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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基督教國族主義說「不」

編者按:本文最初是在美南浸信會神學院卡爾·亨利中心(Carl Henry Center)公共神學論壇上發表的演講。可在此處查看。以下內容經過編輯。

當我最初構思這篇文章時,它的標題是「拒絕基督教國族主義;支持敬畏上帝的政府」。然而,篇幅變得越來越長最終粉碎了我的夢想,所以我決定扮演「消極的耐莉」(Negative Nelly,美國俚語,意即不耐煩、悲觀的人——譯註),直接對基督教國族主義說「不」。

我們爲什麼要拒絕它呢?因爲基督教國族主義扭曲了耶穌。以下是六個原因。

第一,人們所說的基督教國族主義至少有兩個含義——基督教的影響力和基督教身份認同。

有些人使用這個短語的意思是基督教應該影響國家及其法律。另一些人的意思是,國家及其政府實際上應該認同基督教。

批評基督教的人士會譴責基督教的任何影響都是基督教國族主義。如果影響力是衡量的標準,那麼我是基督教國族主義者。政府應該執行上帝所定義的正義,而不是其他神明所定義的正義。

當我對基督教國族主義說「不」時,我指的是以基督教國族主義爲身份認同,比如說「我們的人民」是一個基督教國家。這就好比稱沙特阿拉伯爲「穆斯林國家」,稱以色列稱爲「猶太國家」,甚至包括稱中國爲「共產國家」。

不過,國家支持的宗教與非國家支持的宗教之間的區別並不是一個開關。它是一個調光開關,這就是爲什麼關於土耳其是否是穆斯林國家、印度是否是印度教國家、美國曾經或現在是否是基督教國家仍有爭論。後三個國家都有「世俗的」憲政體系,但它們都通過一些實踐或法律將某一信仰置於其他信仰之上,哪怕只是國家承認宗教節期和節日。儘管如此,我們中的大多數人都認識到,即使考慮到調光開關的複雜性,國家支持的宗教與非國家支持的宗教之間仍然存在著基本區別。

當國家支持宗教的調光開關開到最大時,這個國家實際上是在說:「這是我們的神,我們是祂的子民——當然,還有混雜在我們中間的外邦人。」

第二,上帝非常在意將祂自己的名放置何處。

在《舊約》中,上帝與亞伯拉罕的子孫和以色列民族建立了親密的聯繫。「我要以你們爲我的百姓,我也要做你們的神」。(出 6)

祂將自己的名加在他們身上,將自己的聲譽與他們聯繫在一起。當百姓進入迦南時,他們要除去假神的名。「砍下他們雕刻的神像,並將其名從那地方除滅」。(申 12:3)他們要在那裡建立耶和華的名:「但耶和華你們的神從你們各支派中選擇何處爲立他名的居所,你們就當往那裡去求問」。(第 5 節)然後,當百姓遵從上帝的律法在那塊土地上生活時:「天下萬民見你歸在耶和華的名下,就要懼怕你」。(申 28:10)

然後,你還記得以色列人出了什麼問題嗎?他們敬拜別的神。這爲什麼不好?因爲這玷污了上帝的名!所以祂棄絕了他們。讓他們被擄(結 36):

所以,你要對以色列家說:「主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家啊,我行這事不是爲你們,乃是爲我的聖名,就是在你們到的列國中所褻瀆的。(在哪裡?)我要使我的大名顯爲聖,這名在列國中已被褻瀆,就是你們在他們中間所褻瀆的。(在哪裡?)在列國中……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上帝將如何做到呢?祂應許了一個新約(22-28 節):

……我必從各國收取你們,從列邦聚集你們,引導你們歸回本地……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你們要做我的子民,我要做你們的神。

有了新約,上帝不再將祂的名與一個地緣政治民族聯繫在一起,而是與祂兒子聯繫在一起,然後與每一個與祂兒子聯合的人,即教會聯繫在一起。有趣的是,馬太以家譜爲開頭,這在《舊約》中非常突出。名很重要。

現在快進到《使徒行傳》。值得對《使徒行傳》中的「名」進行一次單詞搜索。你是否注意到路加如何強調耶穌之名這一主題?

