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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神學需要學習在特定處境中用合宜的方式彰顯聖經真理。我在過去二十年中的大部分時間裡都在參與海外植堂,無論我如何掙扎,處境化都是不得不學習的功課。跨文化的植堂者持續受到挑戰,既要教導基督教教義,又要於此同時大力倡導在當前環境下正確合理的應用這些教義。
我們如何制定既合乎聖經又切合當地實際情況的教會成員制呢?這是本文試圖解答的問題。成員制帶領我們看到普遍的聖經真理,但要在不同文化與境況中活出這些基本真理,就需要各式形態不同的真理表達。
在海外的植堂者希望和本地信徒共同查考聖經,並嘗試用合適的語言將有關地方教會的教義簡要地表達出來。這不僅僅是找出何處經文使用了「教會」(ekklesia)這個詞,還應該包括閱讀整本新約。這樣做的目的是梳理出新約有關信主、可識別的地方教會等方面的教導。新約如何界定「教內」和「教外」,「肢體」與「非信徒」的分別?思考《羅馬書》、《希伯來書》、《約翰一書》、《彼得前書》和保羅書信結尾處對「成員」意義的闡述,也十分重要。
舉例來說,請允許我嘗試將有關教會成員制的教義(聖經普遍真理)內容,在一個對基督教相對陌生的環境中作表述,正如在初代教會中,它可能是這樣被解釋的:
地方教會由一群具體的信徒組成,他們承認耶穌爲救主並且依據聖經受洗,持續悔改並信靠福音。這些成員自願在此地聚集。委身加入地方教會是領受福音的恩典之一,在地方教會,信徒力求在所有人際關係中,遵從福音的光照,謙卑而行,就像客旅在世寄居一樣。
當然,有關教會成員的內容還有許多,例如,有規律地領受聖餐是福音的恩典之一。但是上述內容只是針對新接觸基督教的地方教會作出的有關成員制的簡單表述,因爲在當地,福音在過去的幾代人中都是未曾聽聞的。
聖經假定了地方教會具有一定的成員形式,但它並沒有直接使用「成員」這個詞。那我們應該怎樣用可以被當地文化理解的方式來定義「成員」一詞呢?答案取決於有哪些當地語言可以使用。跨文化的植堂者需要考慮現有的會友模式,並將之與聖經的模式比較——尤其是在我們需要爲成員制選擇一個更寬泛的詞時。
合乎聖經的成員制不同於加入印度神廟、佛教寺廟、清真寺或蘇非教團。植堂者需要意識到這其中的差異。
家與家庭生活可以對「屬於」(belonging)的概念提供一些有用的幫助。但是「屬於」並不一定能表達「聯合」(joining)的意思,尤其是在婚姻的語境中。即使在美國,許多文化也已經失落了《創世紀》中對新家庭的教導——「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
簡而言之,聖經真理不改變,但要在特定的語境中翻譯成員制的詞彙值得我們好好斟酌。一般而言,植堂者可能需要用到有關「聯合」「同伴」「兄弟」「姊妹」等詞彙來表達合乎聖經的成員制度。
在社會環境寬鬆的西方,基督徒可以自由聚集而不會受到政府的管治和壓迫。在這種情況下,書面的成員名單是對聖經真理很好的運用,也是幫助會眾和教會領袖瞭解教會成員的必要舉措。設置這樣名單的目的是將教會成員與不委身的訪客區別開來,也幫助教會持續關注接受教會紀律懲戒的人。
但如果在一個新近接觸基督教、封閉或有敵意的環境中,信徒人數不多而且幾乎都彼此認識。可能當地只有一個地方教會,在家庭或公寓中進行不公開的聚會。或者當地的地下教會有一個網絡。這樣的話,保留一份信徒名單就不是明智之舉,一旦聚會場所遭遇清查或當書籍或文件被沒收時,很可能將當地肢體暴露在不必要的風險中。此外,這些地方的教會界線十分明顯,與非信徒幾乎沒有聯繫,而逼迫會使這條界線更加明顯。在這種情況下,信徒受洗後,無論教內還是教外的人都十分清楚,他就是屬乎基督與地方教會的了。在這些地方,受洗的意願就是強烈的信仰告白。當一個信徒從自己的家鄉出逃來到另一個地下教會時,他早已被這個教會所熟悉了。逼迫的消息總是傳得很快。在這些地方,轉會根本不需要書面的介紹信,堅持要求介紹信也是不必要的。
