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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得克薩斯州花地城(Flower Mound, Texas)鄉村教會(The Village Church)的講員和作家簡·威爾金(Jen Wilkin)這麼描述女性在教會中的角色:女性對於教會使命所做的貢獻不僅僅是「重要的」「核心的」或者是「關鍵的」。對於教會的使命和事工而言,女性可以說「不可或缺」。
我認爲沒有任何人會否認這樣的描述。但是當聽到她這麼說時,仍然使我感到震驚。爲什麼我從來沒有聽到過這樣的說法?爲什麼我從來沒有這麼說過?我們在強調長老的互補性時,是不是忽略了男性和女性在實現教會大使命方面所扮演的同樣不可或缺的角色。
我不是說我贊同威爾金關於女性和教會的所有言論,但是她在這一點上(女性的重要性)一針見血。聖經就是這樣告訴我們的。它沒有把女性的工作描述爲——正如威爾金所說的——「重要的,但不是必須的」。相反的,聖經說女性對於實現文化使命所要求的生養眾多,管理這地是不可或缺的。聖經還說對於實現大使命所要求的使眾人做基督的門徒,女性也是必不可少的。
在舊約裡,女性的職責——就算是在危險和不合時宜的時候——總是與生養和保護亞伯拉罕的後裔息息相關[1]。神祝福了不能生育的撒拉和利百加使她們得子,還使在埃及爲奴的希伯來婦女可以名正言順的生養子女。在撒但的攻擊之下,神一次又一次的保留基督的救贖主線,祂使用了一些母親,比如他瑪,路得和拔示巴,當然祂也使用其他的方式,比如底波拉和以斯帖。
聖經學者斯蒂芬·登普斯特(Stephen Dempster)這樣總結舊約中女性的角色「女子與獸的戰爭」:
夏娃與蛇;撒拉和利百加與不育;他瑪與猶大;約基別和米利暗與法老;底波拉和雅億與西西拉;路得和拿俄米與死亡;哈拿與不育;約示巴與亞他利雅。在這些鬥爭的事例中,女性們憑著信心投入到保衛神子民的爭戰中。以斯帖戰勝哈曼後,奇蹟般的延續了這條救贖主線。[2]
新約中,女性延續了在舊約中生養後代以及和魔鬼爭戰時不可或缺的職責,這樣的事工以馬利亞懷孕和撒但試圖通過希律王的手滅絕舊約所指向的那一位唯一的救贖者爲開端。
女性角色也與教會工作密切相關。保羅鼓勵女性們通過生育來體現基督的救贖(提前 2:15),年輕的寡婦嫁人(提前 5:14),老年婦人去指教少年婦人愛丈夫,愛兒女(多 2:3-5)。他也要求讀者去思考,如何尊敬老年婦人像對自己的母親一樣(提前 5:2)。還有很多孩子是從自己的母親或祖母身上學到了信心的功課,比如提摩太(提後 1:5)。
當然,新約同樣帶給我們認識「女性事工」的新視角。
在新約中,所有基督徒女性首先被視爲「門徒」。門徒意味著直接領受主基督的教導並且能夠跟隨主的道。在古代近東地區,當時的文化不能接受婦女成爲拉比或者一些知名教師的門徒。猶太歷史學家約瑟夫(Josephus)認爲婦女是低人一等的。猶太哲學家斐洛(Philo)把女性及女性特質視爲軟弱的象徵。他說女人們就應該待在家裡與世隔絕。猶太男人會使用拉比的託賽夫塔(Tosefta,猶太拉比聖訓《米示拿》的補充文集)來禱告和感謝神沒有把他們生成女人。[3]
這樣的文化與基督對待門徒的方式截然不同。耶穌曾允許馬利亞「在他腳前坐著聽他的道」,即便門徒中已經有像保羅這樣「在伽瑪列門下按著祖宗嚴緊的律法受教」的門徒(路 10:39;徒 22:3)。耶穌告訴因爲「伺候的事多,心裡忙亂」的馬大,瑪利亞已經選擇了「那上好的福分」(路 10:40、42)。
今天,我們怎敢違背基督的做法去區別對待女性呢?我們怎敢阻止女性通過學習主的道,主的原則和誡命以及跟隨主來選擇這上好的福分呢?