  • 2:21,到那時候,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 2:38,眾人問彼得他們當怎麼做才能得救。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
  • 3:16,彼得治好了一個瘸腿的人後說:我們因信他的名,他的名便叫你們所看見、所認識的這人健壯了。
  • 4:7,大祭司質問彼得和約翰:「你們用什麼能力,奉誰的名做這事呢
  • 4:12,彼得和約翰解釋說:「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爲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 4:17-18,然而公會決定 「唯恐這事越發傳揚在民間,我們必須恐嚇他們,叫他們不再奉這名對人講論。』於是叫了他們來,禁止他們總不可奉耶穌的名講論、教訓人
  • 5:28,使徒再次被捕後,大祭司說:「我們不是嚴嚴地禁止你們,不可奉這名教訓人嗎」使徒們當然不聽。
  • 5:41-42,他們離開公會,心裡歡喜,因被算是配爲這名受辱
  • 8:12,受逼迫之後,基督徒四散傳道,並爲這名施洗:及至他們信了腓利所傳神國的福音和耶穌基督的名,連男帶女就受了洗
  • 22:16,亞拿尼亞讓保羅重見光明後,對他說:「起來,求告他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
  • 9:27-28,掃羅在耶路撒冷和門徒出入來往,奉主的名放膽傳道
  • 10:48,彼得「就吩咐奉耶穌基督的名給他們施洗」。
  • 15:13-18,當然,這一切從一開始就是神計劃的一部分。雅各向耶路撒冷公會說「眾先知的話也與這意思相合,正如經上所寫的:『……重新修造大衛倒塌的帳幕……就是凡稱爲我名下的外邦人,都尋求主。這話是從創世以來顯明這事的主說的
  • 16:18,這名有權柄統管萬有,甚至鬼魔。保羅對一個被鬼附的使女說:「我奉耶穌基督的名,吩咐你從她身上出來!那鬼當時就出來了

「名」這個詞在《使徒行傳》中出現了 36 次。爲什麼要這樣強調呢?自從墮落以來,上帝總是在祂子民和非祂子民之間劃出一條清晰的界線,因爲祂將祂的名與祂子民結合在一起。我們在這裡談論的是政治上的身份,不是嗎?只不過,這種政治身份從耶穌之名開始,並與這個名認同:基督徒(Christ-ian)?

在整個基督教國族主義對話中,許多基督徒似乎都忽略了這一點。這場對話不僅僅關於道德影響,彷彿只是基督教道德是否應該影響我們的法律一樣。對於這一點,回答當然是肯定的。但是更難回答的問題是,我們真的想把一個充滿非基督徒的國家認定爲「基督教」國家?這是我們在《使徒行傳》中看到的情況嗎?在這裡,我們看到了給不同國家的人施洗:猶太人、撒瑪利亞人、來自各國的外邦人。但你看到過給一個國家受洗嗎?耶穌將自己與一個國家認同嗎?彷彿以色列正在被另一個地緣政治國家所取代?彷彿我們要回到舊約時代?什麼?!福音不就是要傳給萬國萬民,讓他們組成彼得在信中所說「聖潔的族類」嗎?

使徒對基督之名的關注與身份有關。他們關注身份就是關注見證。這裡是誰在代表耶穌?亞拿尼亞和亞非拉?術士西門?迫害基督徒的掃羅?誰替耶穌說話?

關注見證也就是關注我們見證的完整性和可信度?我們在宣揚耶穌的名,但是我們的生活是否讓我們的信息具有可信度?我們的生活是否通過我們的順服而讓外邦人信服?

從一些朋友爲掛名基督徒辯護的角度來思考這一切。一位朋友稱這是「靈性覺醒的火種」和「爲重生與復興創造預備條件」。這位作者說,掛名基督徒是「爲好事的預備——至少比全面異教的壞處少。沒錯,它會使一些人對基督教信仰產生抵觸情緒,從而使他們的心對永生上帝變得剛硬。但它也可以通過教導人瞭解上帝的要求,讓他們對罪有所認識,從而爲接受耶穌做好準備」。這位作者似乎對基督徒身份持一種慕道友敏感、消費主義的觀點。你還記得幾年前在某些教會圈子裡流行的一句話嗎:先歸屬、再相信——告訴別人他們屬於你們的教會群體,這樣他們就會相信。

這種積極、預備性的掛名基督徒觀點與《以西結書》36 章對立起來:上帝審判並讓一個國家被擄,讓他們被巴比倫征服,因爲他們輕忽對待他們所背負上帝之名——錯誤地負擔上帝之名——祂再也不能容忍這種情況了。不僅如此,上帝還派祂的兒子爲一群百姓而死,派祂的靈居住在一群百姓中,這樣他們就會小心謹慎地謹守我的律例,不再有名無實。祂爲什麼大費周章,只爲讓我們重蹈覆轍,試圖按照舊約以色列的形像來打造今日的美國嗎?

