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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紀律的聖經神學

對一些基督徒來說,教會紀律好似與聖經的整體故事的走向不符。福音不就是關於耶穌接納稅吏與罪人的嗎?既然是這樣,如果教會把一些犯罪的人排除在外,不又倒退回以前把信徒放在律法之下了嗎?

通過這篇文章,我會解釋爲什麼神對祂子民的管教是聖經整個主線的不可分割的部分,從伊甸園到新創造。希望這樣可以盡我所能溫柔但完全地把我們對管教的錯誤理解根除掉。我們會分六段來整理聖經的故事線,最後會以三個總結來結束。

1. 伊甸園與指向東方

起初,神所造的人在他們該在的地方,過著神讓他們過的生活。神創造了亞當與夏娃。祂把夏娃帶到亞當面前,使他們結合。又把他們放到祂所造的園子裡。祂與他們同行,面對面說話(創 1:26-28,2:4-25)

但好景不長,亞當與夏娃犯了罪,神把判了他們死刑,逐他們出園。祂把他們趕到東方,一個遠離祂的地方(創 3:1-24)。

在伊甸園的東面,人們進一步地陷入罪中,以致神把整個的族群用洪水滅絕了,只留下了一家(創 6-8)。洪水之後是人類的新生,但人整體的驕傲直衝入天,所以神變亂了他們的口音,又把他們分散到全地(創 10-11)。

2. 曠野裡的管教

爲了使人類回到正軌,神呼召了亞伯蘭,與他立約使他成爲一國,又應許通過他祝福萬國(創 12:1-3)。神一步步地實現祂的應許,雖然不一定總是用顯而易見的方式。祂給了亞伯蘭子孫又使他們生養眾多;祂把亞伯蘭的名字改爲亞伯拉罕(創 17:5)。但祂卻使饑荒臨到他們,使他們進入埃及並最終淪爲奴隸。到這一步,他們已經異常繁盛,子孫遍佈各地(出 1:7)。

當神把亞伯拉罕的子孫從爲奴之地解救出來時,祂懲罰了埃及人,使他們遍地瘟疫,又殺了他們的長子,用水淹了他們的軍兵(出 3-14)。但神的子民也需要管教。他們對神的工作視而不見,他們不信,抱怨那位斬斷他們鎖鏈又餵飽他們的神。(出 16-17;民 11)更不相信曾經治服法老的神現在可以擺平他們的仇敵(民 14)。

所以神教導他們也責備他們。祂供養他們也懲罰他們。祂把不能儲存長久的糧食給他們,叫他們可以在日用的飲食上信靠祂(出 16:13-30)。祂定罪那一代,讓他們死在曠野裡,但使他們的孩子,他們不相信神可以保守的孩子,進到應許之地(民 14:13-38)。

在他們到達應許之地的時候,摩西把他們在出埃及和在曠野的時候從所受管教中學到的東西總結成文:

「所以你要愛耶和華你的神,常常遵守他的吩咐、律例、典章和誡命。你們今日當知道,我本不是和你們的兒女說話,因爲他們不知道,也沒有見耶和華你們的神的管教、威嚴、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並他在埃及中向埃及王法老和其全地所行的神蹟奇事;也沒有看見他怎樣對待埃及的軍兵、車馬。他們追趕你們的時候,耶和華怎樣使紅海的水淹沒他們,將他們滅絕,直到今日,並他在曠野怎樣待你們,以致你們來到這個地方;也沒有看見他怎樣對待流便子孫以利押的兒子大坍、亞比蘭,地怎樣在以色列人中間開口吞了他們和他們的家眷,並帳棚與跟他們的一起活物;惟有你們親眼看見耶和華所作的一切大事。」(申 11:1-7)

神懲罰了埃及人,管教了以色列人,但請注意兩者的區別:神懲罰埃及致使他們滅亡;而神管教以色列人是爲了引導他們。神也會在以色列人中間懲罰某一個人,目的是爲了潔淨整個群體。神也會懲罰整個群體,但是以管教爲目的,叫他們知道相信並順服神。神能過「十誡」來「管教」他們,塑造他們的生活合乎神的旨意(申 4:36)祂在曠野裡試煉他們,供應他們一切所需,而這些只有神可以做到,這樣讓他們可以相信祂(申 8:1-4)。功課是什麼?「因此你心裡要明白,耶和華你的神管教你,好象人管教他的兒子一樣。」(申 8:5)

