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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堂點聚會的解經性評論:肢解教會?

我爲在傳講主耶穌基督福音的多堂點教會聚會的弟兄姊妹感謝神!不論是贊成還是反對這種聚會形式,我們都應該像保羅所講的那樣「這又何妨呢?或是假意,或是真心,無論怎樣,基督究竟被傳開了。爲此,我就歡喜,並且還要歡喜。」(腓1:18)1

保羅以看到福音被傳開爲首要目標,但並不代表他不在意教會的架構。教會的架構或許是次要的,但它仍然有其重要性,並且聖經的確講到了架構,因此就要求基督徒要順服這一教導。

下面的評論涉及的是我認爲多堂點教會架構最嚴重的問題——他們相信,一個基督教的組織也許可以被叫作ekklesia(希臘語,指一間教會),即便是組成該教會的會眾在不同的地方聚會。本文將對此提出解經性評論。

評論一:ekklesia表示一群人聚在一起

ekklesia指明一種字面意義上的聚在一起。因此,不可以用它表示一個並不在同一個地方聚集的基督徒組成的身體。

這個詞用在希臘文的舊約譯本中2,以及用在世俗語境下的新約中,都是說得通的,例如在使徒行傳19:32、39-40節中,所看到的就是一種實際意義上的會眾聚集在一起。除非有證據提出反對意見,我們應該假設,當這個詞指作新約中的教會時,它和用在希臘文的舊約譯本中,以及用在世俗語境下的新約中的意思是相同的。3

事實上,ekklesia這個詞在新約中唯一的發展變化就是作者開始將它用來指向基督的屬天的末世性聚集,有可能將教會看作是一種抽象意義上的機構。4但即便是屬天的末世性聚集同樣指的是我之後會論及的字面意義上聚在一起。而且,任何涉及到抽象意義上的機構這個概念(比如徒9:31)的,也不是說這個機構具體的實現不是真正的聚會。5實際上,因爲ekklesia其它的用法都是具體的,人們應該持定,教會這個特定的表達方式可以被當作是ekklesia,因爲它的成員事實上是聚集在一起的。因此,即便是使用這個詞的抽象意義,也不能成爲如此構架一個成員不規律地、實際聚集在一處的教會的基礎,就像是多堂點的架構那樣。

評論二:epi to auto 意味著「在同一個地方」

其它的解經證據表明,ekklesia在從字面意義上,是指一群基督徒聚集在一起,這種情況下epi to auto這個詞組是和ekklesia放在一起使用。

epi to auto這個詞組的意思是「在同一個地方」6,在哥林多前書和使徒行傳中用來形容地方教會的聚集,這兩本聖經書卷是最多在關注地方教會的本質和生活。在哥林多前書11章,保羅提出在同一個地方聚集的舉動使得一群基督徒可以被標記爲一個ekklesia。他指出當哥林多的信徒「聚在一起成爲一個教會(ekklesia)」(18節),他們「在同一個地方一起聚會(epi to auto)」(20節,我的翻譯)。7還有一處,在14:23看到「整個教會(ekklesia)」「在同一個地方聚集在一起(epi to auto)」(我的翻譯)。

因此,一些多堂點模式的支持者提出,「哥林多和其他初世紀的教會是多堂點,因爲大量多堂點的家庭教會被看作是一個全市性教會的一部分,」8,很明顯和上述證據不一致。像是在使徒行傳2:46(「在家中擘餅」),還有幾處提及「家庭教會」(羅16:5;林前16:19;西4:15;門2),需要注意的是,前面的例子絕對不是支持一種「一個教會分散在許多地方」的模式,尤其是44節提到他們當時也在「同一個地方」(epi to auto,我的翻譯)聚會。相反地,簡單陳明,他們在不同的家中聚集一起擘餅。在家庭教會的例子中,有一點很重要,就是這些一直被視爲「教會」,而不僅僅是「校園」,「堂點」,或者任何指代教會的一部分的詞語。在哥林多,並沒有出現一個由多個家庭教會組成的全市性教會,在聖經中也從來沒有提及過。9

使徒行傳的中,在某個特定地理位置的一間教會,就意味著在同一個地方聚集,包括在1:15,2:1和2:44都用到epi to auto這個詞組。後面的兩個例子提到「所有人」(pantes)都「在同一個地方」(epi to auto),更加清楚地體現了那時候整個教會是聚集在同一個地方。使徒行傳5:12和15:22作爲另外的例子,體現出「所有人」(pantes)或者「整個」(holç)在耶路撒冷的教會都聚集在一起。使徒行傳14:27和15:30反映出,有些時候在安提阿的整個教會在聚集在一起。後面的這些例子所指的可能並不是平常的主日聚會,但他們的確顯示出這座城市裡的全體會眾可以在同一個地方聚集。

