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
律法
律法
漸進式聖約視角:保羅與摩西律法分類
Joshua M. Greever
|
2024-02-28
作者論證了神治論主要從將律法分成三類這個概念而誤入歧途。保羅並不認爲摩西律法可以分爲三類,而認爲它是一個根本性統一體,它作爲一個整體被基督廢除了,並被新約替代了。在新約時代,摩西律法的任何部分或任何方面都不再有效,因爲基督成全了摩西律法並使其過時了。摩西律法不再作爲上帝子民的盟約律法,而是在救贖歷史的特定時代彰顯了上帝的公義和智慧。將律法分爲三類模糊了律法本質上的統一性,沒有看到整套律法在救贖歷史中已經按照(神的)計劃過期了。因此,它沒有正確地認識到摩西律法與基督徒生活和政府的持續相關性。
1689 浸信會視角:認信主義與神治論
Justin Perdue
|
2024-02-26
認信派浸信會的神學至少從三個方面抵制神治論。首先,認信派浸信會的教義堅持律法分爲三類,以及道德律和實在法之間的區別。第二,它肯定聖經中的歷史性盟約框架,但也堅持新約開啓了恩典之約的獨特性。第三,關於聖經的充足性、兩國論、教會的使命以及基督徒作爲天路客的看法與神治論背道而馳。
摩西律法與基督徒的關係
Jason S. DeRouchie
|
2024-02-20
布賴恩·羅斯納(Brian Rosner)用三個簡單的原則簡明扼要地闡明了基督徒與摩西律法的關係:拒絕、取代和調整適用。……從基督的視角來看《舊約》,所有內容都是「爲教訓我們」而寫給基督徒的經文。我們只有通過基督並根據使徒們的教導才能面對和應用摩西律法,而使徒們的教導是教會的柱石和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