神管教祂的子民,好讓他們不去倚靠自己或者尋求其它偶像,而是去尋求在神裡的所有。

3. 摩西之約:用管教避免滅亡

神帶領祂的子民到了應許之地,趕除他們的敵人,給他們建立家園。在神與摩西在西奈山上所立的約中,祂不但讓以色列成爲了一個民族,而且成爲了一個國家(出 19:5-6)。祂給了他們律法,讓他們可以順服,通過律法治理社會。在摩西之約下,神要以色列人持守律法,授權給以色列政權責罰一切違犯律法的人。假先知要被治死(申 13:1-5),拜偶像的也是(申 13:6-18,17:2-7)。神讓百姓治死拜偶像的人,是爲了「從你們中間除淨罪惡」。神命令以色列人像做手術根除腫瘤一樣剷除他們中間的惡,好使惡行不會在他們中間擴散。

在摩西之約裡,神也用其它的方式來執行管教。如果百姓沒有順服,祂會使疾病殘疾臨到他們(利 26:14-17)。如果他們不悔改,神會警告要管教他們,讓他們的地荒涼,不出土產(利 26:14-17)。如果不悔改,以後還有更可怕的結果在等待著他們(利 26:21-39)。

所有的這些管教都是爲了不讓他們陷入被虜的境地。神管教他們,爲的是不讓他們陷入更大的審判。

總結以色列人在摩西之約下的境況:神把祂的子民聚集起來。祂爲他們準備地方,把他們帶過來,在那裡安家立業(出 15:17)。在會幕裡與他們同住,後來又在聖殿裡與他們同住(出 29:45–46,40:34–38;王上 8:10–12)。神與祂的百姓同行(利26:12)。

聽著熟悉嗎?應該是的。以色列是新的亞當,在一個新的伊甸園,重新嘗試順服,與神建立持久、親密的關係。

4. 被擄:以報應爲手段、以挽回爲目的的管教

但以色列錯失目的。在這個長達幾百年的歷程裡,他們被幾十個先知警告過,但他們還是持續悖逆神,不聽神的旨意。所以最終神施行約中的刑罰,首先是北國以色列被擄,而後是南國猶大(利 26;申 28;王下 17:1–23,25:1–21)。

因爲以色列拒絕信靠、敬拜和順服神,神對他們施以某種極刑。(利 28:38;申 4:27)祂放逐他們,把他們趕到更東邊,遠離他的土地和同在。

先知耶利米把這樣的懲罰描述爲管教。這是報復性的,也是挽回性的:

故此,耶和華說:「我的僕人雅各啊,不要懼怕!以色列啊,不要驚惶!因我要從遠方拯救你,從被擄到之地拯救你的後裔,雅各必回來得享平靖安逸,無人使他害怕。  因我與你同在,要拯救你。也要將所趕散你到的那些國滅絕淨盡,卻不將你滅絕淨盡。倒要從寬懲治你,萬不能不罰你。」這是耶和華說的。(耶 30:10-11;參 46:28)

以色列與猶大的被擄是公義且罪有應得的懲罰(何 7:12,10:10)。但其目的不是滅絕,而是挽回。那些把他們擄走的國家將被神拆毀,但祂自己的百姓卻有盼望:「我與你同在是爲拯救你」。就像神使法老降卑,救贖卻又擊打祂的百姓一樣,神在這裡要拆毀列國,卻要通過對祂百姓的管教來拯救他們。

以法蓮在被擄的時候喊著說:「我聽見以法蓮爲自己悲嘆說:『你責罰我,我便受責罰,像不慣負軛的牛犢一樣。求你使我回轉,我便回轉,因爲你是耶和華我的神。」(耶 31:18)神會回應這樣的禱告。

神應許要把藐視祂的國家拆毀殆盡。但對於祂的子民,祂卻通過放逐被擄的方式挽回他們,使他們悔改,成爲聖潔,與自己相交。但問題是:怎樣做到?

5. 新約,新的能力,新的管教(紀律)

摩西之約要求順服,卻沒有給人順服的能力。新約卻不是這樣。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  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我雖做他們的丈夫,他們卻背了我的約。」這是耶和華說的。 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做他們的神,他們要做我的子民。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耶和華』,因爲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這是耶和華說的。(耶31:31-34;參 32:37–41; 賽 54:13; 結 11:16–20,36:22–36,37:15–28,39:25–29)

律法不能做的事,新約可以:把全心順服神的心賜給神的子民。

這新約是怎麼頒佈的呢?是通過耶穌救贖的死和他的復活,還有在五旬節上賜下來的聖靈。新約給了新的能力。神的子民現在是新的子民,重生,有大能聖靈的內住。神的子民現在本質上,特徵上,儘管不完全,卻在列國中顯出神的榮耀來。

伴隨新約而來的是新的管教。神還會用逼迫與困境來去管教祂的百姓,使他們遠離世上的惡事,抓緊祂的應許(來 12:5-11)。神還是會因祂子民的罪擊打他們,甚至會到死的地步(徒 5:1-11;林前 11:27-31)。但其目的,像以前一樣,都是爲了通過管教使我們躲避將來的審判:「我們受審的時候,乃是被主懲治,免得我們和世人一同定罪」(林前 11:32)。