上帝非常關心誰能擔負祂的名,正直地代表祂的名,爲祂的名作有力的見證,保護並榮耀祂的名。想想第二條誡命:「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基督教國族主義會不會違背了第二條誡命?故意把基督的名放在非基督徒身上,難道不是褻瀆祂的名嗎?

當我們翻開《使徒行傳》時,使徒們嚴謹對待基督之名,這關乎身份、政治或主制、見證,以及我們見證的可信度和說服力。當我們開始思考誰擔負基督之名時,這關係重大。

第三,將上帝之名加在一群百姓身上是一項祭司性的工作。

宣佈「這是上帝」「這是我們所信的教義」「這是上帝的子民」等等是祭司的工作。在古代以色列,祭司負責教導上帝的律法。他們還負責宣佈誰潔淨,誰不潔淨,誰聖潔,誰不聖潔,誰可以待在營內,誰得出到營外。

上帝稱整個以色列爲君尊的祭司,因爲上帝將自己的名加在他們身上:「我要以你們爲我的百姓,我也要做你們的神」。(出 6:7, 19:5)

由於以色列是一個國家,保持這種祭司身份就意味著要巡視國家公民的邊界,確保國家中的每個人都敬拜耶和華。這就是爲什麼當祭司非尼哈屠殺拜偶像的人時,耶和華稱讚他「以我的忌邪爲心」,並賜給他「永遠當祭司職任的約」。(見民 25:11、13)

當然,任何人都可以說他所認爲的上帝是誰。然而,當一個團體正式承諾根據一套教義來彼此認同和確認並忠心地持守這些教義時,他們就承擔了祭司的工作。也就是說,他們宣佈自己是這些教義的正式代表或默想者,是這群人中成員資格的守護者。無論我們談論的是耶和華、巴力、馬杜克(Marduk)還是耶穌的祭司,都如此。祭司的職能,換句話說,是一種識別的職能。它將神或神之名加在一個群體身上,聲稱祂與他們認同,他們代表了祂。

因此,呼籲當代國家政府踐行關於上帝是誰的基督教教義,或正式確認一個國家自身爲基督教國家,就是聲稱上帝打算讓政府行使祭司職能。

第四,這種祭司職能以前屬於國家,現在屬於教會。

耶穌賦予教會權柄掛出「我與耶穌同在」的名牌和掛出「這是正確教義」的標牌。

  • 《馬太福音》18:18,「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
  • 我怎麼知道祂說的是聚集的教會呢?因爲祂在上一節經文中提到了聚集的教會:「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
  • 這種通過捆綁和釋放來行使鑰匙權柄的行爲依據在後面的幾節經文中出現了「因爲無論在哪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注意,他們是奉祂的名聚集。奉祂的名聚集的人有權力以祂的名行使鑰匙的權柄。耶穌指的不是在雜貨店的麥片貨架旁偶遇的兩三個基督徒。不,祂指的是教會的聚會,在那裡使用天國的鑰匙——在地上捆綁和釋放在天上也要捆綁和釋放的。
  • 但請注意這節經文的其餘部分: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祂在「那裡」是什麼意思?祂像一團神祕的雲霧一樣盤旋在那裡?不,祂的意思是他們揮動鑰匙的行動代表了祂——替祂說話,因爲祂把自己的名加在了他們身上。

現在跳到《馬太福音》28 章:那些奉祂的名聚集的人,才有權奉祂的名施洗。你必須把《馬太福音》28 章和《馬太福音》18 章放在一起讀。這些文本相互關聯。

  • 我們在地上捆綁和釋放的,在天上也捆綁和釋放(太 18)。而祂擁有天地間一切的權柄。(太 28)
  • 我們奉祂的名聚集(太18)。然後祂命令我們奉祂的名施洗(太 28)。
  • 祂現在與誰同住(太 18),就永遠與誰同住(太 28)。

