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治論錯誤地堅持把摩西的律法分爲三類,沒有認識到基督成就了摩西律法的全部而不僅是禮儀律的意義。它也沒有認識到教會而非任何現代國家才是基督國度的中心,而基督國度目前不屬於這個世界,它也沒有認識到新約通過基督將摩西律法只應用於教會而非國家。所有按照上帝形像受造的人都具有與生俱來的價值,這樣的價值明晰了道德觀和正義感,摩西律法和基督律法都提供了這樣的願景。然而,基督的律法只約束教會,摩西的律法只通過基督與基督徒相關。今天,教會是上帝的「國度」,只有基督的再來才能在全球範圍內重建正確的秩序。這——而不是任何現今的世俗國家——才是教會的盼望。
布賴恩·羅斯納(Brian Rosner)用三個簡單的原則簡明扼要地闡明了基督徒與摩西律法的關係:拒絕、取代和調整適用。……從基督的視角來看《舊約》,所有內容都是「爲教訓我們」而寫給基督徒的經文。我們只有通過基督並根據使徒們的教導才能面對和應用摩西律法,而使徒們的教導是教會的柱石和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