耶穌特別挑選了十二位男性門徒作爲使徒。但祂也教導了其他很多人成爲門徒(太 8:21,10:24-25、42,27:57),其中包括女性。祂與這十二使徒一起四處宣教「同時也有女性的參與」,其中包括稱爲抹大拉的馬利亞,約亞拿,蘇撒拿,和「好些別的婦女,都是用自己的財物供給耶穌和門徒」(路 8:2-3)。
這些身爲門徒的女性最終甚至表現出比十二使徒更大的信心。使徒們在耶穌被捕時離棄了他。但有好些婦女一直跟隨耶穌直到祂被釘十字架(太 27:55-56;可 15:40;路 23:49;約 19:25-27);與亞利馬太來的約瑟一起埋葬耶穌(太 2:57-61;可 15:45-47;路 23:50-55);並且她們是第一個去看耶穌墳墓的人(太 28:1;可 16:1;路 24:1;約 20:1)。聖經告訴我們,這些婦女是第一批見證基督復活的人,雖然這與古代近東地區所規定的證人標準相悖(太 28:7-10;路 24:8-12;約 20:2)。[4]
在今天的教會裡,姊妹們不也常常是更忠心的同工嗎?試想一下,誰會被我們在天上的父算作在天國裡「在前」的人呢?歐洲的藝術博物館中佈滿了表現基督教國家中那些偉大的男人們的畫作,但是在天國的藝術博物館中並不會區別對待男性和女性。
新約記載,在耶穌升天之後聖靈降下,同時澆灌了男人和女人,就像先知約餌所說的:神說:「在末後的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你們的兒女要說預言」,以及「在那時候,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徒 2:17、21)。在《使徒行傳》的記述中,路加繼續強調了神在婦女身上的工作:耶穌的母親馬利亞;大比大(翻希臘話叫多加);被稱爲約翰的馬可的母親馬利亞;使女羅達;推雅推喇城的呂底亞;亞略·巴谷的大馬哩;百基拉;還有《使徒行傳》21:9 中四個說預言的處女。
今天的我們不需要去糾結自己是否還有作先知說預言的恩賜。這裡要傳達的關鍵點是,新的聖約承諾了男人和女人享有同樣的聖靈,這聖靈是爲了見證基督和使眾人成爲祂的門徒。回想一下路加是怎樣以耶穌的應許開始書寫《使徒行傳》的:「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馬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 1:8)。
談到聖靈的恩賜,其實是想表達這樣一個事實:每一個女性基督徒都在新約中被賦予了祭司的職分(彼前 2:9;啓 1:6,5:10)。在承擔祭司職分這項任務上,新約中沒有一個地方特意指出女人需要依靠男人來完成。這個職分和這項工作是給所有信徒的。
無論是男人還是女人,都需要與撒但的攻擊爭戰,都應該清楚區分天國和世俗世界,基督和彼列,聖潔的和不聖潔的(林後 6:14-7:1)。二者都必須抵擋假教師,爲「真理竭力地爭辯」(猶 3)。二者都需要在保護和教導神的道給下一代時分別承擔自己的責任(例如,徒 18:26;多 2:3-5)。
因此,如果你和我一樣,是一間會眾制教會的成員,你應該知道男人和女人一起組成的全體成員是一間教會在地上的最高決策者。做爲門徒和祭司,我們需要一起去決策與福音相關的人和事(例如,太 18:17;林前 5;林後 2:6;加 6:1-9)。靠著聖靈的幫助和從神而來的知識(見耶 31:33-34),女人和男人必須一起就教會成員的事情做出正式的決定和聲明,「這是真正的悔改嗎?這是一個真正認罪悔改的基督徒嗎?」
這種由全體會眾共同決策的治理方式使得一間教會成爲真正的基督的教會。這意味著,一間實體教會的存在,集體決策機制比長老決策機制更加必不可少。教會可以在沒有長老的情況下存在(即便是以流動的方式)(見徒 14:23和多 1:5)。但如果沒有奉耶穌之名聚集的人(太 18:20),沒有同心合意因著福音祈求的會眾,教會就完全不能存在(太 18:19),因此也不能行使天國的權柄(太 18:18)。
