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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如何服務於救恩和宗教自由

原文標題與鏈接:How the State Serves Both Salvation and Religious Freedom

翻譯:王悅

 

不要對政府期望過高。但是也不要放棄。教會需要好的政府。事實上,神在世上設立政府使得教會能夠和平地工作。正如學習閱讀先於閱讀聖經,政府的工作也是教會履行使命和救恩的先決條件。

一種文化及其政治機制可能與基督教相敵對,但是隻要有可能,基督徒就應該努力發揮影響。形勢也會更加惡化。問問中國或伊朗的基督徒就知道了。

救贖的舞台

回想聖經開頭幾章的內容。洪水過後,神將賜給亞當的同一使命賜給了挪亞(「要生養眾多」),只是這次神給與政府一項特權:「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創9:6)。

創世記9:5-6的直接目的是爲了執行審判,阻止殺人,像該隱殺了亞伯那樣,就像高速路上的護欄是爲了保護路上的車輛。

然而,政府的終極目的是爲神的救贖計劃提供平台,就像那些護欄的終極目的是幫助車輛從一地行到另一地。

創世記9章的內容出現在12章以及呼召亞伯拉罕之前是有緣由的。政府提供一個舞台,神在其上上演祂的救贖大戲。

因此,保羅注意到神定準萬族的疆界和年限,要叫他們尋求神(徒17:26-27)。人們得能夠走到教會而不被搶劫的人襲擊。要是死了,就沒法得救。簡言之,政府的工作爲聖徒們的工作提供了平台。

好的政府修建道路,這樣你能開車來教會;保護胎兒,這樣你能活著並聽到福音;堅持公平信貸和住房實踐,這樣你能擁有房子,接待非基督徒。政府提供安全保護,特別是爲那些遭家人、社區和學校排擠的人,這樣他們能成爲牧師和宣教士;保護婚姻和家庭,這樣丈夫、妻子能夠彰顯基督對教會的愛;在街道上巡邏,這樣你可以自由地聚會,不受干擾,並誠實生活,爲神的事工奉獻。

無論你是否認同上述例子,你已經明白:政府爲生活建造平台,而非告訴我們如何生活。

宗教自由的保護者

同時,政府存在是爲了保護宗教自由,不僅是基督徒的自由。請注意,創世記9:6的懲罰要求同等:以命還命。並不是「爲偷馬償命」或「爲虛假的敬拜償命」。也請注意此處神沒有做的事情:神沒有授權我們控告針對神的犯罪。我們沒有權柄去定罪褻瀆或是虛假的敬拜,除非有傷害到人的行爲。如何定性針對神的犯罪?你又如何賠償神?在此我們看到的是宗教容忍教義的開端。你我就是沒有從神來的權柄阻止虛假的敬拜。聖經中也沒有其它地方賦予我們這一權柄。

不過,若是你的宗教開始傷害他人,比如說,如果你不給孩子藥物治療,我相信在創世記9:5-6,神給我們介入的權利。宗教自由並不是不加限制的。

然而,說了這麼多,我們也可以說政府的權柄是相當有限的。政府並不宣講正確的教義,不區分正確與虛假的宗教,也不宣稱誰是神的子民。政府權柄限制在建造平台。政府保護生命。

兩類政府

聖經中出現了兩種基本的政府類型:保護神子民的政府,以及摧毀神子民的政府。亞比米勒保護了神的子民,法老則摧毀。亞述人摧毀;巴比倫人和波斯人則最終保護了神的子民。彼拉多摧毀了;非斯都保護了;並且,取決於你解讀啓示錄的方式,政府的歷史將以血腥殺戮聖徒達到頂峯。

羅馬書13章稱政府爲用人;詩篇2篇稱其爲虛妄的;大部分政府二者兼具。但是有些政府更顯良善。

邪惡的政府

是的,耶穌要建立祂的教會。惡貫滿盈的政府也不能阻擋聖靈的工作。是的,神常常暗中行動,不爲政府所知。但是從人的角度看,邪惡的政府的確使教會的工作顯得艱難。現今伊拉克和敘利亞地區對基督徒的屠殺、驅逐,使得他們近乎滅絕,證實了這一事實。第一個千年後幾個世紀,北非被穆斯林佔領也是如此。在《亞洲基督教歷史》一書中,墨菲特(Samuel Hugh Moffett )注意到:劇烈的逼迫只摧毀枝子的尖;殉道士出現,樹木仍然生長。無休止的社會和政治壓迫卻使樹根枯死;扼殺福音傳講,教會衰敗。這就是伊斯蘭統治下亞洲的教會歷史,直到帖木兒席捲亞洲,他所帶來的迫害結束了一切逼迫,大規模地屠殺帶給他「毀滅者」的稱號,也給亞洲的基督教帶來似乎是最終的、致命性的打擊。

同理,基督徒應該關注歐洲一些政府,他們試圖將相信神歸類爲精神疾病,也想將使穆斯林轉信定爲犯罪;又想要禁止在家教育,因爲孩子們被灌輸思想。美國的基督徒也應該嚴肅對待抵擋宗教自由的浪潮。

現在呢?

四項功課:

(1)禱告。保羅敦促我們爲君王和一切在位的禱告,這樣我們可以平安無事地度日。「這是好的」,「在神我們救主面前可蒙悅納。祂願意萬人得救」(提前2:3-4)。我們爲政府禱告,這樣眾聖徒或能平安度日,眾人也可以得救。

(2)參與。通過納稅,我們將凱撒的物歸給凱撒。的確如此,但是在民主環境下,通過投票、遊說、訴訟或是競選,我們也可以這樣做。即使在帝國時期,爲了福音的緣故,保羅也動用了他擁有的政治手段。他行使自己的公民權,上訴凱撒。有機會的時候就要使用。若有候選人或法律條款有限卻清楚地認識神賦予並命令政府的職責:執行審判,建立公義;建立和平、有序和繁榮的平台;確保人民自由,在認識神和蒙救贖上不受攔阻——就爲之投票。

(3)傳福音。墨菲特觀察到,最終扼殺基督教在亞洲進展的,「不是帖木兒的迫害,雖然這一蹂躪性的破壞帶來的長期影響仍在繼續。比任何迫害更具嚴重後果的,是教會自身一長串的決定,就是爲了活命的緣故,妥協了傳福音和宣教的優先性。」

(4)信靠。耶穌終會得勝。我們明日盼望、今天力量的源泉唯獨在此。

最後,容我感謝在政府部門工作的基督徒,無論是政客還是警察。有時你可能覺得徒勞無益,但是你正在爲救贖這場戲建造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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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注:本文最初於201561日發表在Tabletalk Magazine,標題爲《政府如何服務於救恩》,經Ligonier授權再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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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nathan Leeman
2019-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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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