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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信,神與全人

原文標題與鏈接:Conversion, God, and the Whole Self

翻譯: 侯淑婧

 

 

從創世紀到啓示錄,聖經清楚地說明,對於一個人經歷救恩和認識神,歸信是必不可少的一步。除非我們離棄罪並轉向神,除非我們親自體會到聖經中那種屬靈意義上的、超自然的心裡的割禮(申30:6;羅2:25-29),就無法認識這位拯救的神,就會被置於祂的審判和忿怒之下。

正如在九標誌期刊裡湯姆·史瑞納的上兩篇文章中所說,整本聖經都在教導歸信的必要性。這可能並非核心主題,但卻在整個救贖歷史中起著根本性的作用,特別是關於救恩如何臨到神的子民。如果不談歸信,我們就無法認識這位拯救的神,無法經歷到罪被赦免,也無法進入神的國和祂救贖性的統治中。

即便如此,有可能人們還是會問到,爲什麼歸信是必不可少的?

通俗的和聖的歸信

在回答那個問題之前,有必要對「歸信」從聖經而來的意義、而非通俗意義上的解釋作出澄清。究竟區別在哪裡?

如果你在谷歌上搜索「屬靈歸信」,主要的結果看上去就是這樣:歸信是指「選擇了另外一種新的宗教」或是「將一種新的信仰體系內化」。這些定義都將「歸信」看作是一個人只在思想或者觀點上改變,其他基本保持不變。這不是基督教所講的歸信。

相比而言,基督教的歸信取決於那位三位一體的 真神在人生命中的主權和超自然的工作。藉著歸信,神使人從屬靈的死亡中活過來。這會讓他們變得厭惡自己曾經所愛的罪還有對上帝的背叛,進而轉向信靠基督。

個支持歸信必要性的真理

爲什麼非常需要理解歸信的意義?這裡會提到聖經中三個關於歸信的基本真理,來幫助我們認識歸信的概念在聖經、神學和傳福音方面的重要性。

在此,我也想強調,這三個真理完全是相互關聯的。如果一個人不能明白其它兩個真理,他也無法正確地理解聖經如何教導歸信。這也是一個簡單的提醒,我們的神學看法是相互依存的。其中某一個部分出錯,將會大大地影響其它部分。在我們理解歸信上,同樣如此。

人的問題

爲聖經中的歸信提供依據的第一個基本真理是聖經對於人的問題的看法。儘管人類按著神的形像被造,因而具備了重要的價值和意義,但在亞當裡我們背叛了造物主,成爲了罪人,惹動了神的忿怒(創3;羅5:12-21).

當聖經提及罪和罪人的時候,絕沒有視之爲小問題。這不是什麼我們靠自己努力、受更多教育,甚至自己決定變得更好就可以補救的事。這些長期存在的解決辦法大大地低估了聖經傾力描寫的人類問題的本質。

從聖經中來看,因爲我們與聖約代表亞當的聯合,罪成了一個普世問題,沒有人可以逃罪 (羅3:9-12,23; 5:12-21; 林前15:22);而且罪使我們在本質和行爲上都顯明我們是罪人(弗 2:1-3)。在亞當裡,且按著我們自己的選擇,我們在道德上違背了神,生在一個墮落的世界上,成了墮落的受造物。這是我們無法改變的一個狀態。此外,令人難過的是,我們也並不想改變,除非有神全權的恩典。我們在墮落中,不僅享受罪中之樂,甘願站在神公義統治的對立面,而且就是那種「甘願」證明了我們無法自救或者改變自己(羅8:7)。最後,不論我們是否意識到,我們就在神的審判和忿怒之下(羅8:1;弗2:1-3)。在罪中,我們面對宇宙的審判官的狀態就是被定罪(結18:20;羅5:12,15-19; 8:1)。聖經中稱這種狀態爲死亡,包括靈性和至終肉體的死亡(創2:16-17; 弗2:1; 羅6:23)。

救恩作爲聖經啓示的解決之道轉變了這個可怕的局面。而歸信就是這個轉變過程中的關鍵點。

我們首先需要一位救主來爲我們在神面前贖罪,以滿足神對我們公義的要求和判決。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神道成肉身的獨生子,就在他十字架的工作上爲我們完成了。他滿足了神的要求,而我們的罪被完全贖清(羅3:21-26; 加3:13-14; 西2:13-1; 來2:5-18)。

