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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基督徒都要傳福音嗎?

有教會成員有時候會想他們要不要直接把傳福音的工作留給「專業人士」。畢竟,傳福音是一種屬靈恩賜,不是嗎?

在這篇文章裡,我給牧者提供了一個回答這些問題的指南。

回答兩個常見的爭論

每個基督徒都應該傳福音嗎?聖經的回答是「當然應該」。但我也遇到說「不」的人,他們的原因歸納起來有兩方面。

第一,大使命僅僅是給使徒的,所以並不適用於現在的人。

第一,有些人主張大使命只是給使徒的,所以就不適用於我們現在的人。如果從上下文來看,大使命(太28:18-20)的確是給使徒的,但不僅僅是給使徒的。後面接著說「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這顯然也包括那些給使徒的命令。D. A. 卡森注意到沒有記錄表明大使命是耶穌對使徒說的,「……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但這個命令除外。不要讓他們的髒手碰這一條,因爲這只是給你們的, 我親愛的使徒」 1

耶穌是如何命令使徒的?在他所吩咐的許多事中,他命令他們要向整個受造界傳講福音。所以耶穌給使徒的這個命令也適用於今天所有的信徒。此外,難道我們也要將耶穌的應許「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侷限在使徒身上嗎?還是說這也應用於今天的我們?當然也包括我們!

第二,因爲只有一部分人有「傳福音的恩賜」,所以不是每個人都有此責任。

第二,有些人說只有一部分人有「傳福音的恩賜」,所以不是每個人都必須去傳福音。限於篇幅我們不能在這裡詳盡地把「傳福音的恩賜」這一話題講得全面,但我們還是可以做幾點觀察。

首先,傳福音沒有作爲一般恩賜出現在經文裡;相反,傳福音的職分在以弗所書4:11裡出現。有些人(包括我個人)也懷疑「傳福音」是不是該作爲恩賜出現,像施捨、服事等一樣。

此外,即使傳福音是一個屬靈恩賜,這也是一個對全體信徒都有約束力的命令,就像施捨、服事一樣。沒有「傳福音」的恩賜並不能成爲你不去和他人分享基督的藉口。

四個基督徒都要傳福音的理由

聖經真的要求每個信徒都要去傳福音嗎?我的答案是:是的。原因如下:

第一,每個基督徒都得著命令要去做見證。

第一,每個基督徒都要順服做見證的命令。使徒行傳1:8就是一個例子,這裡講「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這是主耶穌復活以後給祂的門徒一個命令。約翰∙斯托得在這裡強調:「就像我們不能否認聖靈的應許,我們也同樣不能否認耶穌給我們的這個命令」。2

在寫給哥林多信徒的信中,保羅又說(林後5:18-20),

一切都是出於神,他藉著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又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這就是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所以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神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神和好。

不只是使徒有使人和好的事工和做耶穌使者的角色,每個信徒都有!其它一些反映出這一職分的經文包括馬太福音5:14-16,彼得前書3:15,腓立比書2:14-16,歌羅西書4:5-6和彼得前書2:9。3

第二,早期教會裡「平信徒」的榜樣。

第二,想一下早期教會裡的「平信徒」榜樣。當我們沿著早期教會的故事線走的時候,很顯然我們看到使徒是傳福音並且門訓他人。但我們也看到了其他平信徒也在傳福音。

在司提反被石頭打死後,使徒傳傳8:1裡記載:「從這日起,耶路撒冷的教會,大遭逼迫。除了使徒以外,門徒都分散在猶太和撒瑪利亞各處。」那些平信徒在做什麼?8:4裡告訴我們:「那些分散的人,往各處去傳道。」他們一起走出去傳福音。

著名的歷史學家肯尼思∙斯科特∙拉特萊特(Kenneth Scott Latourette)對福音的傳播做了一個觀察:

在基督教的擴展中起關鍵作用的人似乎不是專業人士,而是那些在完全世俗的環境裡掙錢養家的男男女女,他們通過自然的方式向他們生活中所遇到的人傳講福音。4

第三,福音加給我們的職分。

因爲福音我們也領受了加給我們的職份。耶穌提醒我們:「多給誰的,就向誰多取」(路12:48)我們領受了福音的大恩賜,沒有比這個更大的了,同樣我們也受了職份去向別人分享這個好消息。保羅在哥林多後書5:14很好地表達出來:「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

第四,以弗所書4章的「各盡其職」。

最後,因爲保羅在以弗所書四章裡提到的「各盡其職」。在這一章裡保羅提出了教會裡的不同職份(使徒、先知、傳福音的、牧師和教師)。他說到神「賜下」這些帶領的人給教會的原因是他們可以「爲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弗4:12)我也當然也應該把傳福音放在「各盡其職」裡。

以弗所書4章對牧師提出一個挑戰:我們有沒有訓練我們的會眾去傳福音?我們有沒有在我們個人的生活中爲他們樹立傳福音的榜樣?有些人不想去傳福音,是因爲他們認爲傳福音必須讓自己變得讓人討厭,咄咄逼人。傳福音的方法有很多。唯一不變的內核就是福音本身:告訴別人耶穌基督的福音。

以勸勉帶領,尤其要以身作則

牧師們,我們可以很有信心地對我們的會眾說:「你們被呼召在言語行爲上去爲基督做見證。」作爲帶領的人,讓我們挑戰別人的時候,不光是用言語激勵,也要用我們的榜樣鼓勵別人。5讓我們一起將信心寄託在福音上,因爲 「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羅1:16)

註腳

  1. D.A. 卡森, 「Ongoing Imperative for World Mission,」 in The Great Commission:  Evangelicals and the History of World Missions, edited by Martin I. Klauber and Scott M. Manetsch (Broadman & Holman, 2008), 179.
  2. John Stott, Our Guilty Silence (Inter-Varsity Press, 1967), 58.
  3. 雖然這裡彼得前書3:15的上下文講的是我們稱爲「消極傳福音」的概念(就是回答非信徒的問題),但這裡也清楚地命令我們「常作準備「回答他們的問題。
  4. Kenneth Scott Latourette, A History of the Expansion of Christianity (Harper & Brothers, 1937), 1:116.
  5. 關於個人佈道,有很多很有幫助的資源,這裡我非常推薦:Will Metzger, Tell the Truth;狄馬可,《傳福音與個人佈道》;以及 J. I. 巴刻,《傳福音與神的主權》。


譯:高蒙恩。原文刊載於九標誌英文網站原文標題與鏈接:Must Every Christian Evangelize?

作者: Tim Beougher
2017-03-30
傳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