回看保羅的整個事工,他把百基拉稱爲自己在基督耶穌裡的「同工」(羅 16:3)。在《羅馬書》16 章中,保羅提到的男性比女性多兩倍(16:10、19),但是他讚美女性的次數是男性的兩倍。[5]他稱讚了三位男性同工在基督裡的工作(耳巴奴,亞居拉和安多尼古,後兩位還有他們的妻子);但同時也稱讚了 10 位女性同工中的 7 位(非比,百基拉,猶尼亞,馬利亞,土非拿氏,土富撒氏和彼息氏)。土非拿氏,土富撒氏和彼息氏被稱爲「爲主勞苦」。稱讚馬利亞「爲你們多受勞苦」。[6]百基拉和她的丈夫爲了保羅的命將自己的性命置之度外。猶尼亞和她的丈夫與保羅一起坐牢。非比素來幫助了很多人,也幫助了保羅,而且她可能爲了幫助保羅將信送到羅馬教會,經歷了好幾百公里的危險旅程。
雖然保羅言明長老必須由男性來擔任(提前 2:12),但他也肯定了在他的宣教事工以及完成基督大使命這件事上,女性承擔著不可替代的重要職分。
然而,當我們想要列出女性在新的聖約之下的職位描述時,必須留意在救贖的大背景之下的進展:救贖歷史一直在進行。在新約中,一個重要的事實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已經到來。相比於此,狹義的母族(及父族)血統,甚至傳統意義的猶太血統及家族關係都不重要了。耶穌四面觀看「那周圍坐著的人,」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可 3:34-35;路 14:16)。施洗約翰告訴猶太領袖們說:「不要自己心裡說,『有亞伯拉罕爲我們的祖宗。』我告訴你們, 神能從這些石頭中給亞伯拉罕興起子孫來。」(太 3:9)
作爲文化延續的規律,創造歷史仍在新約中繼續。男人繼續成爲父親,女人成爲母親。這樣的工作是榮耀、關鍵和必須的。神也繼續使用這些角色來達到救贖的目的。
然而,新約並沒有延續舊約的救贖方式。首先,新約爲父母的角色引入了一種新次序,就是靈裡的父母而非身體的父母,就像保羅稱提多爲自己在信仰中「真正的孩子」。因此,每一個基督徒都應該努力成長爲有神形像的人,這不是靠父母的生育而來,而是靠福音帶來的生命改變。這樣的人便是有基督樣式的「重生」或「更新」的人。(約 3:1-8;西 3:10)
其次,這樣的轉變使得神的子民不再從家族血統的救贖主線中來。他們不再需要像過去的以色列人一樣,依靠父母的身份來確定自己的身份。這也是一種以舊約爲對型的救贖方式。(見以下附錄:「因信受洗 vs.嬰兒受洗的互補主義」)我們靠著基督,通過悔改和信靠被稱爲「神家中」頭生的兒女。那些在舊約中沒有的身份,在新約中被單純的作爲一個特別恩典(林前 7:7)賜予將來在新天新地中的神的子民(太 22:30)。家庭關係也在某種程度上預示著新約群體中的角色關係。神要求我們「對待老年人要像父親,對待少年人要像弟兄,對待老年婦女要像母親,對待少年婦女像姊妹。」(提前 5:1-2)
女性的事工角色是怎樣從舊約切換到新約的呢?毋庸置疑,女性(和她們的丈夫一起)應該通過努力在家中教養自己的子女成爲基督的門徒開始在新約中的事工。
通過教養門徒,一個已婚或已做父母的基督徒女性任何時刻都可以迅速進入「女性事工」當中。每一週,每一位婦女都應該爲了他人的益處去使用自己的恩賜做這聖工。這些恩賜或許並沒有被公眾所認知到。但這不是重點,不管以哪種方式,她的工作(男人也是一樣)是去留心看顧自己四圍的人,母親或父親,姐妹或弟兄,去看看自己可以爲他們中有需要的做點什麼。她是否可以給予一個身處孤獨中的姊妹一些鼓勵的話語或者一些指導?或者爲一個家庭提供一些後勤幫助?或者像非比一樣,使用自己的資源去幫助長老們?在新約中的工作永遠不會有缺陷,因爲福音的工作已經完成。看看非比,百基拉,猶尼亞,瑪利亞,土非拿氏,土富撒氏和彼息氏就知道。
當然,撒但和魔鬼對於教會的攻擊也永不會缺少。因此,每一位姊妹也應該渴望去爲了建造基督的肢體而裝備自己,這樣教會才能得以健康成長,滿有基督的形像和身量。幫助教會免受虛假教義的迷惑(弗 4:11-14)。每一位女性都需要被建立在真理的磐石上。試想一下,如果每一位在教會中的女性都有這樣的裝備,你們的教會將會得到怎樣的保護?
