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簡要回答:我們是因信稱義(在神面前被算爲義),且唯獨藉著信;但使人稱義的信心,從來不是單獨存在的。
- 唯獨因信稱義……:我們稱義,是因著信,而不是靠行律法(羅 3:28)。神之所以算我們爲義,是因爲祂把基督的義歸算在我們身上(腓 3:9;羅 5:17)。這一切都是藉著信心成就的,完全不在乎我們所行的任何善行(羅 4:4–5)。
- ……但使人稱義的信心,從來不是單獨存在的:凡真正信靠基督的人,都是因著聖靈賜下新生命,才得以相信(約 3:1–8)。他們得著了一顆新心,愛神,並以遵行神的律法爲喜樂(結 36:26–27;耶 31:33;羅 7:22)。因此,他們的生命會越來越多地結出善行的果子,並且在性情上不斷更像神的聖潔(彼後 1:8;弗 2:10;林後 3:18)。
- 需要牢記的兩點:因此,當聖經說神在末日要「照各人的行爲」審判眾人時(羅 2:6),有兩點是必須牢記的。
- 第一,凡信靠基督的人,在神面前都已被算爲義,完全脫離神的忿怒(羅 4:4–8,5:9–11;帖前 1:10)
- 第二,凡信靠基督的人,必然活出以義行爲爲特徵的生命(弗 2:10)。因此,當神「照我們的行爲」審判我們時,並不是把我們放在公義的天平上,衡量我們的行爲是否達到了祂完全的聖潔標準(那是永遠達不到的!);而是宣告一個義的判決——這個判決完全是基於基督的義,卻也與我們生命中所顯出的義相一致。在末日,我們的行爲將顯明我們的信心是真實的,還是虛假的(太 7:21–23)。
譯:DeepL/STH;校:JFX。原文刊載於九標誌英文網站:What Is the Place of Good Works in Salvation?