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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要了解當地文化。使徒保羅在向外邦人(和猶太人!)傳福音時調整了自己的生活方式(見林前 9:21)。這意味著他足夠關注他們的文化與他的文化有何不同。因此,宣教士不應該一跳下飛機就開始糾正一切,而應該就他們福音對象的世界觀、默認思維和習俗問一些問題。
第二,要與地方教會合作。如果在一個國家的宣教拓荒階段已經結束了,那麼未來的宣教士就不應該脫離當地的地方教會來做計劃。相反,他們應該與地方教會領袖一起做規劃。這樣,他們就很可能會意識到,他們的首要任務不是帶來更多外國宣教士,而是裝備當地基督徒成爲他們自己國家和地區的宣教士。
第三,要加入地方教會。如果外國宣教士不加入地方教會,他們就會向當地基督徒傳達一個災難性的屬靈信息:基督徒是否是地方教會的成員並不重要。因此,外國宣教士應該想方設法與他們的差派教會保持夥伴關係,同時也加入地方教會,參與地方教會的活動,並對地方教會負責。
第四,要在基督的身體中追求公平。如果宣教士原本的國家比他們所服事的國家更富裕,他們就應該考慮如何利用自己的資源來祝福當地的基督徒,特別是用有堅實聖經根基的資源。
第五,要在國內追求純正的教會。一個國家只能出口它所生產的東西。如果你本國的教會在製造異端邪說,那麼你在國外建立教會的努力可能會被你的同胞所拆毀。因此,宣教士應該盡力在本國推進純正的教義和健康的教會。
(本文大部分內容改編自康拉德·姆貝韋【Conrad Mbewe】的文章《美國基督徒如何幫助贊比亞基督徒》)。
譯:DeepL;校:Jenny。原文刊載於九標誌英文網站:Evangelism & Gospel How can foreign missionaries best serve countries that already have an established Christian chu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