當然,在教會之外,女性應該使用神賜予的任一種恩賜和技能去在不信的人當中傳福音,使眾人作基督的門徒。
然而,除了長老之外,女性在新約事工中的職位描述(門徒,見證者,祭司,同工)乍看起來似乎和男性的差不多。在支持教會和長老的工作上,核心責任看起來是相同的。但是當男性和女性開始進入具體事工時,他們所做的事情就能看出不一樣,這就像男人和女人唱同一首歌時聲音會不同。畢竟,人類的創造歷史還在繼續,我們仍然生活在一個由男人和女人組成的社會裡,在這裡神把我們設計成不一樣的人。不僅如此,在涉及一些女性特有的事務時,比起弟兄來說,姊妹們更容易發揮作用。
我的妻子曾經參加了一個姐妹查經小組,小組裡有兩個姊妹遇到一些與丈夫有關的難題。在一個下午,其中一位丈夫問題較嚴重的姊妹向其他人分享了她從神的話語中獲得的鼓勵,以及神的話如何支撐了她。當時,這位姊妹的分享給了其他姐妹們很多屬靈的益處,這比某位長老精心準備的輔導課程更管用。
儘管我們把所有榮耀都歸功於長老們的工作,但上述情形我並不會感到驚訝。基督的肢體間本就需要互相配搭。
換句話說,女性事工必不可少,還因爲女性擁有男性所沒有的視角和機會。事實上,神既然將我們分爲男人和女人,女人就一定擁有一種男人所沒有的存在方式,這就意味著女性在用自己獨特的方式去作主的門徒,儘管我們會將此差異巧妙的表述爲存在與行爲的不同(針對此觀點,見阿利斯泰爾·羅伯特【Alistair Robert】和凱文·德揚【Kevin DeYoung】的文章)。男人不可能做所有的事情。兩者都是不可或缺的。
換言之,正如「互補主義」這個詞所傳達的意思,互補就意味著事工中需要包括女性,而不是排除她們。就像陰和陽這兩部分相互配搭,缺一不可才能組成一個整體。
同時,在社會中的男女結構層面,平權主義要求在各領域對待男女的方式不能因性別而不同。但想要堅持一種無性別差別的職業互換性是很槽糕的事情,這就意味著我們要忽略所有事物本質上的差異,並且採取一種男女不分的思想。當男女的角色變的可相互替代,那兩者都在某種程度上變得無足輕重。既不重要,也不獨特。
簡單來講,神特別呼召了一些人成爲長老,他們是將神的話語教導給「所有羊群」的關鍵人物。但是爲主做的工作在這樣的教導之後才算剛剛開始。神的話語需要用全體會眾的整個生命傳遞出去,並且作主的門徒很多時候是在教會之外體現出來的。這項任務的執行男女雙方缺一不可,每個角色都要在這個過程中使用自己的方式和神所賜予的獨特優勢。
最後,請注意,什麼是我不支持的。我不支持今天普遍流行的一些說法——當下應該強調女性能夠做的事,而不是她們所不能做的事。
但是,對於每一個基督徒來說,不管是男人或女人,「我們不能做什麼」一直都是一個好問題。聖經中所說的靈命成長並不是僅僅、甚至是首先在我們從律法的約束中解脫出來後出現。它通常是在我們用順服,自律,和立界線來約束自己時出現,這就好像一棵樹在樹樁的支持下生長,一朵玫瑰在修剪後盛開,一個運動員在訓練後進步,還有一個學生靠記憶所學課程進步。
耶穌自己就是完全遵守神的律法,這就意味著祂依靠神的律法在智慧上成長,並且有完全的人的樣式,最終被賦予在地上和天國中所有的權柄。
事實上,沒有任何限制的生活恰好是魔鬼在《創世記》第三章中所誘惑人時說的話。
另外,我不認爲我們沒有在某個職位聘用女性就是「輕視」她們,或者說我們沒有稱呼女性爲「領袖」就是不尊敬她們(見山姆·埃馬迪【Sam Emadi】關於這個議題的文章)。以上兩種指控都犯了這樣的錯誤,固執於某種聖經中沒有的事工形式,並且用人爲設計的方式來評估一間教會的信仰狀況。
更重要的是,這種對事工的看法會將聖經的命令和責任與商業社會的公司管理方式相混淆:「如果你想做成某事,你就需要聘用相應的人來做!」這是我們管理公司的方式,卻不是管理家庭(或教會)的方式,彼得就曾委婉表達過這樣的觀點,他勸告長老不要過多關注報酬的問題——可推斷這樣的勸告適用於其他所有人。