保羅第一封寫給哥林多人的書信和使徒行傳中,都頻繁地提到同一個教會在「同一個地方」聚集,表明這對於一個新約中的ekklesia是共同的傳統。

有人可能提出反對,新約中某一個教會所有的成員在當時因爲空間的限制,不可能在同一個地方,但這個從默證(argument from silence,支持某事的人未提供證據,因此某事不是真的——維基百科)和以上給出的清晰的經文舉例是相違背的。經文中指出的整個教會在同一個地方聚集,不論是在一個房子裡或者其它地方。10此外,這個反對的論點也和經文本身所給出的清晰的論證相違背,至少在耶路撒冷的教會,像我們所知道的那樣,有成千的信徒卻依然能夠聚集在一處。

信的人都在一處」(徒2:44)。

他們都同心合意的在所羅門的廊下」(徒5:12)。

那時、門徒增多…十二使徒叫眾門徒來」(徒6:1-2)。

評論三:每個ekklesia代表將來天上的聚集

每一個ekklesia都是屬天的末世性聚集在地上一個完全的、獨立的彰顯。因此,一個地方教會不應該服從於其它相同實質教會的治理權柄,除非有清楚的經文依據可以支持這一做法。

在基督裡,只有一個真正的教會,一個聚集,因爲所有在基督裡的人,即使是現在,也是在屬天的地方聚集。11因此,以弗所書提到教會的時候是說,所有與基督一同活過來,與他一同復活,並且「一同坐在天上」(2:7)的人。同樣地,歌羅西書提到基督是教會全體之首,在此語境下的教會(1:18),正如歐白恩(Peter T. O'Brien)所說,「是在一個屬天的平原上移動」。12希伯來書在這方面作出了一些最具指導意義的陳述。在十二章,「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v.23)和「天上的耶路撒冷」(v.22)關聯在一起。至終,教會是一個末了屬天的實體,將會在同一個地方聚集——在天上圍繞基督(寶座前)。因此,把聖經對於ekklesia的用法指作普世教會,以此來表明也可以把這個詞用來指作除了聚集以外的概念,是不正確的。

地上的每一個聚會都被叫作一個教會(ekklesia),正如施密特所說,「每個群體,不管多小,都是教會,這個整體的代表。」 13因此,仍然像施密特所說,在哥林多前書1:2的這個詞組"te ekklesia…te ouse en Korintho"不可以被翻作「『哥林多教會』,這就意味著和羅馬人同類,而應該是『會眾,教會,聚會(例如,在基督裡的末世屬天的聚會),就像在哥林多那種。」 14如此說來,每一個地上的聚會都應當被看作是至終天上的實體的反映。地上沒有什麼聚會是需要其它屬地的形式,或者聚會點,或者分堂,來補足地上這樣一個完全的、獨立的末世屬天的聚集的彰顯。15因此,多堂點教會架構的支持者們認爲一個聚會點或分堂仍然是教會的一部分;而聖經則認爲就其本質而言,一個聚集就是一個教會。

解經錯謬

基於以上解經性論證,多堂點的教會架構至少在兩方面不符合新約聖經中關於地方教會的教導。首先,把一群信徒看作是一個教會,即便是他們從不實際地聚集在一起,這與聖經關於教會作爲的理解不符(見前一、二兩點論述)。第二,不把在其中或者從屬於其上的每個地方性聚會看作是一個教會,而且將地方性聚會置於其它地方性聚會的統治權柄之下,此種做法沒有任何聖經依據,這就違背了聖經所說的對於某一個特定地地方性聚會作爲完整的屬天聚集的彰顯。簡單講就是,多堂點聚會就等同於多個教會,而作爲教會就應該自我管理。

由於多堂點聚會等同於多個教會,實際上就不存在一個教會多個堂點這種說法。卻也存在這樣的一些教會小組或者群體彼此連結,並處在一個治理架構之下,稱他們自己是一個多堂點的教會。如此說來,多堂點的教會架構並不是新生事物。坦白說它就是聯結主義,並且已經存在很長時間。16

我的預感是,由此所造成的這種困惑——把某一個存在形式叫作多堂點教會,但它實際上就是多個教會連結於一個治理架構之下——就是這種模式爲什麼可以在過去的二三十年間躲過公理會雷達範圍的原因。如果多堂點的架構在過去可以被描述給任何公理會的人士聽,他們會發現它很像是遊離在長老會和聖公會聯結主義之間的一種存在,取決於這個多堂點的教會具體是什麼模式(有一個牧師,還是用視頻? 不同的牧區牧師?) 但是在二十世紀,很多堅持會眾制的人對於教會論已經失去了興趣,現在看上去也只是略微恢復一些興趣罷了。當代這些堅持會眾制的人們在他們看到聯結主義的時候,已經無法識別出來了,尤其是當它被賦予了一個產生誤解的名字之後。17

