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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聖經如何記述基督徒聚會該有的樣式?

新約告訴我們,基督徒聚會時,應該誦讀聖經,傳講聖經,照著聖經所教導的禱告,用聖經歌唱,並且看見聖經。

  1. 誦讀聖經:保羅告訴提摩太「你要以宣讀...爲念」(提前4:13)。當基督徒聚集在教會時,他們應該大聲朗讀聖經。
  2. 傳講聖經:保羅告訴提摩太,「務要傳道」(提後4:2)。保羅自己也對以弗所教會宣講「關於神所有的旨意」(徒20:27)今天,當基督徒聚集在教會的時候,應該以講道爲中心,尋求經文的核心意思,使之成爲講道的核心意思,並且應用於日常生活。
  3. 照著聖經禱告:保羅敦促信徒在教會聚會時禱告(提前2:8,3:14-15)。禱告的內容應該符合聖經,以至於聽見的人都得造就(林前14:12,26)。但這並不是說在教會裡的禱告必須是乾巴巴的儀文,而是應該充滿聖經的豐富。
  4. 用聖經歌唱:保羅告訴歌羅西教會,「當用各樣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裡...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教導,互相勸戒,心被恩感,歌頌神」(西3:16)。這並不是說,教會只能傳唱詩篇或其他聖經經文,但是這裡確實在強調教會所唱的詩歌應該包含聖經的語言和教義。
  5. 看見聖經:奧古斯丁把洗禮和聖餐禮稱爲是「可見的話語」,我們所說「看見聖經」也是一樣 的意思。在洗禮和聖餐禮中我們看,我們聞,我們觸碰,我們品嚐神的話語。當基督聚集在教會參加崇拜時,應該歡慶洗禮和聖餐禮(林前11:17-34)。

(本文改編自Ligon Duncan所寫的「Foundations for Biblically Directed Worship」 一章,來自 Give Praise to God: A Vision for Reforming Worship一書。)

201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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