進一步說,我擔心的是「領袖」這個詞的屬性會使得人們把長老看作處理教會事務時的最後一道程序。互補主義者會承認「只有男人可以做長老」,但他們還是通過「領導型」團隊分工的方式來開展事工,這就相當於換湯不換藥。
說的更清楚一點:我絕對不反對由女性來「帶領」一項執事任務,或者聘用姊妹在各個需要的領域成爲執事。這也常常是一種智慧的做法。我有好幾個中型規模教會的牧師朋友都聘用了姊妹成爲執事來負責推進教會中的關懷事工。而且他們都承認這是他們做過的最好的決定之一。另外,我已經籌備寫另一篇文章,討論關於女性的執事工作是如何使得她們的事工角色不可或缺。
但是我所憎惡的是將聖經中所說的「可以」變成「必須」,並且以此來評判教會的信仰狀況。關於此,保羅給出了相應的指示,這是在「所有教會」中都適用的(林前 14:33)。我們不能違背。
對於教會使命的履行,女性的角色具有天然的不可或缺性,這樣的屬性不是基於任何形式的管理措施或者該項事工的報酬。這是基督親自成就的,基督爲她們而死又爲她們復活成就了她們的身份:她們是門徒,見證者,祭司和同工。
這一切是基督做成的,也展現了基督的智慧,而不是我們的管理智慧。
在互補性的關係裡,我們可以重視聖經所強調的長老們對於教會的管理和教導。但這樣的重視不能使我們忽視那些神通過男人和女人做成的不可或缺的工作,這是他們同樣作爲門徒,見證人和祭司所應做的。神早就預定好,如果沒有他們的同工,大使命將不會成就。
牧師們,在你們的教會,你會如何教導和向姊妹們說明,她們的事工是必不可少的?
通過以上對聖經中舊約到新約之間轉變的討論,可以看出,即使因信受洗派中的互補主義思想與嬰兒受洗派中的互補主義思想以及這兩派分別在對待女性聖職的觀點上可能有一些不同(如果他們之間沒有相互矛盾的話),但這點差異不值一提。
一個嬰兒受洗論的互補主義者,深深相信聖約群體的家族主線,他們可能會讓人感覺像一群「活在舊約中的人」。畢竟,一個女人在生養下一代這件事上所發揮的作用和舊約時期的婦女的角色是一致的,他們都需要通過生兒育女來建造和保存聖約群體,所以嬰兒受洗論者通過給嬰兒施洗使他們可以進入聖約群體和教會來實現這一點。
一位秉持信而受洗的互補主義者也不能忽視父母在信仰上的重要性和天生的優勢。既然創造歷史還在繼續,神就命令我們生養眾多,尤其對於基督徒更需要敬虔的使用家庭關係來達到救贖的目的,就像提摩太的母親和祖母所做的那樣。但是聖約群體已經不再由家庭關係形成,而是靠信心進入這約。
嬰兒受洗和信而受洗的女性們肯定都會這樣回應,「爲什麼她們的事工不能是兩者兼而有之?爲什麼不能是舊約中的母親(和父親)的聖職和新約中的門徒,祭司,和同工的事工角色同時存在?」她們當然能而且應該這樣做。我只是想建議一點,在教會由誰組成這個問題上的神學差異——信徒或信徒和他們的子女,會影響教會的側重點,比如在兒童主日學上所使用的語言,一個教會的文化,日益成型的互補主義烙印,還有一間教會對於父母在承擔新約中其他相似的責任時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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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See James M. Hamilton, Jr., 「A Biblical Theology of Motherhood,」 in Journal of Discipleship and Family Ministry 2.2 (2012): 6-13.