但祂也賜下新的方式來保守祂子民的純潔。除了賜下聖靈在我們心裡內住以外,祂還給我們外在的力量,就是教會的督責。現在,那些宣稱自己是神子民的人在生活中出現有違身份的事,他會被警告,被誠懇地勸戒。如果需要的話,他會被逐出教會(太 18:15–17;林前 5:1–13;林後 2:5–8;多 3:10–11)。

在新約之下,拜偶像的人不是被處決而是被隔離。教會揮動的不是刀劍而是鑰匙。但是,正像神在曠野、在迦南、在被擄之國中管教以色列人的目的,不是毀滅他們而是讓他們悔改回轉一樣,新的管教也是要讓人悔改。保羅的確用過「懲罰」這樣的字眼(林後 2:6)。但這懲罰的目標在於轉變:更新的悔改,然後被神與神的子民重新接納。

我們不應該錯失新約的「新」與管教的「新形式」之間的聯繫。新約聖經教導我們,教會紀律的目的是爲了讓信徒在基督裡活出與他們所宣稱的信仰一致的生活。當有人從根本上沒有活出來所宣告的生命時,新約的答案不是:「好吧,教會是個複合體。信徒與非信徒都在裡面一同生活,就像麥子與稗子在一起等候審判一樣。」

信與不信的同在一起等候末日的審判不是在教會裡,而是在世界(太 13:38)。教會紀律不單單保護教會的純潔,更是以教會的純潔作爲前提。新約對管教的教導預設了教會應該由可靠認信基督的人組成:那些說他們信靠基督的人,應該盡力活出自己的宣告,而非相悖,我們也應當盡力去確認這一點。

6. 成全:不再有管教,但有最終的分離

在基督再來之前,我們生活在這樣的過渡期。神的子民因爲新約而得著力量去相信祂的應許,遵守祂的命令。但這是不完全的。神的教會裡既有活出基督信仰的人,也有一些被證明是假信徒的人(約壹 2:19)。

但在末日審判時,我們將不再需要管教。我們將會與基督面對面,我們會像祂(約壹 3:1-2)。神的管教,不管是塑造性的教導訓練,還是糾正性的責備,暫時的隔離,或者出於神主權護理的逼迫與困境,都是爲了塑造我們像基督,而最終,我們會完全。神對祂子民的管教總是爲了挽回,轉變。有一天這會實現。

那一天也是分離的一天。祂會作出不可逆轉的區分。就像亞當和夏娃被逐出伊甸園一樣,就像以色列被擄一樣,那些不信靠基督、一再犯罪的人會被永遠逐出神的新的創造:

那些洗淨自己衣服的有福了!可得權柄能到生命樹那裡,也能從門進城。城外有那些犬類、行邪術的、淫亂的、殺人的、拜偶像的,並一切喜好說謊言、編造虛謊的(啓 22:14-15)。

學到的功課

神的這一系列管教故事給我們什麼功課呢?我列出三個。

首先,最終審判來臨之前,神的管教都是爲了塑造更新祂的子民。最終審判到來之前,沒有審判是永恆性的。

在這漫長崎嶇的歷史中,神對祂子民的管教總是爲了讓他們從麻木中醒過來。每一次的管教都是爲了悔改和屬靈的更新。同樣的,當我們把某個人逐出時,我們不是在宣告他最終的命運,而是在警告他這可能是。把某個人趕出去不是最終的宣判,而是希望他能改正。這時候我們應該繼續地禱告,希望他能悔改,更新與回轉。

其次,即使在管教的時候,神會把他們與世人區別開來。在《耶利米書》裡神應許列國一個完全的結局;祂應許一個新的開始。那是一個對永恆命運的暫時的預測。所有反對神的人會有一個「完全結局」,即永恆的審判;所有相信他的人會有永恆的新創造裡的新開始。

第三,「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他的聖潔上有份」(來 12:10)。神的管教對我們有益;那目的比我們想的要深遠得多。我們經常需要提醒自己,困境不代表神的心是硬的。如果神要懲罰我們,那我們應該意識到是自己的心硬,而不是怪罪於神。只有鑿石機才能啄開岩石。

愛不總是使人愉悅的;善不總是放縱的;容忍也不總是美善的。爲人父母或牧者或教會能夠說出的最有愛心的話,往往是「不」。如果這樣的「拒絕」未被忽視,那麼人們會發現,跟隨神的樣式,順服祂的教導,在此時管教某人,並盼望他會在末後的日子得救,這不是殘忍,而是慈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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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高蒙恩。原文標題與鏈接:A Biblical Theology of Church Discipline

作者: Bobby Jamieson
2018-07-27
教會紀律
五十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