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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並獲得同意:如何保護教會紀律

美國是世界上最喜歡訴訟的國家之一。因此,當一個教會開始正式實施基於聖經的教會紀律時,常常會收到來自教會成員的律師函,威脅要起訴教會誹謗、侵犯隱私權以及故意精神傷害。很多不願讓步的教會領袖發現自己要被迫上庭,接受數天羞辱性的盤問,還震驚地看到陪審團處罰他們教會六位數的損害賠償金。這個趨勢始於1984年的吉恩案(Guinn case),該案最終裁定對一個教會及其領袖處以400000美元的罰款,這樣的趨勢已經發展了25年。

此類判決之所以大量產生,是因爲教會尚未與成員清楚完善地溝通他們要如何對待陷入衝突和罪的成員。結果是,未真正悔改的成員能夠說服陪審團,認爲教會的行爲不合理且無禮。在一個鼓勵訴訟和輕視問責的文化中,這並不難。

即便某個教會在法庭上贏了官司,通常也要付出巨大的代價:律師費、耗費的時間和精、受損的見證、事工的分心以及會眾的困擾和紛爭。因此,即使教會在訴訟中表現得好到能勝訴,也還不夠。相反,教會必須智慧而正直地行事,從而在第一時間避免捲入訴訟。

避免此類訴訟最有效的途徑之一是使用明確的聖經教導,完整描述你們教會將如何對待尚未悔改的成員。這些教導將給你們的教會提供在任何訴訟面前都最有效的防護:知情同意。爲了確保這種防護,教會要能夠向法庭證明,抱怨問題的人實際上完全瞭解教會的教導和流程,並且知情同意受其約束。

儘管大部分教會在自己的章程中有關於「根據馬太福音18章進行教導」的條款,但這種一般聲明在今天的個人主義和反教會的法律環境中往往是不夠的。因此,保留教會牧養群羊和將任性的成員從罪中解救出來的權力,將這樣的內容添加到管理文件中對教會非常重要。這些增加部分應當涉及到可能產生的特殊挑戰,如對試圖離開教會的成員繼續進行教導,或告知成員爲了保護別人不受傷害而採取的措施(如有人通過誤導投資計劃來欺騙資深成員時)。

基於其在針對教會的訴訟中調解和仲裁的經驗,和平使者事工(Peacemaker Ministries)開發了「承諾關係」模型。這些設計好的模型可以幫助教會在以下事項上清楚地建立自己基於聖經的教導,包括衝突解決、離婚、心理輔導方法、保密條款以及教會紀律等(見www.Peacemaker.net/Risk_Management上的英文樣本)。[1]

用這些條款更新管理文件,你們可以提高遵守神的命令挽回群羊的能力,同時能減少讓你們教會置身法律風險的可能。

註釋

[1] 這是我們承諾關係模型中的一個樣本條款:「我們意識到我們天然的人性對改正的反應通常是隱藏或逃避責任(創3:8-10)。爲了避免落入這個古老的陷阱,提高教會在我們陷入罪中時解救我們的能力,我們同意不會爲了逃避整頓紀律而離開這個教會。因此,如果針對我們執行紀律,我們放棄退出教會或逃避責任的權利。儘管有自由在任何時間停止聚會,但我們仍同意執行紀律時不會退出,直到教會完成了神所託付的責任,鼓勵我們悔改和歸回,並對勸懲過程做出有序的結論(太18:12-14;加6:1;來13:17)。」


翻譯:鹹燕美。原文刊載於九標誌英文網站:Informed Consent: Biblical and Legal Protection for Church Discipline.

作者: Ken Sande
2014-12-05
期刊
教會紀律
第六期
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