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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治主義:嚴肅的神學、嚴肅的政治、嚴重的錯誤

我在成年之前就已經接觸過神治主義(theonomy)了。我曾經有兩次對神治主義產生了強烈興趣,雖然它的名字變化不定,曾用名包括:神治主義、基督徒重建主義(Christian reconstructionism)、統治神學(dominion theology)或(最近的)基督教國族主義(Christian nationalism)。十幾歲時,年長的基督徒朋友們向我介紹了重建主義,作爲一個對基督教信仰及其相關文化深感憂慮的年輕而熱心的保守派基督徒,我非常認真地接受了它。有人送了我神治主義的書以及對現代神治主義思想具有奠基性意義的舊作。我迫不及待地讀了起來。

在我稍微年長一些後,一些神治主義的領頭思想家(包括魯薩斯·約翰·拉什多尼 [Rousas John Rushdoony])向我伸出了橄欖枝。拉什多尼博士讀了我寫的神學書籍後,很友好地寫信給我,並寄來了他自己的兩本書。我不是神治主義者,但我認真對待他們的想法,他們的思想和提議值得認真對待。

在解釋我爲什麼不是神治主義者之前,讓我先解釋一下爲什麼必須非常認真地對待這種基督教思想模型。剛讀到關於神治主義的分析和論證時,我的第一個想法是在此之前的很多年我都受欺騙了。而且,我是被基督徒欺騙了,包括牧師和基督徒權威,這些人對基督教歷史有許多曲解,對聖經進行了粗劣的解釋,誤讀了教會與文化之間的關係,很顯然他們從未讀過他們所引用的許多文章和著作,還在爲世俗國家以及基督教文化的妥協而爭辯。而神治主義者確實讀過他們所引用的文章,而且他們有明確的建議和對世界的描繪。這使他們領先於批評他們人,至少是大多數批評他們的人。

當我提到「被欺騙」時,我指的是當時占主導地位的論點,即有序自由的美國實驗建立在有意識的世俗基礎之上,直到現在更受世俗思想影響的基督徒仍然堅守這種論點。更傾向於自由化的教授和教派領袖將這種錯誤思想尤其灌輸在了我們這一代人身上,他們的錯誤思想建立在錯誤的歷史觀之上,他們一廂情願地認爲世俗文化會帶來所謂的福音益處。無論過去還是現在,神治主義者都瀟灑地戳穿並揭露了福音派的這種愚蠢行爲。

我們現在正處於第二波美國神治主義復興浪潮中。根據我的觀察,在二十世紀美洲的北美新教背景下,第一波浪潮出現得相對較晚。當時,世俗化的迅速發展以及道德和公共文化新秩序的重建已經顯而易見。並非只有神治主義者敲響了警鐘,但他們確實對一個顯而易見的問題提出了更成熟的答案:我們現在該怎麼辦?第二波浪潮出現在美國當前文化危機的直接背景下,一些神治主義者確信他們馬上就能得到平反。至少,他們對左翼福音派所帶來之災難的看法總體上是正確的。

回到第一波神治主義影響浪潮,我們看到其他保守派基督徒通常以所謂的「基督教右翼」運動來回應這一時代。神治主義者與基督教右翼之間的主要區別在於,後者試圖利用傳統憲政方案來恢復和重新引導文化與社會。神治主義者的本意是(現在也是)取代和重建憲政秩序。他們認爲現有的美國秩序不可持續,從根本上說不符合聖經。他們確信,現有的憲政秩序從一開始就存在缺陷,並且注定要失敗。此外,他們用明確的神學術語討論美國憲政秩序危機。

那麼,我爲什麼不是神治主義者呢?我拒絕「神治論」最明顯的原因是,我是一個堅定、不可轉變的認爲成爲基督徒必須經歷歸信的人。此外,我是浸信會基督徒,支持教會成員制。歸信論的核心含義實際是將所有人分爲兩類——一類是因著恩典重生、承認基督、在基督的統治下順服地生活,並最終爲祂榮耀的國度而生活的人;另一類是從未聽過福音或拒絕福音的呼召,仍未重生且不聽勸告的人。我相信教會只包括悔改的得救者,而更大的社會則包括真基督徒、掛名基督徒和各種異教徒。

