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欄目
在推行聖經道德律上基督徒關於政府恰當角色的辯論越來越激烈。你很可能遇到過這場辯論各式各樣的表達方式。有時,它以「基督教國族主義」(Christian nationalism)爲框架。有時你可能會聽到保守派「共同利益」的提案。大衛·弗倫奇(David French)捍衛「自由民主秩序」,而其他人則是「後自由主義」。還有羅馬天主教的「整體主義」及其近親「新教國教主義」。所有這些術語和短語都圍繞著同一個問題:政府應該在多大程度上利用其強制力來推行基督教倫理?
主張政府應該在道德規範方面發揮更積極作用的觀點看似簡單明了。用最簡單的方式大致解釋一下它的論證過程:聖經告訴我們某些行爲是邪惡的,政府的職責是抑制邪惡(羅 13),因此政府應該禁止這些邪惡的行爲。最近幾個月,我遇到了一些受過高等教育、無疑非常真誠的基督徒,他們主張將褻瀆神、毀謗他人以及宣揚違背聖經之性道德的言論定爲犯罪。
作爲一名基督徒,我理解我的基督徒同胞們對這個世界覺得驚慌,我們發現自己格格不入於這個越來越敵對我們的文化。我們是朝聖者,而不是開拓者。對於那些針對政府能夠在道德問題上保持真正中立的觀點所提出的批判意見,我表示理解。正如我的好朋友約拿單·李曼(Jonathan Leeman)所說的:「每一條(法律)的背後......都有人基本的世界觀......這是某人對事情應該如何發展的基本世界觀。而這些世界觀的背後都有一個神」。
與此同時我也認爲,新近的這種基於信仰呼籲建立一個在懲罰和限制言論方面更強有力政府的主張,帶有誤導性。約翰·利蘭(John Leland)是美國建國初期的浸信會牧師,在第一修正案採納現行宗教條款的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他認爲「政府應該保護每個人的思想和言論自由」。我贊同這個觀點,至少有三個原因。
首先,當今一些基督徒所倡導的擴大政府管轄權這一願景未能充分考慮到墮落的普遍性。作爲一名基督徒,我相信所有人都因罪而墮落,因此任何政府理論都必須包含一種機制——在政府公職人員做出不公正行爲時對其進行約束和懲罰。里昂的愛任紐(Irenaeus of Lyon)在《駁斥異端書》(Against Heresies)中提出了這一點,他認爲正義要求當政府官員的行爲「顛覆正義」時,「他們也應當滅亡」。
當基督徒呼籲政府限制他們認爲令人厭惡的言論時,對普遍性墮落的忽視令我對此極爲擔憂。除了暴力反抗以外,言論是公民抵禦腐敗公職人員的最後一道防線。賦予政府權力懲罰言論的政府理論,是一種無理由地假定政府官員品格高尚的政府理論,也是一種違背歷史的假定,即墮落之人在獲得了懲罰言論的權力後,不會利用這種權力來壓制針對他們自己的批評。在一個墮落的世界裡,維護言論自由的原則至關重要,這並不是因爲樂觀地認爲墮落的公民總是會體面地利用這一自由,而是爲了防止現實中墮落的政府公職人員利用懲罰言論的權力來平息針對他們不光彩行爲的批評。
其次,貫穿聖經始終的是適度限制政府刑罰不守規矩之臣民的權力。對於某些道德錯誤,國家強制力並是一種與之相稱的回應方式。人類政府並沒有獲得神的授權,可以使用作爲政府本質的強制力來懲罰一切錯誤。許多不法行爲可以而且也應該使用不那麼嚴厲的方式來解決,以確保回應與違法行爲相稱。一個公正的社會必須正確區分對與錯,但一個公正的社會也必須正確區分錯誤的嚴重程度。有些錯誤需要政府干預,有些錯誤則需要政府消極處理,這就是我要說的最後一點。
第三,政府並不是聖經所規定的唯一限制邪惡的機構。在聖經中,政府的獨特之處在於它有權使用武力來對付邪惡。正如現代社會學之父馬克斯·韋伯(Max Weber)後來寫道,政府壟斷了合法使用身體暴力的權力。《羅馬書》第 13 章也有同樣的教導。但是,儘管政府是唯一得到上帝授權使用暴力來對付邪惡的機構,但祂也設立了其它各種社會機構能夠更有效、更恰當地應對一些錯誤行爲。
以言論自由爲例,某些言論確實會危害社會。並且言論權並非沒有任何限制。舉一個老生常談的例子,一個人不能在擁擠的劇院裡謊稱發生了火災,因爲會引發致命的踩踏事件。政府也可以(在某些情況下)限制政府發言人的言論。但是,正如我在前面所指出的,授權政府懲罰個人性的言論,就是授權政府壓制試圖追究政府責任的言論。沒有必要賦予政府這種危險的權力,因爲在上帝的旨意下,還有其他社會機構和機制可以處理有害的言論。教會可以通過講道反對有害言論。學校可以進行反對有害言論的教育。父母可以保護自己的孩子免受其害。社交媒體可以羞辱那些參與其中的人。甚至政府也可以發表反對的言論。但並不是每種錯誤都值得政府採取強制性的應對措施,尤其是考慮到這些其他機構的存在。在大多數情況下,國家以外的其他機構所採取的強制性較弱的應對措施與其所造成的傷害更爲相稱。
我們社會中顯而易見的罪惡理應引起基督徒的關注。但任何關於政府的基督教理論都必須認識到,千百年來一次又一次,政府本身成爲了邪惡而非善良的工具。在一個墮落的世界裡,我們所面臨的挑戰是如何確定政府的角色,使其與其他上帝賦予的機構一道,在抑制罪惡的同時,建立起強有力的手段來遏制政府的罪惡。
歷史告訴我們,這並不容易。正如利蘭所說:「既要給人們足夠的權力去行善,又要給予恰當的制衡使得他們不能爲非作歹,這是一條很難劃定的界限,甚至從未有人做到過。」在這個世界上,爲建立公正的政府而進行的持續鬥爭總是會失敗,但這場鬥爭會將我們引向唯一公正的審判者在榮耀中再次降臨的那一天,祂將建立一個永恆的完美王國。主啊,我願你來!
譯:DeepL;校:Jenny。原文刊載於《神的護理雜誌》(Providence Magazine),九標誌英文網站蒙允轉載:Government's Two-Edged S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