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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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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訴訟頻發的社會中,教會如何智慧地執行紀律?

  1. 教會應當在成員加入之初,就清楚的教導他們:一旦加入教會,便置身於教會紀律之下。也就是說,若成員陷入罪中,教會會出於愛心加以勸戒;若其拒絕悔改,教會將依照《馬太福音》18:15–17 所設立的程序繼續推進,甚至包括將其排除在教會成員身份之外。成員課程正是傳達這類教導的合適場合。
  2. 教會應該在其治理文件中明確載明有關教會紀律的條款。無論是憲章、章程、組織架構文件,或其他相關法律文件,都應清楚說明:若某位成員持續陷於不悔改的罪中,教會將出於紀律的緣故終止其成員身份;同時,會眾也將被告知該成員的行爲,以便履行其合乎聖經的責任,就此事作出判斷(太18:17)。 

本文改編自肯·桑德(Ken Sande)的文章「告知並獲得同意:如何保護教會紀律」。


譯:DeepL/STH;校:JFX。原文刊載於九標誌英文網站:How can a church wisely practice discipline in a litigious society?

2026-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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