不過,請留意這一點:我並不爲我們的社會中存在掛名基督徒和異教徒而歡喜。神治主義者蔑視糊裡糊塗的福音派基督徒把宗教多元化當作事實來慶祝,在這一點上他們站在無可辯駁的福音立場上。神治主義者的一個核心錯誤是認爲公民政府被賦予了明確的宗教職責,並且這(在一些神治主義者當中)涉及了將綿羊與山羊分開的職責。因此,在法律和政治問題上,神治主義者可能混淆了教會與公民政府的身份。

我認爲浸信會基督徒不可能成爲徹頭徹尾的神治主義者。我有時也會受到誘惑,我和神治主義者一樣,對福音派所面對的無處不在的恐嚇和被視爲愚蠢而感到沮喪。但是,我是一個浸信會基督徒,這一點具有決定性意義。我是浸信會基督徒,我既並不主張世俗國家也不認同理查德·約翰·紐豪斯所說的教會「在公共廣場上毫無招架之力」。事實上,我認爲現代世俗主義的夢想已經變成了一場可以預見的噩夢。我認爲,只有當基督教世界觀成爲我們的法律、自由、權利、尊嚴、公民意識和道德觀念的背景時,我們的美國憲政秩序才值得信任。蓄意顛覆這一基督教背景的根基造成了一系列情況,在這些情況下美國憲政秩序越來越不值得信任。

直截了當地說:一個失去了對男孩和女孩的清晰區分並邪惡地摧毀子宮內生命的社會,是一個使美國有序的自由實驗變得不可能的社會。有序的自由變成了無序的災難。唯一的恢復之道是重新認識本體、重新認識道德,是的,還有重新認識神學。但是,雖然我們需要確認基督教作爲道德基礎,並且肯定美國秩序的基本要素是合乎聖經的法律、自由和尊嚴,但這絕不能給區分重生之人與未重生之人帶來更大混淆。

如果我是長老會基督徒(我所寫的這篇文章無疑嚇壞了真正的長老會基督徒),我仍然會反對神治主義,認爲它與約翰·加爾文的教導及《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的教義相矛盾。繼加爾文之後,威斯敏斯特的神職人員承認了道德律、禮儀律和民法之間的區別。神治主義者主張按照舊約律法立法,但《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至少承認,神賜予以色列的「良好的社會法律隨著該民族國家的消失而失效,現在它已經不對任何其他民族帶來約束,更別說它說所要求的普遍權益了。」[1]

但我也必須指出,主張某種形式的嬰兒受洗對神治主義的願景似乎顯得必要,而我對自己的浸信會立場深信不疑,我不是也不可能成爲主張嬰兒受洗的基督徒。如果他們取得了勝利,那麼在某個時候,主張嬰兒受洗的基督徒就會來找我和我的浸信會同胞宣戰。我們將用道和「水」進行反擊。

在關於理想狀態及教會和公民社會當前的危機上,神治主義使我成爲了一個更好、更一致的思考者。我確信,他們智識上的許多敵人是欺騙和愚蠢。我也確信,作爲浸信會基督徒的我確信,神治主義混淆了不同層次的事情,因此即使他們獲得控制權,肯定無法實現他們所設想的社會。我堅定地堅信,悔改相信是基督徒和教會的規範。我希望看到一個誠實的主張,即美國秩序必須有一個明確的基督教基礎。我不讚美世俗國家。我渴望基督和聖徒的統治。我相信這樣的統治終有一天會完全到來。但宣告這一天到來的將是吹響號角,而不是召開一次關於神治主義的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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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辛克萊·弗格森(Sinclair Ferguson)教授的文章 "An Assembly of Theonomists? The Teaching of the Westminster Divines on the Law of God," in William S. Barker, W. Robert Godfrey, editors, Theonomy: A Reformed Critique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90) 中對這個案例闡述地非常清楚, pp. 315-352。


譯:DeepL;校:Jenny。原文刊載於九標誌英文網站:Theonomy: Serious Theology, Serious Politics, Seriously Wrong.

作者: Al Mohler
2024-02-05
教會
神學
政治
制度
98期
神治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