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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標誌信箱24:死去的嬰兒會怎樣;對公民不服從的思考;要不要指名道姓地將假教師分別出來

死去的嬰兒會怎樣

對公民不服從的思考

要不要指名道姓地將假教師分別出來

親愛的九標誌,

最近,你們發表了一篇文章,回答「對基督清楚有意識的信心是得救的必要條件麼?」這一問題。在你們的答覆中說到:清楚地信靠基督是必要的,聽到福音是必要的。這是否意味著死去的孩童嬰兒不能得救?那孩童具有清楚的、有意識的信仰嗎?如果有,是否只能有人傳福音給他們才行?

——來自克羅地亞的丹尼爾

丹尼爾,

你提出了一個可想像到的,更多是在情感上令人憂慮的問題。據我所知,大多數我轉而尋求答案的當代聲音都認爲,死去的小孩或嬰兒確實會去天堂,包括約翰·派博約翰·麥克阿瑟(還可參看這裡)、史鮑爾、以及小阿爾伯特·莫赫勒和丹尼爾.阿金。他們每個人都提出了令人信服的論證。更早的資源,比如威斯敏斯特信條或是多特信經,主張被揀選的嬰兒可以得救。蒂姆·查理斯(Tim Challies)在此對幾種觀點做了很好的梳理。

可以肯定的是,不難想像某個人如何就任一方觀點進行一場神學上的論證(結合聖經和邏輯學)。要麼指向全人類的墮落和犯罪,要麼指向神的憐憫、嬰兒無法認信的事實、以及因此似乎不以同樣的方式被定罪。兩方的論證都很有條理。

但這個問題並不是簡單地提出一個神學上待解決的難題。我認爲,這要求極大的教牧關懷。並且,我認爲,有些教牧關懷意味著要直言聖經說了什麼和沒說什麼。

就像我們在情感上非常想要說「是的,他們都上天堂」,但這可能正是爲什麼聖經沒有像我們希望的那樣清楚說明。安德魯·威爾森(Andrew Wilson)也指出了這一點。威爾森觀察到:

幾年前,我和兩個朋友一起參加了一個大會,回答青少年們提出的問題。有人問了這個問題,我的一個朋友提出了一個思想實驗。「想像一下,」他說,「聖經當中的一段話給出了一個明確的答案。假設這段文字毫無疑問地證實了所有在某年齡之前,比如說,5歲之前死亡的孩子將會得救。如果是這樣的話,一些病態的邪教將會在孩子5歲之前殺了他們,以便送他們進天堂。邪教能基於比這更少的依據建立起來。」

我們還能想到其他原因,解釋爲什麼聖經在這個問題上保持沉默。也許基督徒醫生就不會那麼努力地挽救一個生病嬰兒的生命。也許基督徒就不會那麼積極地反對墮胎。也許基督徒就不會那麼關心傳福音給有智力障礙的人。也許孩子們都上天堂的認知,會削弱一些父母要從小管教孩子的責任。無論你是否認同這些可能是聖經沉默的理由,關鍵是,聖經沒有清楚說明一些事,是爲了我們的益處。神本可以是顯明的,但祂不是。

這是否意味著我們對苦苦掙扎、陷入困境的父母可不管不顧,僅僅是聳聳肩,說句「誰知道呢」?

完全不是!我們可以並且應該去仰望神的善良、信實和慈愛。狄馬可這樣回答:

與其看那些關於特定經文的邏輯論證,我更願矚目於神是誰。看祂在基督裡爲我們做了什麼。祂不如你公義嗎?不,祂爲了公義捨了自己的兒子。祂不如你慈愛嗎?因祂發憐憫,祂捨了自己的兒子。所以,我鼓勵你們作爲父母,要做的是相信這位已經捨了自己兒子的神。祂會做正確的事。並且,當你站在祂面前——與祂同在——你會發現祂所做的一切都是正確的。

所以我認爲,我們沒有被呼召知道和相信一個特定的答案,一個聖經並沒有明確啓示給我們的答案。我認爲我們被呼召信靠神,即使是在最困難的時候,祂也是非常值得信靠的。

安德魯·威爾森也得出了類似的結論:

因此,我開始相信知道這些就足夠了,而且當被問及這樣的問題時,可以說:我們能夠相信神的性情——祂如此地愛我們,以至於祂來爲我們捨己。我們可以堅信,祂的判斷總是正確的,祂的本性總是良善的,祂的憐憫總是寬廣的,祂對人得救的渴望比我們的更大。

丹尼爾,我可以說我對這個答案由衷地滿意。答案是關於認識和信靠神,相信祂在聖經中向我們清楚啓示了的。如果你或我對待所有死去的孩子能比神做得更好,那麼我就不是特別感興趣去敬拜這樣的神了。聖經使我確信,神遠勝你我,這是一件好事。

希望有所幫助。


親愛的九標誌,

隨著美國種族緊張局勢的加劇,許多教會認爲這是一個好機會,不僅可以與社區對話、尋找牧師,還有機會參與社會活動。一個特別的例子是,一些教會選擇了公民不服從以傳達某些信息。雖然聖經對於服從權柄有非常清楚教導,即使是對以邪惡方式行使職能的政府(一個明顯的例子就是羅馬)。那聖經是否對公民不服從留有任何空間呢?

——來自印第安納州的喬什

喬什,

像這樣的問題值得長篇大論的答覆,涉及無數種說法。我在此要更謹慎地討論公民不服從的問題。讓我來談談公民不服從的原則。老實說,我不知道你指的是哪些教會,也不知道他們是如何參與公民不服從,或者出於什麼原因。

總的來說,是的,我相信聖經爲公民不服從提供了空間。我們看到彼得和約翰在使徒行傳4:19-20中說了很多。

人的權柄從來不是絕對的。對任何人來說都不是固有的。相反,神爲某些目的建立了各種各樣的職務(如父母、王子、或牧師)。每個職務都有神的授權或許可,寫明:「你必須做這個,而不是那個。」就像駕駛執照。你的駕照可能說你可以開汽車,但不允許你駕駛摩托車或大型卡車。所以你可能會爬進一個18輪巨型貨車的駕駛室,說你有「駕照」,但是我要告訴你,你沒有。

政府被許可(或被授權)做出判決和刑罰作惡的(例如,創9:5-6;羅13:1-7)。它沒有權柄去施行不公正,或在神賦予它的管轄之外採取其他行動,就像你沒有卡車駕照卻要開卡車,或想隨心所欲駕駛其他的。因此,每當政府行爲不義或超出其管轄範圍時,我認爲你或我沒有遵守它的道德義務。國家不能合法地要求神沒有授權它所要求的東西。句號。

也就是說,任何關於是否參與公民不服從的實際決定都要更爲複雜。到目前爲止,我都是一直談理論的層面。在現實生活中,任何不服從政府的決定都伴隨著真實的代價和糾葛,而這些代價或糾葛可能會帶來各種形式的傷害或邪惡。在整個道德的方程式中,這些傷害或邪惡加在一起,使公民不服從的行爲顯爲錯誤。例如,假設我的公民不服從行爲很可能什麼也沒做,但它實際上肯定會給我的家庭帶來巨大的傷害。我可能會合理地決定,我對家庭的責任(見提前5:8)高於抗議不公正法律的機會。

對於一個教會來說,正式參與到公民不服從的活動中,肯定會帶來了一系列的牽累。一方面,它涉及到神所授的一個權柄對抗另一個權柄。此外,它也會將教會的福音信息置於巨大的危險之中。如果教會的政治解決方案是錯誤的呢?事後諸葛亮的評估可能很容易。我們讚美那在納粹德國簽署了巴門宣言的教會,批評那些反對馬丁·路德·金和平抗議的阿拉巴馬州的牧師們,這是可以理解的。但在當時的情境下,做這些評估通常是非常困難的。哦,請謹慎行事!

底線就是:在最後的審判日,君王耶穌將會審判每一個服從和不服從政府的行爲。唯有他的判斷是絕對的。當然,他會判定我們的一些服從爲有罪。他也會赦免我們的一些不服從。但請記住,政府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羅13:4),「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2節)。在任何服從和不服從的行爲之前,你必須總是問自己,你是否準備好在那日因違背耶穌所設立的權柄向祂交帳?

