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
來信
來信
九標誌中文信箱#8:教會通過了一個我反對的懲戒動議;如何看待與我持對立意見的成員們;被懲戒的家人

教會通過了一個我反對的懲戒動議;

如何看待與我持對立意見的成員們;

家人/對象受到了懲戒。

親愛的九標誌,

我反對一個懲戒動議,我認爲大家並不知道實情。我努力了,但是這一動議還是通過了,我該怎麼看待這一決定呢?

一位意見沒有獲得聆聽的成員

親愛的肢體,

當耶穌說「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的時候,是對所有門徒們說的。也就是說,如果教會共同做出了一個決定,哪怕其中有少數不同意的,也要順服整個教會的決定,「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

這並不是說,你需要放棄你的反對,很可能你仍然覺得你的反對是有道理的、成員大會做出了一個錯誤的決定,但是你仍然要順服。這就像教會選立了一個長老(或任何其他的職分),投反對票的人和不投票的人不能說「我沒有選他,所以他不是我的長老」。不是這樣的,如果你不選擇離開這間教會,那麼就要順服教會共同的決定:「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而不能「個人性地看他像基督徒一樣」,這是對基督所設立權柄的不順服。

反過來也一樣,如果某個懲戒動議沒有得到2/3多數通過,那些主張懲戒的成員可以繼續主張懲戒,但也需要順服教會的決定,不能「個人性地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


親愛的九標誌,

在我的反對沒有獲得大家的贊同之後,我覺得我和那些投贊成票的成員之間關係變得怪怪的。我們該如何看待教會投票時和我持不同意見的成員們?

一位苦惱的成員

親愛的朋友,

首先,投票不是選舉,雙方不是競爭關係。我們只是在某個具體的決定上持有不同的觀點,觀點或許有對有錯(所以我們可以有理有據地說對方錯了),但基督把一個裁決的決定交給教會,我們就需要根據聖經、按照自己的知識和良心來做出判斷,這是爲了教會和靈魂的益處、爲了神的榮耀。

第二,我們不應當把觀點和自己過分緊密地捆綁在一起。我們的觀點不被同意並不等於我們的人格或者價值遭到反對和不認可,我們的安全感並不建立在我們的觀點是否被認可上,而是建立在神因著基督的代贖而赦免接納我們這一事實上。我們的觀點可能是錯誤的,但神的救贖是確定的。

第三,即便我們的意見獲得了大多數成員的確認,也不等於說少數成員的觀點就沒有值得聆聽的地方。他們可能有獨到的觀察、第一手的資料,或者是柔軟的心腸;他們也可能有對真理的堅持、對聖潔的關注,他們的聲音仍然值得尊重和得到聆聽。

希望這樣說能對你有幫助。


親愛的九標誌,

如果是配偶被懲戒了、或者父母被懲戒了,這對原有的關係有什麼影響?如果是未婚夫/妻或者男/女朋友呢?

一位牧者

這位牧師,

對於不是建立在共同信仰基礎上的關係,聖經並沒有要求我們脫離。家庭成員、公司僱員或者管理者、老師和學生等社會關係仍然應當各自盡自己的本分,只是對方不再是一個「基督徒父親」、「基督徒老闆」等等。《以弗所書》6:1-3,《提摩太前書》5:8 等在講到這些關係時並不以對方是基督徒爲前提。

婚姻關係也不應當受到影響,因爲《彼得前書》3:1-2 講到基督徒的妻子仍然可以順服非基督徒的丈夫,那麼也應當順服一位被懲戒、不再被看爲是基督徒的丈夫,以期使他「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過來」。唯一的區別是,當保羅在《哥林多前書》7:10-14 講和彼得一樣的觀點時(「至於那已經嫁娶的,我吩咐他們……妻子不可離開丈夫,……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特別指出「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就由他離去吧!」也就是說,若是被懲戒的一方要求中止婚姻,這樣的離婚是可行的,因爲他已經被看作是「不信的人」了。

但男女朋友/未婚夫妻則與上面所說的情況不同,因爲他們還沒有進入婚姻和「成爲一體」,而婚姻是建立在共同信仰的基礎上(林前 7:39 「只是要嫁這在主裡面的人」;林後 6:14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既然對方已經不再被看爲是基督徒,那麼往婚姻前進的步伐就應當被中止,以免和非基督徒結婚。所以在這種情況下,(雖然會很艱難),基督徒的一方要思想戀愛關係是否真的建立在信仰和屬靈吸引的基礎上,爲對方禱告,並中止戀愛關係和爲對方的悔改禱告。

希望這樣說能幫助你思考。

作者: Joshua Hsieh
2024-06-26
成員制
教會紀律
懲戒
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