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和我一起思考兩個常見的說法:
說法一:「洗禮是基督徒順服的第一步。」
你或許聽過這句話。我年輕的時候就聽過,也曾對很多人這樣說。坦白地講,我認爲這是個合理的表述。
說法二:「延遲的順服就是不順服。」
這句話可能不如前一句流行,但同樣合理(在我與孩子談話時更是常用!)。畢竟,《馬可福音》大約四十次使用「立刻」一詞。按理說,基督徒的順服應當是喜樂而迅速的。
現在,把這兩句話放在一起,就容易理解爲何有人覺得推遲洗禮有些奇怪。然而,許多教會在實際操作中,會在施洗前安排洗禮課程或牧者面談。這樣做是否錯誤?若順服的第一步是受洗,那麼推遲洗禮豈不是不順服的表現?
我並不這麼認爲。
事實上,我認爲施洗前考察受洗者是明智的,有至少四個理由讓我這麼說。
我們要如何(盡我們所能)辨別一個人是否已經真正信靠基督?
既然洗禮是福音的可見宣告,我們不希望將它施予尚未接受福音的人。洗禮並不是給任何說出「我相信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這句話的人。畢竟,摩門教徒、耶和華見證人、羅馬天主教徒、東正教徒等都樂意說出同樣的話,而我們(理所當然地)不會爲他們施洗。我們爲誰施洗?答案是:我們爲基督徒施洗。
那麼,我們如何判斷一個人是否是基督徒?耶穌教導我們去看果子(太 7:16)。我們通過聆聽與觀察來辨別果子[1]——聆聽以確認他是否領受了真福音;觀察其信心是否有相應的證據。
花時間這樣做,使我們得以守護福音——確保福音的記號(洗禮)與福音的實際工作(重生)緊密相連。沒有教會能做到完美,但若堅持這樣做,福音便能得到更清晰地維護和宣揚。
如果洗禮幾乎沒有任何考察,它就容易淪爲一種個人主義的行爲:「我選擇受洗,因爲我認爲自己已經是基督徒了。」但當懷疑產生時,這樣的確據往往只建立在個人的經歷之上。
然而,當教會通過聆聽與觀察,在施洗之前謹慎行事時,就提醒受洗者:洗禮不是一個純粹個人主義的決定。誠然,個人需要思考是否受洗,但周圍的基督徒也在一同思考。
因此,當他們回想自己的受洗時,會記起自己公開承認與基督及其教會聯合;同時也會記起整個教會共同肯定了這份認信。他們會記得,在教會聆聽並觀察福音在其生命中的工作之後,教會以一致之聲說:「是的,這個人是基督徒!我們願意讓世界知道。預備洗禮!」
事實上,保羅勸勉提摩太「打那美好的仗」時,正是基於這一點。他提醒提摩太記得那「在許多見證人面前」所作的告白(提前 6:12)。
憶起數十、甚至數百位弟兄姊妹共同肯定你的信心,本身就是極大的激勵。
福音造就一群子民,而聖禮則劃定這群子民的界限。作爲一種「入門禮」[2],洗禮使人可見地進入這個界限(可見的教會);而主餐則持續界定這界限(徒 2:37–47)。
理想情況下,世人應當能夠清楚地看見我們教會,並說:「這些人展示了跟隨耶穌的樣子。」但若將福音的記號(洗禮)施予尚未真正領受福音的人,這幅圖像就會變得模糊。福音的能力會遭到誤解,教會與世界之間的區別也會變得不清晰。
當然,沒有任何一間教會能百分之百做到準確無誤。我們不能洞察人心,有些非信徒可能在一段時間內表現得如同信徒一樣(約壹 2:19)。《倫敦浸信會第二公認信條》指出得很好:「天下最純正的教會仍難免摻雜與錯謬」(2LCF 26.3)。
然而,爲著教會的見證,我們應當立志成爲「天下最純正的教會」,因此在施洗前花時間聆聽與觀察是值得的。
假設一位自稱是基督徒的男士來找你。他說聽了你的講道後相信了福音,並希望受洗。你在聆聽與觀察的過程中發現,他正與女友同居。當你問起此事,他爲自己辯護,說情況很複雜,而且這並不嚴重。
你向他解釋,基督徒並不完美,但持續悔改是信徒的關鍵標記。信徒不會容忍罪或爲罪辯護,而是努力抵擋罪,尋求遵行神的話語。你甚至引用經文,指出神呼召祂的子民「要逃避淫行」(林前 6:18),並「不可爲肉體預備,去放縱私慾」(羅 13:14)。然而,儘管你如此勸勉,他仍堅持認爲自己的生活方式沒有問題。
這樣,你是否應當爲他施洗?你和教會是否應當向世界公開宣告:「此人是基督徒」?還是應當花時間勸勉他悔改?
選擇「勸勉」,就是在促進門徒訓練。它幫助此人明白跟隨耶穌意味著什麼。若他是真信徒,歸信的果子將通過悔改顯明出來。同時,教會內外的人都會更清楚地瞭解何爲基督的跟隨者。他們會看到,基督徒認真對待聖潔,也明白宣稱「我跟隨基督」卻持續活在不悔改的罪中,是不相符的。
簡而言之,我們要聆聽的是福音內容。此人是否對福音有基本的認識?他們是否明白(1)神是誰;(2)我們作爲需要恩典的罪人身份;(3)耶穌基督作爲君王與救主的身份?我們還要分辨(4)他們是否曾發自內心地決定信靠祂,以求罪得赦免。
我會在對話中提出澄清性問題,但以上四點是我重點要聽的內容。
這裡我們要辨別其宣告的認信是否與其生活相稱。我們並不是尋找完美的人,但要看見重生的果子與跡象:他們對罪的態度有沒有改變?他們是否在努力離開罪、跟隨耶穌?雖不完全,卻是否有真誠的努力?
作爲一個次要的結論:當我們能有把握地說某人是基督徒時,就應當爲他施洗。本文並不主張拒絕把新約的記號(洗禮與主餐)加給我們確認爲新約裡子民的人。
然而,聖經與牧養的智慧都鼓勵我們在公開宣告某人爲基督徒之前,盡我們所能先行覈實。問題不是「我們給誰施洗?」——我們給基督徒施洗。問題是「我們如何辨明這個人是基督徒?」當我們不能以合理的把握回答這個問題時,就有可能辜負了看顧所託付靈魂的責任(來 13:17)。
若你是尋求受洗的新信徒,若牧者要花時間傾聽與觀察,請不要灰心。這是爲你的益處,也是爲神的榮耀。
譯:DeepL/STH;校:JFX。原文刊載於九標誌英文網站:Listen and Observe: The Benefits of Examining Baptismal Candida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