如果是的話,你最好非常確定在最後的審判日他會站在你這邊。因此,我個人的看法是,我們的公民不服從行爲應該相對較少和罕見。


親愛的九標誌,

你建議牧師如何談及本地區的假教師?在我們這個地區有個大教會,他們用不合乎聖經的方法論造成嚴重的損害。我們是一個卑微的小教會,影響力很小,但我們的人正受到那間教會的影響,不是因爲別的,就因爲它的規模太大了。

因爲涉及那間教會和他們的領袖,所以公開「表明立場」是不明智的嗎?

——來自南卡羅來納的特雷弗

特雷弗,

這要視情況而定。可能是不明智的,但也可能是正義和誠實的方式。想想保羅、約翰和彼得經常警告提防假教師,甚至指明特定的教派。

我的第一個問題是,你所說的「不合乎聖經的方法論」是什麼意思?他們是有點兒慕道友導向?那我不鼓勵你把他們分別出來。他們宣講成功神學嗎?那麼,是的,你可能要將他們分別出來。這大分界線是福音本身。我認爲我們應該操練對同爲福音派(傳講福音)的教會報以極大的寬容。所以,你永遠不會聽到我們教會的長老批評我們地區其他福音派的教會,即使他們是膚淺的、實用主義的或是長老會的!(這是我跟我長老會的朋友開的一個玩笑。)但是,是的,我們會對否認福音的「表明立場」。

這引出了我的第二個問題:你所說的「表明立場」是指什麼?你是說你會教導反對某件事,還是說你會把它當作教會紀律來對待?這是教會在某些事情上表明立場的兩種方式。

讓我們先從教導說起。我目前正在教授一門聖經神學的課程,就在上週,我指出魏肯生(Bruce Wilkinson)用雅比斯的禱告(代上4:10)作爲他論點的證明經文是個不好的例子。我並沒有涉及魏肯生本人,或他作爲基督徒,或涉及他的整個事工。我指出了一個非常有限的事實——他不能將歷代志上4:10看成規範性權威教條。從這個意義上說,我對我認爲是錯誤使用文本的地方表明了立場,因爲我知道魏肯生的書已經產生了廣泛的影響。

對錯誤的教導表明立場是一回事;對一個犯錯的教師或錯誤的教會表明立場是另一回事。我認爲這兩者都有適用的情況,但我認爲,對整個事工表明立場的門檻要高得多。我對魏肯生或他的事工幾乎一無所知。我只知道我不喜歡他教人們按著歷代志上4:10禱告期待得著。這就是我所說的。

對你和這間附近的大教會,我的問題是,你能否僅針對教導上的問題,還是你要針對教師們?是拔掉幾棵雜草,還是定罪整個花園?我的建議是盡可能地用前者的方式。

現在,讓我們回到福音這大分界線。如果有人離開我們教會,加入一間否認福音的教會,我們通過執行教會懲戒「表明立場」。這是整個花園的問題,而不僅僅是一棵雜草。舉個例子,一位女性離開我們教會,加入了一間否認三位一體的一位論(Unitarian)「教會」。我們通過將她逐出教會來「表明立場」。這意味著我們正式地說,「我們不能再確認這位女性是一位基督徒,因爲她已經加入了一間否認三位一體的假教會。」

很明顯,當福音本身受到威脅時,我們只會藉著教會紀律表明立場。

所有這些,特雷弗,讓我回到起點,視情況而定。如果你的鄰舍教會是傳講福音的,我會鼓勵你努力傾向於與人和睦。如果是否定福音的,我會敦促你表明立場。如果是模棱兩可,你不確定,就像面對成功神學教會的情況一樣,你可能偶爾要以錯誤的教導爲目標。你可能要悄悄地警告那些想要加入那教會,或者想要使用他們的材料的個人。與此同時,你能做的最好的事情就是提供一個積極的、健康的、給予生命的、宣講合乎聖經道理的選擇。

在說的更具體之前,我真的需要知道更多的細節,但我希望這個回答能給你一個好的開始。


譯:張夢;校:JFX。原文刊載於九標誌英文網站:Mailbag #24: What Happens to Infants Who Die; Thinking through Civil Disobedience; Calling Out False Teachers by Name

作者: Jonathan Leeman
2019-05-15
九標誌信箱
嬰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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