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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流教會」中執行教會紀律

【編譯者注:所謂「主流教會」(Mainline Protestant),即美國長老會(PCUSA)、美國聖公會、聯合衛理公會、聯合基督教會等美國傳統基督教會,教義立場偏現代派(新派)神學。美國主要宗派一覽圖可見下圖,摘自《教會》雜誌總第四十七期封三。】

福音派信徒得從我們「主流教會」身上吸取許多有關教會紀律的教訓。

我是美國歸正教會(RCA)的福音派牧師。美國歸正教會是美國最古老的一個新教宗派,可追溯到1628年荷蘭人定居新阿姆斯特丹的時候。現遍佈全美。美國歸正教會是新教主流教派的一部分。我們與美國長老會(PCUSA)、美國福音派路德教會(ELCA)和聯合基督教會(UCC)有正式的彼此認同協議。我們歸正教會是其中最堅持聖經,強調因信稱義並熱衷於傳福音的,但這也說明不了什麼。

教會紀律應當是新教主流教會生活中非常豐富的一部分。我們有最好的政策和周密的程序。比如我們制定的《歸正教會秩序》,其對教會紀律有非常完整的定義,司法程序也相當全備,最後配有嚴謹的腳註。對《歸正教會秩序》一書甚至還有整卷的註釋書。因此我們有完備的教會紀律體系。

此外,許多新教主流教會有信仰告白的準則。我們自稱相信某些東西並且彼此堅持這些承諾。在歸正教會,我們服從於比利時信條,信條中說教會紀律是一個真教會的標誌之一。

然而在新教主流教會中幾乎沒有教會紀律。

在美國歸正教會,在對某信徒執行除教程序(將之逐出教會)之前,堂會必須聯繫區會(Class)。當我幾年前第一次將這樣的申請訴諸區會執行委員會時,得到的反應是:「哇,我認爲以前從沒有人問過我們這樣的問題。」也許他們的記憶很模糊,或者也許地方會眾不知道要從區會執行委員會獲得權限才能除名。但是反過來,這也說明了教會即便執行過教會紀律,也爲數不多。執行教會紀律在堂會或者宗派層面是會有的,這我親眼目睹過。但很少,也很難。

無論在「主流教會」與否,福音派信徒都應該思考。思考:當你的教會缺乏勇氣、謙卑和愛來執行教會紀律時,教會會是什麼樣的情形?

爲何教會紀律在新教主流教會不易執行

寡不敵眾

教會懲戒在「主流教會」不易執行的原因有好幾個。第一,在整個宗派範圍實行問責制很難,因爲你寡不敵眾。問問任何一個主流教派中的保守派,他會告訴你雖然保守派的教會很大,但自由派在理事會和委員會中掌握髮言權。這使得在倫理和聖經神學問題上堅持原則極其困難。大多數平信徒可能站在你這一邊,但是整個宗派體制卻站在另一邊。

同樣地,在你的教派中想問責另外教會的牧師幾乎是不可能的。在美國歸正教會中,牧師僅對自己的區會負責。這意味著,我作爲牧師無權指控其他44個區會中的任何一位牧師。

2005年,我和其他幾十位牧師一起指控我們神學院的院長,因他爲他的同性戀女兒舉辦「婚禮」。三個上訴得到受理,結果院長被停職,並被禁止參與講道和主持聖禮的服事。但這僅僅是因爲他是「總會神學教授」(總會、中會、區會、堂會是歸正教會的四個治理級別),整個宗派都要對他負責任。

你將對誰說?

第二,教會紀律很難執行是因爲太多人不依據聖經。諷刺地是,對該神學院院長的指控中有一個被總會駁回,該指控是說院長的行爲違背了聖經。結果院長編造了一個支持同性戀的聖經依據,因此自以爲是忠於聖經的。我們能向誰申辯說他並沒有基於聖經呢?

我們的教義標準也存在類似的問題。牧師只需確認我們的信仰告白是「忠於神的歷史性見證」就可以了。令人難過的是,這就意味著一些人可以制定我們的神學標準,因爲他們能給基督徒們所相信的東西提供歷史見證。

後現代人對於經文和教義標準是迷糊的,並且有意避開明確的定義。就像以前教派領袖告知我的那樣,「我們不可能很準確。我們所擁有的都是小寫的真理。唯一大寫的真理就是耶穌。」

在我們的底線一次又一次退讓之後,持守原則太難了。

第三,當偏離常軌的行爲和教義的標準被放得越來越低的時候,教會紀律的執行就越來越難了。每一個主流教派都在和同性戀問題較量。福音人士在努力地持守原則,但是或許他們已經放棄很多了。幾乎沒有人因爲離婚、搞分裂或因違反任何一條信條而受到懲戒。在這個問題上福音派基督徒正在覺醒,但是他們或許已經睡得太久了。

主流宗派幾乎總是滑向自由派,因爲放行總比設限容易。幾十年來對教義和倫理界限的忽視,導致保守派教會現在想在同性戀問題上堅持原則幾乎是不可能的。教會紀律也幾乎沒有,因爲如此多的忽視以至於根本沒有幾件事情需要教會紀律來約束了。

福音派的信徒們,無論你是不是在新教主流教會,你有關注這些問題嗎?

人們不接受

最後,在新教主流教會執行教會紀律的最大困難是人們根本不接受教會紀律。我們區會在當地是出了名的按立聖職考試極難的區會(絕大多數根本就不難)。但就是因爲我們偶爾沒迎合人們的胃口,結果我們幾乎被神學生認爲是異端裁判所。我認爲大多數神學生恨不得沒有教義準則。而且大多數新教主流教會的領袖也沒有勇氣實施教義準則。

我們教會的大多數人也都沒有教會紀律意識。他們怎麼會有呢?他們從未見到過。甚至從未聽別人提起過。

在整個宗派層面,合一和教會成長是最重要的。純正幾乎是一個不好的詞彙,就像那些令人討厭的清教徒。所以大多數人只是得過且過。我深信,大多數主流教會的人擁有的信心要大於向巴力跪拜的那些人。正如亞他那修所描述的在尼西亞的大部分主教,他們擁有「正統的直覺,卻沒有識別能力」。

新教主流教會的問題太複雜了。除了我們自己我們無可責備。非主流教會的福音派人士尤其應當引以爲戒。僅僅有正統的信仰宣告是不夠的。

若可以執行教會紀律,那是明智的做法麼?

主流教會的教會紀律可能執行麼?希望渺茫,卻可以做到。

這麼做是明智的嗎?當然,但需要付出代價,你將有機會進行一兩次執行教會紀律的嘗試。之後就會被視爲麻煩製造者,且被放逐到「教會體制的荒野」之中。

所以要溫順像鴿子,靈巧像蛇。教會紀律可能不受歡迎,執行起來也會很難,但卻是必不可少的。因爲教會紀律是爲著教會的健康、教派的活力、違反紀律者的益處,以及神的榮耀。


翻譯:邱晴晴。原文刊載於九標誌英文網站:Discipline in the Mainline - Is it Possible or Even Wise?

作者: Kevin DeYoung
2014-12-05
期刊
教會紀律
第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