根據格雷格·畢爾(Greg Beale)的觀察,天國的鑰匙(捆綁和釋放)賦予教會正式做祭司工作的權柄。鑰匙權柄是什麼?它是代表天國對福音內容和對象——信仰告白和宣認這告白之人——做出正式判決的權柄。耶穌賦予地方教會權柄掛出耶穌名牌或分發球隊球衣:「這是福音;這些是屬福音之人」。

請再次回想一下以色列人在擔負上帝之名時的輕忽大意和有名無實,以及《使徒行傳》中使徒們的一絲不苟和謹小慎微。浸信會基督徒尤其應該明白這一點。我們不給未重生的嬰兒施洗。我們相信只有重生之人才能獲得教會成員資格。我們會詢問想要加入教會的人是否是基督徒,是否能夠清楚解釋福音。

當國家建立教會並自稱爲「基督教的」時,它就參與了這一掛出名牌和標牌的工作。它篡奪了鑰匙的權柄,在充當教會的角色。它把不是基督徒的人稱爲基督徒。這是在反洗禮,反主餐。

這也是在支持掛名的基督徒,因此在宣教上也會輕忽隨意。這就是爲什麼關心傳福音的教會應該關心這場政治神學對話的原因。

基督教國族主義,至少在身份認同方面,把我們帶回了舊約。它把以色列的工作交給了美國,使教會置身事外。

第五,主張嬰兒受洗的教義與「基督教國家」相容,但是信而受洗教義則無法與之相容。

無論主張信而受洗還是主張嬰兒受洗的基督徒,在原則上都可以抵制將國家與教會相提並論。[1] 然而,浸信會神學必須持守這一界限才能不自我矛盾,而主張嬰兒受洗的神學立場,無論是羅馬天主教還是新教,都模糊這一界限。畢竟,在這套機制裡可以讓一個國家的每個自然人公民都加入教會——通過嬰兒洗禮,這就使得國家公民身份幾乎和教會成員資格一樣了。結果就產生了「聖公會國家英國」「路德宗國家德國」「天主教國家西班牙」「基督教歐洲」或「公理會的馬薩諸塞殖民地」。在君士坦丁時期,教會和國家在形式上仍然是不同的權力機構。教皇不是皇帝,國王不是主教。然而,這兩個權力機構共同統治著一個基督教國家或帝國——一群百姓或成員——這不可避免地導致了他們各自在對方的管轄權內行使職權,就像加爾文呼籲法官執行第一塊法版上的誡命一樣。

從《新約》來看,唯有聖靈澆灌的信徒才有真信仰,所以新約的宗教——也就是基督教——不能與國家相提並論,除非這個國家所有的人都重生了。按照浸信會的理解,不存在所謂的「基督教國家」,因爲國家公民和教會成員的邊界不會重疊。浸信會基督徒說,基督教歐洲從來就不是基督教的,而是由一群在嬰兒時期被弄溼,其中少數人可能在中途變成了真正基督徒的人組成的大陸。浸信會將「基督徒」這一稱呼保留給悔改歸信的教會成員。

第六,基於「基督徒家庭」和「學校」的爭論是將實用性與原則對立起來。

幾個月前,我發表了一篇文章,反對將基督教國族主義作爲身份認同,當時我收到的最大批評,坦率說這似乎是許多人的王牌,那就是:「但你怎麼看基督教家庭或基督教學校?」

讓我承認,我覺得這種爭辯有點令人沮喪。我在闡述上帝如何慎重地將祂的名與以色列人聯繫在一起,然後又因爲他們有名無實的信仰而將他們放逐,然後耶穌又如何賦予教會奉祂之名的權柄,使徒們又如何對基督之名慎之又慎。2000 年後,福音派人士說:「但我真的喜歡說基督教學校和基督教家庭。」好吧,那我們就優先考慮你的文化語言習慣,而不是聖經的整個敘事情節。確實,這是將實用性凌駕於原則之上,是的,我的語氣中有些沮喪,因爲提出這個爭辯的人通常並不以追求實用性著稱。他們應該在這一點上更清楚。

不過,好吧,讓我認真對待這些批評。一方面,我會使用「基督教學校」「基督教出版社」「基督教廣播電臺」這些詞語。爲什麼呢?因爲「基督教」這個形容詞指明了教學或教材的內容,就基督教學校而言,還指明了學校文化的規範和期望。它是一種說法,「基督教將在這所學校得到推廣」。