歷史上的教訓

從歷史上講,聯結主義已經被證明是向自由主義的災難性急劇下滑。聯結主義的歷史(例如,在天主教,聖公會和美國長老會PCUSA)並不應當重演。在自上而下的架構中,如果上層出了問題,下層就會隨之崩潰,只是時間的問題。

當公理會走向自由派時,這種損害是內部消化的。也要注意聯屬模式和合作性模式的區別。在二十世紀後半段,當美南浸信會的執行委員會和神學院走向自由派之時,保守的地方教會主張復興保守的正統神學,因爲是地方教會來管制執行委員會,而不是反過來。18多堂點教會的領袖們應當在他們繼續這種模式之前認真考慮這個歷史的教訓,其他人在他們採納這種模式之前應當認真思考。

結論

鑑於在聖經中並未出現多堂點教會,我們爲何不選擇植堂並通過聯合的方式保持彼此之間緊密的合作呢?這樣,我們有可能繼續保持「多堂點」的一些有益之處,同時,也忠實於聖經中教導的本地教會當一起聚會的教會本質。19多堂點教會可以把這些堂點轉變爲新植立的教會,並在雙方意願相同的情況下建立某種聯合。這種聯合並不受制於教會的治理權柄,而是自願地共同順服在信仰告白和一定規範之下。這樣的組織方式下,教會牧者同工不再擁有像多堂點教會模式下的控制權,但這種方式也有它的優勢:1)持守聖經中關於教會一同聚集的教導。2)避免滑向自由派特色的聯結主義,3)保護教會不被實用主義驅使,4)提供給那些多堂點模式的支持者們所尋找的相同的益處。

總的來說,雖然我們應該爲多堂點教會中的福音事工感恩,但對於堅持會眾制的人來說,我們依然相信地方教會應該在同一地點聚會。

註腳:

