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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處理那些問題文件?我所指的是作爲新手牧師當你碰到令人費解的章程或模糊不清的信仰宣言時,你該怎麼辦?
在我和其他幾位長老帶領肯塔基州路易斯維爾市的第三大街浸信會進行幾次重大改革之前,我們面臨一個很糟糕但又很普遍的情況:教會的治理文件,包括信仰告白和教會章程都急需修正。
章程是一堆過時的政策,其中大多數條款早已被教會忽略。信仰宣言就更糟糕了。坦誠地講,這些文件不是出自唯名論者之手就出自是三一論者之手。裡面這樣寫道:「我們相信一位真神,祂聖父聖子聖靈的身份顯示自己。」這種表述是意味著神是三個人呢?還是說神是一個在不同時間以不同身份顯現的同一個人呢?這個宣言對於一些基要觀點的表述也很隨意。比如裡面提到:「我們相信稱義」,講的很好但沒多大意義。因爲天主教徒也相信稱義。更甚的是,信仰宣言的第十四條還提到:「本信仰宣言是不可更改的。」
面對這種情況你該怎麼辦?
有時候,神是很眷顧新手牧師的。比如,當一位新手牧師深入研究教會文件的時候發現,他的教會早就採用了很不錯的信仰宣言,這份宣言有強烈的改革宗神學傾向但又不很極端。他還會發現教會的章程也是經過細細斟酌的,並且是很合用的。盟約(a covenant)也沒有任何難理解的地方。對新手牧師來說,情況有時是這樣比較樂觀,但也絕非總是這麼走運。很多時候,一位新牧師會發現信仰宣言往好了說是不清楚,往壞了說就是一份異端邪說,就像我們第三大街浸信會原來的那份信仰宣言一樣。很明顯,一個世紀以來有無數個委員會因爲不同的問題而制定新的條款加到章程裡面去,使它就像裹腳布一樣又臭又長;而成員盟約讀起來就像美好時光的一個詩意描述,展示教會是多麼彼此相愛、多麼聖潔和快樂。
那麼在這種情況下你又該做怎麼辦呢?如何忍受文件中的明顯錯誤的繼續存在?又如何對之進行修訂?我無法針對所有情況開出合適藥方,但是我可以根據我在第三大街浸信會的經歷給出四點應對策略:
你不必因爲有教會文件在那裡,就非得循規蹈矩的去依從它。假若你遇到一份好幾十年都不再用的信仰宣言,並且它還是棘手的出自天主教徒之手的文件。那你就沒必要依照這份文件把所有的非天主教徒趕出教會。當然你也不必忙不迭地在大家都沒有準備好的時候去修正它。
就像諺語所說的:不要沒事找事兒。作爲跟隨基督的牧師,你應當有全備的福音知識,這也是聖經中神的教導。把真理講給你的會眾。適當的時候,拿出那份的陳舊的有問題的信仰告白,告知每一個人對之進行修改的必要性。
當然,有些時候一份文件雖然有問題,可是大家不得不用它。那樣的話,你的選擇就非常有限了。你可以辭職,你可以教導或者說服大家去修正它。順便說一下,這也正是爲什麼你在接受某個教會的牧師職分前,要認真查看其教會文件原因。
還有一點需要指出的是,一份有問題的章程要比一份有問題的信仰告白更難處理。你大可把一份有問題的信仰告白擱置一邊。然而對教會章程不管不問的的話馬上會惹上法律方面的問題。在大多數組織中,只有達成統一意見之後你才能不受章程中的某一條的約束。如果你對一條不合適的規定不管不問,直到有人提醒你才去查看章程。但是那樣的話你就已經違反了教會章程了。比如,在第三大街浸信會,我們的章程裡規定:要修訂章程就得需要六個月的等待期,更別提那份不可修改的信仰宣言了。幸運的是,無論是章程還是信仰宣言,,教會裡的人都迫不及待的要對之修正。因此我們達成了一致意見:建立一個更快更短的修正程序。不過若有人反對的話,我們也不得不依照章程的規定再等上六個月。
置之不理有時候是一種有效的策略,但是得慎用,尤其是在處理章程時。教會的文化,有問題的文件的使用頻率,甚至在某個問題上整個會眾意見的統一程度都將決定這是不是一個萬全策略。
如果你臨時不得不使用有問題的文件,那就對之加以最好的詮釋。比如那出自天主教徒之手的信仰宣言條例,我們大可不必非得那樣解讀。如果你能再費些事:在括號裡加上註釋,你可以把它歸正爲正統的三一神論,這就是我們所做的。
在我們的新成員課上,我們會這樣解釋:的確這種說法可以被以某種方式理解,但我們長老們或者整個教會卻不這樣解讀。事實上也是如此,我們都不那樣理解,我們也非常確信教會的建立者也不是那個意思,我們也會舉個大家都認識的某位教會建立者的例子。
我們也講明不能僅僅因爲一個天主教徒能認可我們的信仰宣言就認爲他/她可以加入我們的教會。
作詮釋不是一個完美的解決辦法,而且也不是長久之計。但卻足以維持到我們擁有一個新的信仰宣言之時。
我們處理這份唯名論信仰宣言的辦法就是擴張它。在宣言中提到:我們相信一位上帝以聖父、聖子、聖靈的身份顯現」,我們尋求字面意思之外的東西。我們進一步的修訂,使它展現這位神既是聖父,又是聖子,同時也是聖靈,並透過聖經啓示有關的真理。
我們對關於稱義的宣言也做了同樣的處理。宣言中這樣寫道:「我們相信稱義。」這些詞單單理解的話,很簡單。但是作爲教會領袖,我們應該用那些話表達非常清楚具體的東西。我們所說的是「因信稱義」。我們確信未來的教會成員在做信仰宣告說:「我們相信稱義。」時,他意所指肯定也是「因信稱義」。
另外一個例子就是,在第三大街浸信會的章程裡,執事的角色明顯被擱置。他們被安排分配善款,然後就沒別的事可做了。與此同時,大家都非常明確地是:教會需要像長老那樣的團隊來做有力的帶領者。因此我們作爲執事的這些同工就開始做通常由長老負責的事情。雖然章程並不承認我們是長老,也沒有明確地給我們屬靈的教會治理權(那被授予主任牧師)。但是牧師卻希望我們做長老該做的事,所以我們也就按著牧師的期望這樣做了。
同樣,這樣做你也得靈巧,細心。但是通常牧師也可以做很多事情去改變教會的文化而不涉及更改文件的複雜程序。
如果你最終下定決心要修正問題文件的話。你得做好心理準備:這常常是一個艱辛而又繁瑣的過程。你會遇到失望,挫折和掙扎。這也正是我們在第三大街浸信會所經歷的。第一次改革章程的嘗試失敗。之後整整用了一年的時間我們才從失敗中走出來。我至今仍然記得會後躺在一個執事同工家裡的地板上,盯著天花板,苦思冥想下一步我們到底該怎麼做。
然後一年多一點之後,在新的章程終於被通過後,我們想改變信仰宣言,結果以失敗告終。一些困難是我們自身造成的,然而令一些卻是教會改革艱辛歷程所必須經歷的。
然而,當改革成功後,你會有苦盡甘來的感覺。我仍然記得我們終於執行教會新章程的那個晚上。我們最後也是一錘定音的一步是選出三位新長老。當公佈票數的時候 ,原執事主席兼會議的主持宣佈休會五分鐘,以便讓新選出來的三位長老選出新的執事主席兼會議的主持。當會議重新開始時原主持下臺新主持上任,會議由行政會議變成了肢體會議,熱烈的掌聲經久不息,這真是絕妙的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