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牧師的首要資格是「無可指責」?這很簡單。和現代的政治家不同,牧師所從事的並非追求效率的工作。神呼召牧師幫助別人變得像耶穌。你無法把你並不擁有的東西給別人。
會眾需要記得他們自己的品格見證。他們無所不知嗎?當然不是。但因著他們所設立的牧師的品格,以及這些牧師過去的忠心事奉和被聖靈充滿的生活,他們可以在禱告中得安慰。俗話說,「從一個人的過去可以看到他的未來。」
這些人雖然不完美,卻無可指責。我知道。現在他們聯合起來反對我無知的驕傲。靠著神的恩典,在那關鍵的時刻,我心想:「如果這些人說我有驕傲的問題,那麼我最好開始悔改。」
我們也可以說,無可指責意味著沒有任何明顯的性格缺陷或經過覈實的外在行爲,如果把這些公開的話,會敗壞福音真理或教會聖潔的名聲。一位長老的品格和行爲不能明顯或持續地與他的認信或對信仰的宣講相矛盾。當你想到他時,不會立刻想到明顯的性格缺陷。
加給他的任何指控在經過適當的調查之後都站不住腳。可悲的是,有時最受人信任的牧師犯了最嚴重的罪。這讓我們感到驚訝、震驚和受傷。有時對牧師的指控被證明是不真實的。但有時牧師會在公義指責的標準上打擦邊球,以至於不能託付他去作傳道的事工和監督教會。這就是說他並非「無可指責」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