  1. 除非另有說明,所有英文聖經經文的引用皆出於NASB最新版,中文翻譯使用「和合本」聖經。
  2. 這是大多數學者都知道的。可參考施密特在《新約神學辭典》(Theological Dictionary of the New Testament, ed. Gerhard Kittel and Gerhard Friedrich, trans. Geoffrey W. Bromiley, vol. 3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65], 527)關於ekklesia的部分,其中寫道,「在《七十士譯本》裡,ekklesia完全是世俗的名詞;其含義爲『聚集,無論是指聚集本身還是聚集的人。』」所有其它書籍的題目及記載中使用的希臘文皆爲直譯。
  3. 因爲詞的含義是由其用法決定的,所以詞本身的含義有一定的範圍。因此,ekklesia原則上可以有其它用法。然而,在這篇文章裡我的一個論點是,在新約中沒有ekklesiain這個詞,可以有無法切實看見的聚集,無論是指一個抽象的教會概念經由一群人在特定時間特定地點的聚集得到展現,或是指在基督裡屬天的末世性聚集。
  4. 我說「有可能」是因爲這些例子可能是指「屬天的末世性」的用法。
  5. 相似地,某個人可以爲了做一個廣義的陳述,在某種程度上把特定的現象抽象化,以此來談論家庭的架構。比如,「家庭的價值當代美國的社會被降低。」然而,家庭架構的特定現象,是很具體的;他們由父母和孩子組成。相同地,教會(聚集)也是由人們實際的聚集而組成。
  6. 所以,埃弗雷特·弗格森(Everett Ferguson)在"When You Come Together: Epi To Auto in Early Christian Literature" (出自Restoration Quarterly 16 [1973]: 202-08)一文中,把這種結構作爲「在同一個地方」(epi to auto)使用的三個類別之一,來回答「在哪裡?」的問題。 Köhler, "epi," in Exegetical Dictionary of the New Testament, ed. Horst Balz and Gerhard Schneider, vol. 2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91), 22, 作者將這種建築歸類爲「地方」。弗格森注意到使徒後期教父們對這個短語的用法如出一轍。他寫到,當教父們在教會生活的處境中使用epi to auto,它總是指作「教會公開共同的聚集」。他繼續論述,「我們可以恰當地把每個epi to auto都譯作聚集。這樣,它並不是泛泛指代合一或團契,而是更具體指代某種特定的合一的表達:教會的聚集,更具體來說就是指教會敬拜的聚集。( "When You Come Togethe",206)
  7. 關於把epi to auto譯作「在同一個地方」的正當性,請參看上一條註腳。
  8. Geoff Surratt, Greg Ligon, and Warren Bird, The Multi-Site Church Revolution: Being One Church…in Many Locations(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06), 17; referring to an observation by Aubrey Malphurs in Aubrey Malphurs, Being Leaders: The Nature of Authentic Christian Leadership (Grand Rapids: Baker, 2003), 22-26.
  9. 這並不是排除某個教會的成員從不同地方聚集的可能性,(比如徒2:46),而是說當他們「作爲教會聚在一處」時(林前11:18),它是在「同一個地方」(20節;徒14:23,我自己的翻譯)。
  10. 基於哥林多教會同聚一處的清楚事實,戈登菲寫到,「鑑於最富有、最寬敞的家庭房子大小的侷限,這是否暗示教會比我們現在傾向認爲的規模更小?亦或是其中某處聚會房子比考古發現的哥林多的建築要大得多?我們無法得知。」(戈登·菲,哥林多前書,新國際新約註釋系列(NICNT),43卷,第一部,戈登·菲主編。[大急流城:埃爾德曼,1987],683-84)。大衛·鮑爾奇聲稱,在一世紀,有許多房子,店鋪及其它室內空間「可以容納遠超過40人」。(大衛·鮑爾奇,Rich Pompeiian Houses, Shops for Rent, and the Huge Apartment Building in Herculaneum as Typical Spaces for Pauline House Churches,Journal for the Study of the New Testament 27.1 [2004]: 41。也可參看巴雷特富有洞見的評論,哥林多前書解經,布雷克新約釋經系列,亨利·查德威克主編。(Peabody, MA: Hendrickson, 1968), 326,裡面說到,「沒有更進一步的理由支持說這些聚會一直是在室內進行的。」根據羅16:23,該猶在哥林多接待保羅並「全教會」[holes tes ekklesias]。湯姆·史瑞納相信「ekklesia在這裡代表地方教會,並且該猶爲整個教會的聚集提供場所。」他進一步評論,「該猶顯然是一個富有的人,以至於能用這種方式支持教會。」(《羅馬書註釋》,貝克新約解經系列,莫伊斯·席爾瓦主編[大急流城:貝克出版,1998],808)。
  11. 關於教會終極意義上是屬天的末世性聚集,請參看歐白恩「教會的實質:屬天的末世性聚集」,《在聖經及世界中的教會:國際研經系列》,A卡森主編(Eugene, OR: Wipf and Stock, 2002) 88-119;同上,「教會論(下):保羅」,《IVP新約辭典:當代聖經學術綱要》,丹尼爾G·里德主編(Downers Grove, IL: InterVarsity Press, 2004);埃德蒙·克魯尼,「聖經神學:教會」,《在聖經及世界中的教會》,卡森主編,12-87;同上,《教會論》(Downers Grove, IL: InterVarsity Press, 1995), 31-32, 118.
  12. 歐白恩,「教會論(下):保羅」, 尤其注意西1:13(「黑暗的權勢」與「愛子的國」的對比),16節(「能看見的和不能看見的,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以及20節(「無論是地上的,天上的」)。
  13. Schmidt,ekklesia,506頁。
  14. 同上,506頁。斯密特認爲在基督裡屬天的末世性聚集是他討論的依據。同上,509-13.
  15. 這好像也解釋了爲何會眾被授予地方教會治理的終極權柄(太18:17;林前5)。既然每個聚集都是基督國度在地上的彰顯,那麼每個聚集也都作爲神國完全的代表;這也包括作爲天國的主體——教會在地上執政掌權的運用。一個聚集與其它的聚集彼此獨立;當然,每個聚集也都完全能自我治理。
  16. 聯結主義是教會治理的一種形式,幾個不同的教會在一個共同的教會治理權柄下。它與會眾制相反,並拒絕承認地方教會的自治性。
  17. 關於浸信公理會如何從強調教會治理(尤其是教會勸戒)轉向考慮教會的果效與增長的報告,請參看《民主式的信仰:自由,權柄與教會勸戒--美南浸信會1785-1900》,格雷格威爾斯(Greg Wills)著,(紐約:牛津大學出版社,1997),131-34頁
  18. 關於這方面的令人鼓舞的故事,請參看《將死之丘:美南浸信會札記》,保羅普雷斯勒著(Nashville: Broadman & Holman, 1999);《浸信會改革:美南浸信會保守主義的復興》(Nashville: Broadman & Holman, 2000)。
  19. 薩拉特,利根和伯德列出關於多堂點教會架構的益處:「責任,分享資源(管理),激勵訓練工人,分享DNA(願景與核心價值),更深禱告的支持,解決問題的預防機制,避免重複工作,並且與其他人共同完成工作(The Multi-Site Church Revolution, 51)。


譯:侯淑婧。原文刊載於九標誌英文網站:Exegetical Critique of Multi-Site: Disassembling the Church?

作者: Grant Gaines
2015-03-28
教會
十五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