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過歌唱和音樂伴奏來帶領教會是一種執事性的服事,無論擔任這一角色的人是否被正式按立爲執事。之所以說它是執事性的,是因爲音樂負責人運用他們在普遍恩典中所領受的技能,爲了更高的屬靈目的而服事教會。這類事工可以類比《使徒行傳》第 6 章的情形:幾位被選出來「管理飯食」的人,正是爲了服事教會合一這一更大的目的(參徒 6:1-6)。
- 通過歌唱和音樂伴奏帶領教會,不僅需要音樂技巧,還需要品格和屬靈成熟。《使徒行傳》6 章中的那些人之所以得到選立,主要是因爲他們爲眾人公認是「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徒 6:3)。同樣,教會應當選擇那些生命能夠彰顯福音的音樂帶領者。畢竟,音樂人是在公開帶領並代表教會,這意味著他們也是在公開代表基督。因此,教會最好從本會成員中揀選那些屬靈成熟的人。
- 總之,那些帶領教會音樂的人,應當符合聖經對執事的資格要求(提前 3:8-13)。
譯:DeepL/STH;校:JFX。原文刊載於九標誌英文網站:Who should lead the church musical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