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短的回答是:沒有。稍長一點的回答是:教會所做的唯有在「幫助信徒在生活各領域成長爲基督門徒」的範疇內,才稱得上是在從事文化變革。
- 沒有。教會蒙召是爲要宣講福音、造就門徒,並藉著成員制與教會紀律將自己與世界區分開來(參見太 16:18-19, 18:15-20, 28:18-20)。這是教會的使命,也是教會的職責。若將自己獻身於其他事務——無論這些事務聽起來多麼誘人——都是在忽略主所託付的使命。
- 僅作爲門徒訓練的自然延伸。 在造就基督徒的過程中,教會應當通過其成員,對周邊文化產生一定的影響。但這並不意味著教會應當將「文化變革」本身作爲其核心工作。其真實含義是:教會應當幫助成員將福音和神的話語應用到生活的每一個領域;當成員們在公共領域踐行這些真理時,自然會產生積極的影響。
譯:DeepL/STH;校:JFX。原文刊載於九標誌英文網站:Does the Bible Call the Local Church to the Work of Cultural Trans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