置信的是,他欣然接受這一切。替代罪人接受這一切。

今天的被虐待受害者,他們非自願地被邪惡的成年人所殘酷剝削。他們被迫忍受那些他們不完全理解的變態行爲。他們被剝削利用以來滿足他人的需求。我的童年就是這樣的。

而另一方面,耶穌捨命,是爲了自己和父神的榮耀,並把他的子民從罪中拯救出來。對我們來說,好消息是他是無辜的。但他不是一個無助的受害者。

牧養那些曾被施虐的人

有些牧師和傳道人要去牧養那些曾被虐待、有嚴重創傷的人。對這些牧師和傳道人有什麼建議呢?

1. 不要在講道和輔導時急於講即刻的饒恕和治療

這是我們講道時常犯錯的地方。比如我們可能會講約瑟的故事,在講到創世記50章20節時我們可能會太快跳到應用環節。這節經文是約瑟站在他弟兄面前,告訴他們說:「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使許多百姓得以存活,成就今日的光景。」

因此,我們可能會告訴大家,「去照樣做吧。」但是,在這樣做的時候,我們忽略了他們所有的疼痛、苦難及巨大的情感創傷。我們應該讓大家一起踏上約瑟令人心痛的旅程。約瑟並沒有一步就從井裡跳到埃及王室的寶座上。他也沒有在一天之內就從痛苦、拒絕和折磨走向寬恕。他的故事很殘酷且令人心碎。試圖殺死他的竟然是他的家庭成員! 單單這一點你可能就需要看一輩子精神病專家才能把心結打開。

你覺得約瑟被扔進坑裡,坐在井底的時候,會吹著口哨哼唱「我曾經珍視的一切」這首歌嗎?他肯定被嚇得目瞪口呆、驚恐之至。他肯定會生氣,感到被拒絕、被拋棄。你覺得當他的兄長們決定把他賣給經過的商隊時,他會安安靜靜嗎?你認爲他沒有掙扎就跟著走嗎?他沒哭天抹淚呼喊疼愛他的爸爸嗎?你認爲他沒有乞求兄長們放他一馬,併發誓再也不敢跟以前那樣翹尾巴了嗎;他不會對兄長們抱歉,並願意把斗篷送給他們,併發誓絕不把這事告訴別人嗎?當他被陌生人託著離家越來越遠走向未知時,他不會雙手掩面,一路哭泣嗎?

當他被賣到波提乏家時,你認爲他不會想家嗎?當他晚上躺在陌生的床上時,不會想起他兄弟們的各種邪惡嗎?他沒在腦海中回放每一個細節嗎?在他醒著的每個時刻,他不會想著有一天如何復仇嗎?你認爲他不哭求正義嗎?

你認爲當波提乏的妻子誣告他時,他不會對受到的不公正待遇而感到憤怒,並對神揮舞拳頭嗎?當他在監獄裡被執行10年刑期時,你以爲他難道不會思量其老父親、兄弟們在幹什麼嗎?你以爲在深夜裡他不會沮喪地尖叫嗎?他不會質疑他這一切是否值得?他不想知道他生命的意義嗎?你認爲他對自身發生的一切沒有感到羞恥和屈辱嗎?面對他無法控制的人和勢力操縱並摧毀他的生活,你認爲他不覺得無能爲力嗎?你認爲他全身每個毛孔不在渴求公義及對傷害他的人復仇嗎?

我們講道常常講明三個要點,使信息清晰整潔。但生活不是這樣的。生活並不是凡事都均衡、符合邏輯。對於我們這些被虐待過的人來說,重要的應用和安慰並不是創世記50章20節的重大聲明,而是在此之前的13章,在那裡我們看到、聽到並感受到這一個人的艱難掙扎- 他被虐待、被折磨、被忽視、被利用和被羞辱 - 然而,因神在他生命中的恩典,他可以從那裡走出來。

我早年在蘇格蘭事工的時候,一個年輕女子開始參加我們的教會。很明顯,她非常不安。整個敬拜期間她一直邊搖晃身體、邊呻吟;並且一直在輕聲自言自語。她臉上有凹痕。我們後來才知道她全身都幾乎佈滿了自殘留下的傷疤。她告訴我們,她一生中大部分時間都進出於精神病院裡。她處於一個充滿痛苦的世界裡。她曾去過的一些教堂認爲她是被惡魔附體,而救贖是解決她問題的答案。一些善意的信徒告訴她要堅信創世記50章20的應許。她被告知,她不僅需要悔改自己的罪,而且需要饒恕那些過去傷害過她的人。

當我坐在教堂大樓外的臺階上和她說話時,她很清楚自己是一個罪人。她告訴我,「但如果這意味著我必須饒恕我的施虐者的話,我不會跟隨耶穌」。 我告訴她,「你不是因饒恕你的施暴者而進天堂。你是因悔改你的罪而進入天堂。饒恕和康復往往需要很長的路。」我講述了約瑟的故事,他所經歷的創傷。我告訴她,「約瑟是經過了幾十年才康復的。你只需要把自己交給主,加入我們的教會,我們將和你一起同行,伴你走過正在經歷的痛苦。」