見詹姆士M.哈密爾頓博士(James M. Hamilton, Jr.)「母親的聖經神學(A Biblical Theology of Motherhood),」載於門徒和家庭事工週刊(Journal of Discipleship and Family Ministry) 2.2 (2012): 6-13。
[2] Stephen Dempster, Dominion and Dynasty (Downers Grove, IL: IVP), 223.
斯蒂芬·德姆斯特(Stephen Dempster),統治和王朝(Dominion and Dynasty)伊利諾伊州,丹尼森出版(Downers Grove, IL: IVP),223。
[3] These examples taken from D. M. Scholer, 「Women,」 in Dictionary of Jesus and the Gospels, edited by Joel B. Green, Scot McKnight, and I. Howard Marshall (Downers Grove, IL: IVP, 1992), 880.
這些例子摘自於D.M.斯科勒(D. M. Scholer)的耶穌與福音辭典(Dictionary of Jesus and the Gospels)中的關於「婦女」一詞的解釋,主編:喬爾·B·格林(Joel B. Green),斯科特·麥克奈特(Scot McKnight)和霍華德·馬歇爾(I. Howard Marshall)(丹尼森,伊利諾伊州 1992 年出版)(Downers Grove, IL: IVP, 1992),880。
[4] See Michelle Lee-Barnewall’s excellent section 「Women as Disciples,」 in the poorly titled Neither Complementarian nor Egalitarian: A Kingdom Corrective to the Evangelical Gender Debate (Grand Rapids, MI: Baker, 2016), 93–97.
見米歇爾·李·巴納威(Michelle Lee-Barnewall)的精選集「女性作爲門徒(Women as Disciples)」,子標題:既不是互補也不是平等:對福音派性別辯論的修正(Neither Complementarian nor Egalitarian: A Kingdom Corrective to the Evangelical Gender Debate)(大溪城,密西根州:貝克,2016出版)(Grand Rapids, MI: Baker, 2016),93-97。
[5] Craig Keener, 「Man and Woman,」 in Dictionary of Paul and His Letters, edited by Gerald F. Hawthorne, Ralph P. Martin, Daniel G. Reid (Downers Grove, IL: IVP, 1993), 589.
克雷格 基納(Craig Keener)的保羅書信辭典(Dictionary of Paul and His Letters)中關於「男人和女人(Man and Woman)」詞條,主編:霍桑(Gerald F. Hawthorne),馬挺(Ralph P. Martin),里德(Daniel G. Reid)(丹尼森,伊利諾伊州,1993年出版)(Downers Grove, IL: IVP, 1993),589。
[6] See Dominika Kurek-Chomycz, 「Tryphaena and Tryphosa: not too dainty to work hard in the Lord,」 in L』Osservatore Romano (Sept. 1, 2018): http://www.osservatoreromano.va/en/news/tryphena-and-tryphosa.
見多米尼卡·庫雷克·肖米茲(Dominika Kurek-Chomycz),羅馬觀察 2018 年 9 月 1 日文章( L』Osservatore Romano)(Sept. 1, 2018):「土非拿氏和土富撒氏:爲主勞苦不要太嬌氣(Tryphaena and Tryphosa: not too dainty to work hard in the Lord)」:http://www.osservatoreromano.va/en/news/tryphena-and-tryphosa.
譯:黃穎舒(劉成壁對本文亦有貢獻);校:CCL。原文刊載於九標誌英文網站:Essential and Indispensable: Women and the Mission of the Chu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