另外,我們不僅需要罪被贖清,還需要從屬靈的死亡中復活,這會使我們在本質上轉變(羅6:1-23; 弗1:18-23, 2:4-10)。我們需要這位三位一體的真神把我們從死裡喚醒,並藉著神的靈使我們重生(弗1:3-14;約3:1-8)。我們要從死裡復活,就像我們在聖約中的元首,他的復活爲要使我們可以主動離棄罪,不再反對神和祂的管理,並悔改相信福音(約3:5, 6:44; 林前2:14)。

總而言之,歸信是必不可少的,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處理聖經中所說關於人的問題的本質問題。

有關神的教義

爲聖經中的歸信提供依據的第二個基本真理是聖經關於神的性情和屬性的教導。

正如前文所提到的,前兩個真理可以互相解釋。人的問題如此,正是因爲聖經中的神這樣定義。只有在對比於神公義、聖潔的屬性之下,我們的問題才看得真切。

歸信是必不可少的,因爲我們這有罪且悖逆的受造物無法自處於神聖潔的同在中。神的屬性被視爲世上的道德律,罪不僅與之相抵觸,它也使我們與神在聖約中應許的同在隔絕(創3:21-24; 弗2:11-18; 來9)。我們受造本要認識神,並活在神面前作爲祂的代表,像王和王后一樣管理神的創造來榮耀祂,但現在卻被置於祂的忿怒和定罪之下。

因此,若非神聖潔的屬性藉著祂犧牲自己的兒子得以滿足,我們就無法認識這位拯救的神(羅6; 弗4:20-24; 西3:1-14)。進一步說,僅是法庭意義上的和解並不足夠,即便如在神面前被稱爲義這樣重要的事實而言。 救贖也涉及到除去裡面的罪,完全改變我們墮落的本質。當我們藉著聖靈重生的工作與基督聯合的時候,這一切就開始了,從而使我們自願離棄罪,並在我們的主基督已然成就的大工裡安息。

換句話說,歸信之所以必不可少,是因爲神要求祂的子民像祂一樣聖潔。因此,爲要侍立在祂面前,我們必須披戴基督的義,被聖靈的大能改變,被造成基督耶穌裡的新人(林後5:17-21)。若非罪被完全贖清、被聖靈重生並因著信心與基督聯合,按神形像被造的人不可能實現起初被造的目的,並享受新創造的福分。

如若我們無法理解神至聖的屬性,祂完全的公義,以及祂對受造物要像兒子那般順服的要求,我們就不可能明白歸信在聖經中的重要性。

此外,如果我們無法理解歸信單單是三位一體的真神在祂的主權下出於恩典的主動作爲,我們,作爲祂的子民,也不會對神長闊高深的愛發出感恩。

信包含悔改和信心———— 全人向神

第三個幫助我們理解聖經關於歸信的教導的真理是,歸信影響一個人的全人,所有方面。也就是說,在聖經中的歸信涉及從罪中回轉(悔改)和轉向基督(信心)。兩者之於歸信都是必不可少的。悔改和信心就像是一個硬幣的兩面。

換句話說,符合聖經的歸信不可能只停留在觀念上,卻沒有深入到個人生活中。不幸的是,在很多教會中,我們發現一些聲稱自己歸信的人中,他們只是理性上贊同福音,生活中並沒有真實改變的證據。

聖經清楚地把這種頭腦上的認同當作是錯誤的歸信(太7:21-23)。神要求一種全人的回應:我們的罪是對神完全的背叛,而基督徒的得救是全人的轉變,也就是一個新的創造。歸信包括轉離罪而轉向基督,這應該是全人的轉變——理智上、意願上還有情感上(徒2:37-38; 林後7:10; 來6:1).

向耶脫帽致敬,這還

歸信並不是可有可無的,而是必不可少的。若不持有對於「歸信」堅固的觀點,我們便無法理解救贖和福音。

目前正在教會中盛行的掛名的基督教並不符合聖經。只是向耶穌脫帽致敬還遠遠不夠。我們必須要經歷神在我們生命中掌權和恩典的工作,賜給我們新的生命,藉著聖靈的大能帶領我們悔改和相信福音。

我們對歸信錯誤的理解往往來自於錯誤的神學。解決之道就在於回到聖經,屈膝向神求告,祂可以來復興教會,以致透過我們傳講福音,男女老少都可以爲罪悔改並相信耶穌基督是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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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tephen Wellum
2016-08-28
三十二期
悔改信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