對她來說,這是一條漫長而艱難的道路的開始。直到幾個月後的聖誕節,她的全部故事才浮出水面。在教會頌唱聖誕聖歌時,她變得歇斯底裡、十分暴力。以至於我們不得不報警,需要警察爲她安全的緣故把她隔離開。我們很快知道,在3歲到16歲之間,她的父親和叔叔們曾有組織性地強姦過她,並在折磨她時強迫她唱聖誕頌歌。他們從來沒有被繩之以法。你看,她曾經被鎖在一個充滿折磨和痛苦的世界。對她來講沒有什麼簡單的答案和快速的解決方法。我們所能做得就是陪她走過她最黑暗的時刻,並慶祝她煩惱的生活中所閃現的哪怕最短暫的一絲亮光。

她需要我們的安慰,就是有一天,雖然可能在遙遠的未來,她可能會有自己的創世記50章20節的時刻。那一刻還很遙遠。我們也需要使她安心,那一刻遙遠也沒有關係。她已經得救了,但她仍然處於極度震驚中。她仍然被困在精神上受虐的那口井的井底,抬起頭,只能看到施虐者的臉。她仍然覺得被困在她記憶的黑暗地牢裡,想法很黑暗,不確定是否有逃離地獄般生活的出路。

各位牧師,讓我們提醒自己,對於一個基督徒來說,正義可能是瞬間的,但是對深層創傷的癒合往往是一個漫長而艱苦的過程。有些傷口比另一些傷口更深,饒恕並與過去的施虐者重新和好將是緩慢的。一些新的信徒會長時間感到憤怒。他們會很長時間渴求正義。

他們需要知道,有這樣的感覺並沒有問題,而是正常的。並不是因爲我們還沒有饒恕施加虐待給我們的人,或我們還沒有完成在神學上的調和,我們就成了二等基督徒。但是,像約瑟一樣,在我們生命中的某個點,我們即便還是不完全明白爲什麼我們要經歷我們所經歷的,但我們至少可以看到其中一些救贖的原因。你看,故事的重點不是約瑟。重點是幫助我們超越約瑟去看到一個更好的約瑟。就是君王耶穌。

我們所跟隨的神祂愛我們,並自願來到地上經歷被蔑視、被拒絕和被羞辱。祂爲什麼這麼做呢?爲了我們能夠得生命;爲了即便我們破碎的過去無法復原但我們的靈魂仍可以被修復,並且我們有盼望進入一個沒有眼淚和痛苦的榮耀天堂。即使我們才剛剛處於通往神愛之光的痛苦旅程的開始;即使我們在認知理解上還有遙遠的距離;即使我們正在死蔭幽谷走過 – 唯有在基督裡,我們總有一天會到達那裡。也許從來不在這一輩子,但來生一定會。

我的朋友們,這就是我們當如何講解約瑟的故事。

2. 爲顯明神是公義的神而教導他們替代刑罰的救贖。

替代刑罰的救贖給那些遭受虐待的人帶來巨大的安慰,因爲他們開始理解神的聖潔公義。替代刑罰救贖教導我們,神要懲罰一切的罪。換句話說,沒有什麼會被隱藏到地毯下。任何事都要被解決。可以說,沒有人能逃脫的了。被虐待者需要知道,神確實非常嚴肅地對待發生在他們身上的事情。事實上,毫不誇張地說,祂認爲對他們所犯下的罪行是該詛咒的。

我們敬拜一個良善公義的神。我們確信祂會解決一切邪惡,在十字架上或在最後判決時。對於在這輩子可能逃脫公義制裁的卑鄙行徑的肇事者,他們將來沒有任何藉口和出路。神會審判他們的罪,祂的忿怒將是可怕的。

記住我一開始說的話。我們的信仰集中在一個血肉模糊、身體破開的人身上。他遭到毆打、羞辱、折磨,並在最野蠻、最殘酷的懲罰中被處死。爲什麼會這麼可怕?因爲罪就是這麼糟糕。罪是對祂的神聖本性的嚴重冒犯。但是,我們需要用神對他們的苦難並不是無動於衷的真理來安慰受虐待者。當他們看著十字架上的耶穌時,耶穌說:「我理解你們。發生在你們身上的事很可怕。那些施虐者該受神烈怒的颶風般的掃蕩。因此,我和我父已經計劃好,我們既在愛中拯救罪人,也在最後審判時徹底擊潰這種不公。要麼我會付上代價,要麼罪人自己付它。」

我們再來比較替代刑罰救贖與其他的贖罪觀,就是那些否認基督付上我們所應受的懲罰的觀點。那些觀點不能提出同樣的主張 -  就是神定意要懲罰所有的不公正,即每一個不公正都將得到徹底完全的解決。若持其他觀點就好像意味著,對所有得救的人而言,他們所犯下的任何不公正行爲仍未得到解決,仍未受到懲罰,基本上仍沒被注意到。他們會說:「愛勝過犯罪「。好吧,那可能是真的,但愛不也堅持罪必須受到懲罰嗎?按替代刑罰救贖的觀點,這個問題的答案是「是的,絕對的」,而其他觀點說不。