然而,基督教學校有三點值得注意:

首先,它們是自願的。只要基督徒願意,他們就可以選擇這樣的學校。將國家與一個宗教聯繫在一起會使其變得非自願,就像穆斯林國家或印度教國家一樣。

其次,基督教學校旨在成爲父母教育的延伸——代位父母(in loco parentis)。它代表了父母的教導(至少應該如此),而不是學生身份,因爲上帝賦予了父母教導子女的責任。如果你真的想通過我們稱學校爲基督教學校來證明你稱國家爲基督教國家是合理的,那麼這個等同性就要求你把教導基督教教義的工作交給政府。

第三,我擔心基督教學校經常輕忽隨意地把所有學生都當作基督徒對待,因此成爲可怕的掛名基督徒溫床。我的四個女兒目前就讀於一所相對比較好的基督教學校。然而,我女兒擔心的一個問題是,她們的一些高中同學暗地裡活得很像這個世界上的人。「但是爸爸,這些孩子認爲他們是基督徒。這不可能」。

你可能會想,「約拿單,聽起來你有幾個愛論斷人的女兒」,我不這麼認爲,但我們可以改天再談這個話題。通過對許多基督教學校的瞭解,我可以肯定的是,老師和校長需要做得更好,經常提醒孩子們:「你們的父母是基督徒,或者你就讀於基督教學校,並不意味著你就是基督徒。」所以,如果你願意根據基督教學校的先例來論證「基督教國家」,那麼你是否願意將這樣的教牧關懷延伸到整個國家呢?祝你好運。

那麼所謂的基督教家庭呢?一位長老會的朋友最近告訴我,他稱自己兩歲和四歲的孩子爲「基督徒」,因爲他們已經「受洗」,屬於聖約團體,儘管他認爲他們並不基督徒。好吧,你可以走這條路。這是你的「基督教英格蘭」,這是你所要面對的全國性問題——人們以爲自己會去天堂,其實不然。

然而,對於我的浸信會同胞來說,這正是我們相信新約所帶來的改變。我們相信上帝不再將祂的名與國家結構和家庭結構聯繫在一起。我們不爲嬰兒施洗。「上帝子民」與「原生家庭」不再重疊。而是,「上帝子民」與「教會」重疊。教會不是家庭的家庭。它只有一個家庭。俗話說,上帝沒有孫子。

人們通常所說的基督徒家庭指的是什麼?通常指的是父母是基督徒。他們帶孩子去教會,按照聖經管教他們。好吧,就稱它爲基督徒家庭吧。但是,如果你要把這個先例應用到全國,你就需要每個家庭都有基督徒父母,這樣他們才能執行同樣的門訓和管教。然而,不僅僅尚在家中的孩子需要這樣的父母,成年人也需要這樣的基督徒父母。你還需要制定法律,要求人們參加教會活動,並對褻瀆聖靈的行爲進行懲罰。基本上,你需要像對待孩子一樣對待你的全部國民,如果你真的想用所謂的基督徒家庭作爲你稱一個國家爲「基督教的」之理由,那你就需要提供父母所給予的全時間門訓。

結論

正如我說過的,我想把這篇文章命名爲「拒絕基督教國族主義;支持敬畏上帝的政府」。的確,政府對上帝負有責任,因此我們需要敬畏上帝的治理者和政府。按照這種思路,浸信會有時可以做得更好,從正面說明上帝希望政府如何爲教會服務——闡明祂要求政府遵守的標準。在政府的職權範圍內,政府應該完全按照上帝的旨意行事。但有一件事他們不應該做,那就是充當祭司。他們的工作不是說:「這是真福音的告白」「這些是真福音的宣告者」。他們不應該充當掛出名牌和標牌的人。

換句話說,如果你不能正確理解教會的教義,你就會錯誤地理解政府和國家的教義。事實證明,正確的政治神學始於教會。而「基督教國族主義」的整個錯誤就始於教會神學的缺陷。

* * * * *

[1]這兩段節選自我的書 Baptist Political Theology (B&H, summer 2023) 中的章節。


譯:DeepL;校:Jenny。原文刊載於九標誌英文網站:Say No to Christian Nationalism.

作者: Jonathan Leeman
2024-02-06
神學
教會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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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期
基督教國族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