在其他更復雜多樣、基督教受青睞、地方教會享有法律地位的社會中,書面的成員名單和轉會申請則是有智慧的識別成員的方式。
此處的聖經真理是,地方教會必須知道哪些是教會參與者,哪些還是旁觀者。文化上的考量將指導這個真理在當地的具體運用。
上帝對他子民的呼召是——被揀選的族類、君尊的祭司和聖潔的國度。加入地方教會,就是同意與其他信徒一起以配得上帝呼召的方式生活。這也是同意透過以福音爲中心的生活,和以福音爲中心的關係,來彰顯上帝的榮耀。換而言之,地方教會就是一個信仰群體,在充滿敵意的世界裡,過著榮神益人,以福音爲中心的生活。
爲了清楚界定信徒在人際關係中的責任,基督教的歷史中,許多教會從設立書面的教會盟約中獲益。
新約針對教會的教導指出,設立聚會目的和明確界定成員與非成員的界線十分重要。在某種意義上,我們可以說整本聖經,尤其是新約,爲教會提供了一整套「盟約規則」(教會的目標和要求)。與此同時,書面的盟約爲地方教會歸納了一系列針對信徒人際關係的要求。
教會盟約的語言越符合聖經越好。例如,家庭教會可以從新約描述教會成員責任與特權的段落中,摘錄相關詞句,並進行少許(或許也不是必需的)改變使之成爲自己教會的盟約。
教會盟約可長可短,但應該強調對教會成員在倫理關係中的要求。根據教會文化和知識水平的程度,這盟約可以是書面文字,定期誦讀、背誦,或是吟唱。盟約可以在洗禮或聖餐時定期吟唱、背誦或朗讀。教會家庭也可以使用教會盟約教導孩子什麼是教會成員的意義,以及福音如何改變生命,賦予基督徒能力在這個世界上活出不一樣的生命。
教會盟約應該包括適用於其它盟約的條款和經文,並充分考慮文化方面的表述。所以一切好的教會盟約應該描述基督徒在家庭生活、教會生活和爲人處世各方面的責任。在公開敵視基督教的文化中,教會盟約應該對愛我們的仇敵,忍受逼迫等問題有更明確的規定。在每一個文化環境中,教會盟約都應該要求成員勇敢大膽傳福音,並且造就門徒,在某些特定環境應要求信徒放棄祭祖或其他迷信活動。在崇尚武力和爭鬥的社會中,應特別強調信徒承諾與人和平,與人和解。如果教會盟約是寫給「常說謊話,乃是惡獸,又饞又懶」的克里特人的話,就需要在盟約中要求成員說誠實話,有恩慈、做好事、有節制與自我約束。在性氾濫的文化中,要特別強調追求貞潔簡樸的生活,遠避色情。
就內容而言,教會盟約應該強調福音普遍的倫理關係,並根據實際情況做出合宜的文化處理,應該對地方教會有針對意義,旨在糾正當地特別的罪。把握普遍真理與特殊文化處境的平衡,可以幫助教會成員在自身最需要幫助的地方互相「造就」。
以上是有關地方教會成員制的聖經總則,我沒有寫人們應該怎樣加入地方教會。我是有意沒有這樣做的。
我的確提到洗禮,這是一個信仰表白,是在基督裡持續悔改與信心的體現,但是身處不同環境的各地教會,對有意成爲教會成員者的判定卻不盡相同。
在複雜不記名的教會中,由長老對提交申請加入教會的人員進行面試十分有效。但如果是很小的教會,可能就需要整個教會面試申請者。全體成員聆聽申請者的得救見證,與對福音的理解,會是個很好的成員接納程序,也可以大大鼓勵整個教會。
總而言之,跨文化的植堂者,就如每一個忠實的教會領袖,必須努力用使人明白的方式,將聖經普遍的真理表達出來,也要努力將特別的教義與教義的文化應用區分開來。無論如何,我們都懷著禱告與虔誠的心,從上帝的話語中尋找指引與歸正。
翻譯:季方。原文刊載於九標誌英文網站:Church Membership and Contextual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