替代刑罰救贖帶給我們愛和正義。這就是我們需要教導大家的。它不是"天上掉餡餅"的教義,也不是宇宙虐待兒童案。這是唯一的贖罪觀,能讓大家心裡平安,雖然施虐者可能永遠不會面對人間的正義,但有一天當他們站在神面前時,他們要爲自己所有的罪惡交帳。

3. 教導他們尋求公義是符合聖經的,但復仇並不是。

我前面說過,替代刑罰救贖告訴我們神是公義的。相信這一點有些困難,因爲許多施虐者一生中並沒有被繩之以法。他們的罪行或被抵賴,或被掩蓋。施虐者和折磨者能夠逃脫,因爲他們在暗中行事,操縱、欺騙和撒謊成性。

我有一個常常提供輔導的年輕人,他小時候被嚴重虐待過。與絕大多數案件一樣,施虐者是家庭成員。他現在快三十歲了,內心所感覺的就是憤怒。他年紀越大,就越生氣。他夢想的只是復仇。他只想追捕那些施虐他的人,把他們每一個都殺死。他想跟隨耶穌,但是這種憤怒吞噬了他。

當我們牧養相似心態的人時,我們必須要他們清楚這一點:有一天,任何可怕的事都將被帶到那可怕的光中,每一個施虐者都要到全能的神面前交帳。儘管我們在這世上可能看不到正義伸張,但神終將在最後審判的那天施行他完美的正義。

我曾經問他,爲什麼他不通過法院來審判他的施虐者。"因爲那樣我會看起來愚蠢且軟弱。那樣所有人都會知道我身上發上的事。並且,那樣做是羞辱。」我告訴他我尊重他的想法,並且對他感同身受。但我也告訴他,他不能讓痛苦和憤怒就這樣吞噬他的生活。他需要明白,如果他不去追求世上的正義,那麼他應該把情況交託給神。畢竟,神的正義終會得勝。

在同時,他必須明白復仇並不榮耀神。「這很難。」他對我說。「我不關心正義。我只是想殺了他們。」

他是對的。這確實很難。我繼續伴他同行,並禱告有一天他會完全信靠耶穌,把他所有復仇的想法都丟放在十字架腳下。

4. 千萬不要推動受害者與施虐者去和解。

我們應該和施虐者和解嗎?這不是一件容易回答的問題。在我們的教牧輔導中當然不應該強迫受虐者與折磨他們的人和解。我不是說和解是不可能的。我只是說,我們不應該強迫人們進入他們無法控制的事情。虐待就是控制。我們需要給人空間和時間。

5. 幫助人們向前看今後的生活

虐待並不決定我們的一切。我們成爲耶穌裡新造的人。我們需要訓練我們的大腦和情緒,相信神愛我們。我們需要不斷地提醒自己相信福音。我們也許不能完全治癒永恆的這一面,但如果我們緊緊貼住耶穌和祂的子民們,我們可以學會避免苦毒和自憐。

6. 虐童者及性侵者也可能因聖靈而重生。

神的愛也甚至會延伸到這些人。對於我們這些被虐者來說,這是一個難以接受的真理。但這就是福音。要麼這些人會受到懲罰,要麼基督代替他們受到懲罰,就像我剛才講得那樣。當然,這是個好消息,我們所有人都因之而有盼望。

然而,這並不意味著施虐者應該和受害者在同一個教會。這需要辨別和警惕。我們應盡一切努力、不惜一切代價保護受害者。

7. 不要低估長大後的痛苦。

幾年前,我記得試圖跟叔叔講起我幼年時所經受的。他對我說,「梅茨,翻篇吧,都這麼多年過去了。」這說起來容易但做起來難。事實上,我們越長大,那些經歷可能會越困擾我們。事情絕不像把它從我們腦海中拋開那麼簡單。當我們成年,並開始更好地理解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情時,痛苦和挫折可能會變得包羅萬象。然後,當我們有自己的孩子時,我們還會思索我們怎麼能受到如此可怕的對待。這是否意味著我們今後總是會這樣想呢?

答案即是「是」,也是「否」。

「是」,因爲我們生活沒有回頭路。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已經發生了。記憶將永遠存在。「否」,因爲這些事不必決定我們的一切。

因神的恩典,我不再是童年受虐的受害者了。但我仍受它的苦。發生在我身上的事並不決定我的一切,因爲我是神的孩子。我透過聖經和真理(即神的兒子替我贖罪)的視角來看待我的生活和經歷。我不能準確理解爲什麼這事發生在我身上,但我相信神足以掌管我的未來。這一路並不容易,但它是唯一能帶來自由與和平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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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ez McConnell
2019-12-11
福音
六十九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